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odoo8寫到:
引用:
tangier1234寫到:
以後應該立法,如果法官對犯人從輕發落,往後若再犯案,法官一併逞處
已經有這樣的法律了
中華民國的刑法對於重犯者 會加重裁行 你如果重覆犯法 由三年以下的罪責改成7年以上的重罪刑責
但是以後再犯一樣是7年以上的刑責
可是呢 關了1/2 或 2/3後獄中表現良好可以早點出來 或者遇上大赦時速度更快
所以你會發現很多的黑道們越關越大條就是這個原因
但是很怪的是 比如 A犯了法 第一次關被輕判
但第二次犯了法一樣會被輕判 為什麼呢? 因為A犯的法第一次和第二次是不一樣的案子和案例
而且第一次輕判是因為A第一次犯法所以從輕 而第二次犯法的輕判 條件有很多 比如自動投案之類的
反正中華民國讓你可以輕判的東西很多就是
然後A第三次犯法了可能會和1.2次的案件一樣 但是一樣被判輕了
為什麼呢 法官問題
首先是 法官人情問題也就是所謂的官說 你有人脈可以去關說 就有可能會被輕判或者罪證不足
法官很窮啊 你給他津貼 當然你得用讓別人抓不到的方法 就有可能會被輕判或者罪證不足
法官的自由心證 每個法官想法不同 對各法律的條例的解釋不同 加上對人權看法也不一樣
所以遇到了什麼樣的法官 一樣的案件常常會有不一樣的判法
voodoo8寫到:
這種法律 基本上是太夢幻的
我這樣說好了 黑幫帶小弟 真正的黑幫小弟是打小就在帶的小五左右就開始
所以這些人打小的觀念就是黑幫那一套 而政府又沒法子在校園保護好學生們不被欺負 學生們只要找別人幫助了 這時黑幫的手就進入了學生的心 所以想要在少年監獄或者其它種教育來導正這些少年們
根本不可能 黑幫從小就教少年黑幫的守則和想法 結果從小五~少年們犯案這段期間
是一個人格朔造影响最深的時期 所以判刑的輕和重根本上無法決定少年 以後的問題
這這個案子的犯案少年 相信我關完刑期後 他還會更加兇狠的危害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