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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翁奇楠命案/少年變大尾 被害人:法官太仁慈 [打印本頁]

發表人: tangier1234    時間: 2010-6-18 08:56 AM     主題: [轉貼]翁奇楠命案/少年變大尾 被害人:法官太仁慈

涉嫌犯下角頭翁奇楠命案的廖姓少年,從國中起偷竊、搶奪不斷,並不是阿公、阿嬤眼中有禮貌的乖小孩,還跟賴文昌等人拿鐵鎚打破銀樓玻璃強盜金飾。被害人認為廖會愈變愈大尾,和法官太仁慈有關,也造成社會的混亂。

警方說,廖姓少年從國中二年級起即與賴文昌集團混在一起,他們共組犯罪集團,偷機車、搶奪夜歸婦女皮包,還拿鐵槌打破太平市一家銀樓玻璃,搶走金飾等,犯案不斷,四年前被警方查獲,一夥人都坦承犯行。

一名女被害人抱怨說,在少年法庭出庭時,法官要她毫無遮掩的當面指認,最後還以廖姓少年等只是行搶,並未接近人身,未影響到生命安全,輕判了賴文昌一夥人。

她說,法官當面問廖姓少年和另名少年「要讀書還是要坐牢?」廖等二人都說「要讀書」,讓她納悶,何以犯了強盜罪卻還能獲輕判。

而她歷經被搶的一幕,有好幾年每到晚上心裡就有陰影,深怕歹徒再上門,不敢做生意,但司法輕判,不但沒有正義,還讓這一群人愈來愈大尾。

逮過廖姓少年的員警說,廖姓少年國中時大小過錯不斷,賴文昌集團被逮瓦解後即赴台中市跟其他的黑道分子,也應未成年,跟在大哥身旁都負責揹槍,預防被查獲時,黑道大哥可以脫罪。

員警說,從前年底廖姓少年和廖勝義共同綁架李姓商人,警方查出他持有長短槍,可看出他犯案的模式已「升等」,接下來又犯下槍擊快炒店老闆趙俊宇案,以及涉嫌狙殺角頭翁奇,一案子一個比一個「級數」更高,看了令人驚心。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5671151.shtml

如果被搶的人是這位法官的親屬,還會判這麼輕嗎
發表人: mentor300    時間: 2010-6-18 09:34 AM

從輕刑罰.. 欸~ 法官佛心來著...
結果現在造成台中大地震.. 也算是一種 蝴蝶效應吧~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6-18 09:37 AM

因為是少年
所以就算是重罪也很難到一般的監獄去
事實上為了預防惡性感染通常少年犯案不會一下子就送到監獄去
不然反而會越來越大尾
這是法律上的設計
沒辦法說判得輕不輕
因為他是少年本來就會判比較輕
發表人: 凱之旋    時間: 2010-6-18 09:59 AM


雖然說是少年犯 所以輕判
問題是 那個少年犯 犯案不斷阿 完全沒有要悔過的意思
正常來說 累犯是要重判 加重刑責的
所以開頭文章其實說的也對  法官也是導致社會亂象的幫傭
偷機車 搶劫皮包 搶銀樓 擄人勒贖 攜帶槍械  導致最後的開槍殺人  當初輕判的法官沒有責任?
發表人: tangier1234    時間: 2010-6-18 11:27 AM

以後應該立法,如果法官對犯人從輕發落,往後若再犯案,法官一併逞處
發表人: voodoo8    時間: 2010-6-18 01:45 PM


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因為是少年
所以就算是重罪也很難到一般的監獄去
事實上為了預防惡性感染通常少年犯案不會一下子就送到監獄去
不然反而會越來越大尾
這是法律上的設計
沒辦法說判得輕不輕
因為他是少年本來就會判比較輕


這種法律 基本上是太夢幻的
我這樣說好了 黑幫帶小弟 真正的黑幫小弟是打小就在帶的小五左右就開始
所以這些人打小的觀念就是黑幫那一套  而政府又沒法子在校園保護好學生們不被欺負 學生們只要找別人幫助了 這時黑幫的手就進入了學生的心  所以想要在少年監獄或者其它種教育來導正這些少年們
根本不可能   黑幫從小就教少年黑幫的守則和想法 結果從小五~少年們犯案這段期間
是一個人格朔造影响最深的時期   所以判刑的輕和重根本上無法決定少年 以後的問題
這這個案子的犯案少年 相信我關完刑期後 他還會更加兇狠的危害別人
發表人: voodoo8    時間: 2010-6-18 01:54 PM


