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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不會辦案!政風室筆錄凸槌 12警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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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10-6-11 1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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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不會辦案!政風室筆錄凸槌 12警無罪
不會辦案!政風室筆錄凸槌 12警無罪
更新日期:2010/06/11 04:21
〔記者鄭淑婷、曾韋禎/台北報導〕台北縣海山警分局交通分隊員警被指集體詐領拖吊獎金案,爆出關鍵「自白筆錄」疑涉造假,被起訴的12名員警全數獲板橋地院判決無罪,由於公訴檢察官也選擇不上訴,這宗當初大張旗鼓偵辦的貪污案,罕見地在一審就無罪定讞!
審判長不認為是造假
本案在法官審理時同時爆出,當初製作偵訊筆錄的警政署政風室,涉嫌以「假筆錄」陷人入罪,對此,板橋地檢署昨天簽分「他字案」偵辦;但承審此案的審判長表示,不認為是政風室「造假」,而是「不會辦案」!
民國96年,有拖吊場司機向警政署政風室檢舉,海山警分局交通分隊負責拖吊執法的小隊長李騰光、蔡長華、袁敬等3人,未實際出勤執行告發,卻涉嫌刻職章,委託執勤的員警陳聰騰等9人在拖吊時代蓋,而從中A走拖吊獎金,從95至96年間,3人分別詐領獎勵金6萬1千多元、7萬2千多元、5千多元不等,該案被函送檢方偵辦。
其中警員陳聰騰在警政署政風室的筆錄裡,有一大段「自白」坦承犯行,加上秘密證人等證詞,板橋地檢署檢察官依貪污罪嫌起訴12人。
法院審理,勘驗偵訊光碟後,認為內容與員警筆錄有出入,全案因而逆轉,其中,陳聰騰在法庭上對警訊筆錄提出抗辯,控訴政風室疲勞訊問、誘導供詞,法官當庭勘驗偵訊錄音光碟,確實沒聽到陳聰騰「願意配合將全部的實情據實陳述」這段話,但筆錄卻刊載他認罪,由於他的自白是起訴核心,核心被攻破,法官遂判12人無罪,公訴檢察官也選擇不上訴。
檢分案調查有無偽造
板橋地檢署表示,陳聰騰在檢察官偵訊時,從未對警訊筆錄提出抗辯,且他自己也看過筆錄,簽了名、押了印,但外界既然質疑政風室造假,檢方先簽分「他字案」偵辦,釐清筆錄與偵訊光碟不同,是技術還是人為問題。
承審的板橋地院審判長表示,不認為政風室涉及筆錄造假,只是不會辦案,沒有把關鍵證據問清楚,在偵訊時只問陳「是否有幫小隊長開單」,聽到陳答「有」,就認為陳某已自白、坦承犯行,並沒有進一步追問更關鍵的「小隊長是否在場」,加上秘密證人供詞不明確等,才會依罪證不足予以無罪判決。
判決書也提及,政風室偵訊時,有給予陳聰騰口香糖提神,也訊問是否要休息吃便當,並無疲勞訊問的問題,且陳聰騰已是資深警員,偵訊完後有閱覽筆錄,還指出不少與意思不相符的地方,政風室似乎也沒有誘導的問題。
PS: 連上訴都不上訴了
真的越看越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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