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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陳樹菊們捐救護車 消防局要「進口的」 [打印本頁]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27 10:57 AM     主題: [新聞]陳樹菊們捐救護車 消防局要「進口的」

陳樹菊們捐救護車 消防局要「進口的」
更新日期:2010/05/27 03:46 盧金足/台中報導
中國時報【盧金足/台中報導】


台中市慈善團體「捨得捷運站」,要捐一輛價值六十多萬國產車給消防局當救護車,但消防局以須安裝自動升降擔架床,要求買進口車。由於車款高達兩百多萬元,讓以資源回收,涓滴籌款的「陳樹菊們」,一頭熱的善心被潑冷水。


台中市長胡志強昨天下午獲悉,強調如果經費不敷購置救護車,可以改捐贈復康巴士。


由各行各業民眾組成的「捨得捷運站」,平時以撿拾資源回收物資募款,最近決定將辛苦存下來的五、六十萬元,購買一台救護車給消防局。


市議員洪嘉鴻昨天指出,「捨得捷運站」向消防局表達捐贈救護車意願,卻被打回票,消防局要求必須採購進口車。國產車大約五、六十萬,進口車價錢約兩百五十多萬,差了近五倍行情。


防局的理由是,國產車車頂高度和救護設備不足,救護人員常因車頂太低,必須彎腰跪姿施行心肺復甦術,搶救骨折傷患時,還發生車體不夠長,骨折傷患腳不能彎,後車門差點不能關起來。

洪嘉鴻為這些「陳樹菊們」鳴不平,賣菜行善的陳樹菊被美國《時代》雜誌列入全球年度百大影響力人物,影響很多人願意追隨她小錢集成大錢,助人團結力量大。他建議消防局堅持要進口救護車,可以打破僵化思維,先接受這些善心人美意,再改成主管座車,不能先讓想捐贈者踢鐵板。


市議員劉士州表示,國產和進口是在於車體鋼板厚薄問題,但國產車又不是次級品,消防車載病患也須注意安全性,否則開戰車來都一樣,應該尊重捐款人的心意。


消防局長吳青芳說,救護車種安全和設備,和一般車種有區別,須有急救設備和空間,進口車型有高車頂方便救護人員施行CPR,如果空間和高度不夠,無法成為救護車。消防局緊急救護科建議「捨得捷運站」改捐備勤車,或是購買空車,由消防局編列預備,再添購救護設備。


林欣儀、吳敏菁、廖肇祥、林金池/綜合報導


想捐救護車反被潑冷水,難道消防局對於捐助救護車還有「特殊要求」?台中縣消防局希望能連同車體、內部設備一併捐贈,否則還得再編列預算添購設備彰化縣、南投縣消防局都希望捐贈前能先溝通了解實際需要,南投因多山較歡迎四輪傳動救護車。

中縣消防局緊急救護科則表示,不適用的車輛,即便民間團體捐贈了,也只是徒增不便;尤其,未來規畫將擔架床改成自動式的,足夠的空間特別重要,若捐贈單位真的有經費困難,也可以改捐其他器材。


北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股長林世明表示,救護車不比一般車輛,內部急救的儀器都有特殊規格,加起來至少兩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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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殺人法.
乍看之下會覺得消防局很機車很冷血,但消防局的理由不正確嗎?
救護車本來就要盡可能買適應該地區的規格,不只是價格高低.

民眾捐贈了A,結果還缺B才能發揮功能,要麼花預算添購B,要麼讓A閒置,這種事本來就真的有.任何一種,接受單位都會挨罵.

均贈者固然是好心,善心,但是行善也得看受者的需求,而不是看施者的高興.

反而是那個民代的建議,夠鄉愿.
先接受"救護車",然後改裝成座車用? 果然是選舉動物,但是這一改車,還不是要花納稅人的錢.
而且到時候"挪用救護車"的大帽子蓋下來,消防局忙著發昏記過,他是不用負責善後,反正一開始討好到選民就好了.


[ken91 在  2010-5-27 10:58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Dr.J    時間: 2010-5-27 11:04 AM

看到Yahoo新聞那邊的投票,一堆人都投生氣,不知道是在生氣什麼
不能用的就是不能用呀,要捐也看一下別人真正的需求嘛
發表人: 凱之旋    時間: 2010-5-27 11:08 AM


真是個無腦政客
搭救護車改裝的坐車
改裝不用錢?
而且這樣還不是違背捐贈者的善心
他們捐的車是要給消防隊 運送急救病患到醫院的
不是讓那些腦滿腸肥的呆官 開著去逛街去玩的

個人覺得 達不到要求 就不要捐了 免的捐了真的變成呆官的高級座車
不然改捐給醫院吧 醫院要求的救護車 等級不需要這麼高
再不然 捐給慈善公益團體 一樣是做功德

[凱之旋 在  2010-5-27 11:12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iruachu    時間: 2010-5-27 06:35 PM

捐錢讓他們去購置需要裝備就好了吧
不夠錢買就他們想辦法自己籌
有人捐是好事
捐了不能用的反而浪費錢了
就怕有人拿了錢....卻亂花....
發表人: olo04962001    時間: 2010-5-27 08:11 PM

我覺得既然要買
就要買可以用的

不然花個60萬,買個廢物
用沒幾次
年限到就報廢了
這樣才浪費可惜

因為這種例子
在公家單位屢見不鮮了
發表人: ken91    時間: 2010-5-27 08:37 PM

最腦殘的就是記者.
甚麼時候陳樹菊要求受捐贈單位拿錢做甚麼事了?
亂牽拖.
發表人: ico    時間: 2010-5-27 09:54 PM

台灣的亂源就是民代和新聞媒体
發表人: hjw930    時間: 2010-5-28 12:14 AM


引用:
Dr.J寫到:
看到Yahoo新聞那邊的投票,一堆人都投生氣,不知道是在生氣什麼
不能用的就是不能用呀,要捐也看一下別人真正的需求嘛


大概是看到標題就投票吧
如果沒仔細看內文
真的會以為消防局挑三揀四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10-5-28 12:29 AM

真的買了不適用的,
晾在一旁,
消防局又要被罵.
到底誰的錯?
發表人: tako77    時間: 2010-5-28 02:06 AM

這種又是標準的標題殺人法
而且啥時陳樹菊變成代名詞了
現在記者的水準真是不意外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10-5-28 07:43 PM

嗯,如果這樣的話
我也捐贈一台 Combi 娃娃車充作救護車
消防局記得要好好改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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