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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北市殯葬處修法 路邊燒骨骸將可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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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丫柏
時間:
2010-6-4 10:22 PM
主題:
[新聞]北市殯葬處修法 路邊燒骨骸將可罰10萬
原文出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642652.shtml
【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2010.06.04 03:54 am
民間土葬撿骨後火化多到合法火化場,但有殯葬業者私自利用瓦斯噴槍火化骨骸,卻無法可管。北市府殯葬處決定修正「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明定火化必須選擇合法火化場,否則罰三至十萬元。
中國稀土專家王寧寰日前遷葬亡父遺骸時,殯葬業者撿骨後竟在路邊用鐵鍋裝骨骸,用高溫瓦斯噴槍「燒骨」,令王寧寰傻眼,民眾也譁然。不過,北市府殯葬處副處長楊薏霖表示,目前撿骨師私自火化骨骸或「路邊燒骨」都無法可管,殯葬處因此決定修法。
已有廿多年撿骨經驗的撿骨師呂明煒表示,民眾選擇由撿骨師火化,是因為比較方便及便宜;送火化場除須辦手續,還要兩千至六千元火化費,加上三、四千元棺木費及工費、祭品和車資等,約兩萬多元,撿骨師火化則只需約一萬元。
「路邊燒骨」引發爭議,呂明煒認為,早期撿骨師多使用木炭火化骨骸,但火力不足,燒得不好看;改酒精火化,效果不錯成本卻高,近年則多用火力強、燒得乾淨的瓦斯噴槍,「效果跟火化場差不多」。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10-6-5 11:41 AM
怎麼感覺可以罰錢的法能隨時因特定的事而馬上訂定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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