引用:
tangier1234寫到:
以後應該立法,如果法官對犯人從輕發落,往後若再犯案,法官一併逞處


已經有這樣的法律了   但是很怪的是 比如 A犯了法 第一次關被輕判
但第二次犯了法一樣會被輕判 為什麼呢?  因為A犯的法第一次和第二次是不一樣的案子和案例
而且第一次輕判是因為A第一次犯法所以從輕  而第二次犯法的輕判 條件有很多 比如自動投案之類的
反正中華民國讓你可以輕判的東西很多就是  
然後A第三次犯法了可能會和1.2次的案件一樣 但是一樣被判輕了
為什麼呢 法官問題
首先是  法官人情問題也就是所謂的官說 你有人脈可以去關說 就有可能會被輕判或者罪證不足
              法官很窮啊 你給他津貼 當然你得用讓別人抓不到的方法 就有可能會被輕判或者罪證不足
              法官的自由心證 每個法官想法不同 對各法律的條例的解釋不同 加上對人權看法也不一樣
              所以遇到了什麼樣的法官 一樣的案件常常會有不一樣的判法
發表人: voodoo8    時間: 2010-6-18 01:58 PM


引用:
voodoo8寫到:

引用:
tangier1234寫到:
以後應該立法,如果法官對犯人從輕發落,往後若再犯案,法官一併逞處


已經有這樣的法律了   
中華民國的刑法對於重犯者 會加重裁行 你如果重覆犯法 由三年以下的罪責改成7年以上的重罪刑責
但是以後再犯一樣是7年以上的刑責
可是呢 關了1/2 或 2/3後獄中表現良好可以早點出來 或者遇上大赦時速度更快
所以你會發現很多的黑道們越關越大條就是這個原因

但是很怪的是 比如 A犯了法 第一次關被輕判
但第二次犯了法一樣會被輕判 為什麼呢?  因為A犯的法第一次和第二次是不一樣的案子和案例
而且第一次輕判是因為A第一次犯法所以從輕  而第二次犯法的輕判 條件有很多 比如自動投案之類的
反正中華民國讓你可以輕判的東西很多就是  
然後A第三次犯法了可能會和1.2次的案件一樣 但是一樣被判輕了
為什麼呢 法官問題
首先是  法官人情問題也就是所謂的官說 你有人脈可以去關說 就有可能會被輕判或者罪證不足
              法官很窮啊 你給他津貼 當然你得用讓別人抓不到的方法 就有可能會被輕判或者罪證不足
              法官的自由心證 每個法官想法不同 對各法律的條例的解釋不同 加上對人權看法也不一樣
              所以遇到了什麼樣的法官 一樣的案件常常會有不一樣的判法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6-18 02:10 PM


引用:
voodoo8寫到:
這種法律 基本上是太夢幻的
我這樣說好了 黑幫帶小弟 真正的黑幫小弟是打小就在帶的小五左右就開始
所以這些人打小的觀念就是黑幫那一套  而政府又沒法子在校園保護好學生們不被欺負 學生們只要找別人幫助了 這時黑幫的手就進入了學生的心  所以想要在少年監獄或者其它種教育來導正這些少年們
根本不可能   黑幫從小就教少年黑幫的守則和想法 結果從小五~少年們犯案這段期間
是一個人格朔造影响最深的時期   所以判刑的輕和重根本上無法決定少年 以後的問題
這這個案子的犯案少年 相信我關完刑期後 他還會更加兇狠的危害別人

我剛剛才看完國民大會而已
裡面也是在討論廖姓少年
你說人格影響最深的時期
問題是有的人家庭並不健全
能影響他的人不一定是最親的父母
有搞不好是老邁的阿公阿嬤
那這時候少年很可能會去選擇那些老大做為他模仿的對象
至於犯案少年關完後更大尾我覺得不一定
雖然在犯罪學裡有數據提到所謂的犯罪大多數是那些已經犯過罪的人才去犯罪的
可是那只是大部分而不代表全部
這樣的講法太以偏概全
我不是在為這少年開脫
我比較會想去探討這樣現象背後是怎麼造成的
別說自己以後兒子不可能變成廖姓少年
要知道人生根本就沒什麼一定
我哥一個同事掛了
就最近而已
年紀的話五十多而已
所以沒什麼一定

[平凡小任 在  2010-6-18 02:1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HOMEMARK    時間: 2010-6-18 05:50 PM

法的規範性,立意是良善的,但人心是險惡的。
像少年犯一再犯罪殺人,知法還故意犯法,
要像國外判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人權是建立在不傷害別人的利益上,如一而在再而三,
說真的法官也是受訓練的xx而巳。
不知影響這社會有多大,很多都是因果循環,
只是連結性強或不強到,讓你看不看得出來而巳。

同理心~何來的同理心呢?對台灣司法体系感到失望。
發表人: s28741369    時間: 2010-6-18 05:54 PM


引用:
tangier1234寫到:
她說,法官當面問廖姓少年和另名少年「要讀書還是要坐牢?」廖等二人都說「要讀書」,讓她納悶,何以犯了強盜罪卻還能獲輕判。


牢裡沒辦法讀書嘛?
發表人: tangier1234    時間: 2010-6-18 11:31 PM


引用:
      法官很窮啊 你給他津貼 當然你得用讓別人抓不到的方法 就有可能會被輕判或者罪證不足



既然這麼窮,那乾脆就跟犯人一起吃牢飯算了,不要玷污我們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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