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生活常識]
內側車道時速100國道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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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Asabolu
時間:
2010-6-29 11:38 AM
主題:
內側車道時速100國道開罰
首例!內側車道時速100 國道開罰 「內側車道它是超車道」
高速公路用路人要注意了!台北市一名林姓駕駛, 去年開車上國道三號,當時他行駛內側車道,雖然時速保持 100公里,但警方認為內側車道,是超車道, 林姓駕駛開太慢,開罰5千元,林姓駕駛氣的到法院聲請異議, 法官認為,行駛內側車道,應保持 在最高線速, 林姓駕駛雖然不慢,但還是違規,但罰款降到3千元。
「為了讓高速公路更順暢,警政署規定凡是小型車,車速過慢違規行駛在內側車道,將開罰3千到6千元。」
台北市一名林姓駕駛,去年開車行經中二高,當時他保持在內側車道,警察發現後,2次測速,分別是100和 97公里 ,加起來平均只有 98公里 左右,警察認為,駕駛沒有維持在最高限速 110公里 ,開罰5千元。
國道一隊交通組長兵界力:「內側車道它是超車道,那如果在不擁塞的情形下,小型車,得以用最高限速,在內側車道,做行駛的動作。」
明明時速近百公里,卻被警察嫌太慢,駕駛氣的到法院理論,但根據最新的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不塞車,又沒事故的情況下,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時速有規定,以中山高為例,不得低於 80公里 。
在二高,時速也得保持在 110公里 ,林姓駕駛開的不慢,但還是未達標準,開罰3千元。兵界力:「你如果時速只有100或是90(公里),在內側車道超完車之後,你應該 要馬上變換到外側車道。」
另外時速 70公里 ,只能開外側車道,不同車道,限速不同,走對的車道才能避免荷包失血。
發表人:
saab518
時間:
2010-6-29 11:47 AM
罰的好!!!!
就是太多人都認為...我夠快了!
佔住內線
所以車速永遠快不起來!
問題在於...
現在人的駕駛道德!!!
~沒有公共的觀念~
現在車多人多....永遠有人趕時間!!永遠有人急!!
人家快!人家要超速是另一回事!!
請讓出最內線供"超車"~
發表人:
merlin02590
時間:
2010-6-29 12:05 PM
引用:
Asabolu
寫到:
首例!內側車道時速100 國道開罰 「內側車道它是超車道」
.....
警察認為,駕駛沒有維持在
最高限速 110公里
,開罰5千元。
國道一隊交通組長兵界力:「內側車道它是超車道,那如果在不擁塞的情形下,小型車,得以用最高限速,在內側車道,做行駛的動作。」 .....
那, 若 車速
111
公里 會被開 超速 罰單嗎?
發表人:
Dr.J
時間:
2010-6-29 12:50 PM
109開太慢的罰單
111開超速的罰單
請稱呼他為印鈔車道
發表人:
join
時間:
2010-6-29 01:19 PM
找不到新聞來源了,只有從討論區找囉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 ... mp;t=289728&p=1
這是2007年3月4日的新聞報導,故事發生在2006年
發表人:
迷路的小狗
時間:
2010-6-29 02:22 PM
可能要抓這種烏龜車比較麻煩
現在都沒看到這種車被抓了
高速公路上還是可以看到一堆路隊長在排隊....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10-6-29 03:48 PM
其實我覺得 除非車多 不然一直 "霸" 在最內車道的人 也是怪怪的
像手扶梯 當初施行靠右 大家習慣了就會乖乖靠右 趕時間的就左邊衝過去
高速公路為何這麼多年 還是沒這種共識呢 唉
最內側 要就一馬當先 讓誰都追不到(被罰錢是自己的事 但是內側就是不能檔到其他車)
不然就是超完車就自己閃回中間的車道去
明明就沒啥車 然後看一堆車 霸著最內側 車速又不是頂快 都覺得很詭異...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10-6-29 04:32 PM
記者有失誤,大家也跟著錯,二高最高速限110,內側超車道速限100-110,所以如果開在內側且低於 100 是會被開罰的。就像規定最低速限是70,如果開 68 當然也是會被罰的。
另外在內側車道開太久也是會被罰的,只是缺少明確的認定規則,用路人很容易申訴成功,也很少在抓了。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使用車道路權觀念
看完還是一頭霧水,尤其是正常車流跟無特殊原因不知道怎樣認定。
[watchme 在 2010-6-29 04:3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28741369
時間:
2010-6-29 06:27 PM
疑...不是不要超過最高速限10km/h都沒關係嗎?
至於太慢的,乖乖的靠右開吧
發表人:
saab518
時間:
2010-6-29 10:24 PM
所以我說.....
這是觀念問題!這是駕駛道德的問題~
速度的快跟慢是相對的~
只要有人比我快!或是提示要超我的車....
我一定是兩個做法
....油門給他灌下去...(也越來越少了~)
....盡可能就讓出來!!!
....至少表示出"我有看到"...."我有在嘗試"....
.....請不要佔著不動!!!
(多數人會認為!!!我已經100了!你閃什麼閃!!)
(或是~!!要你就自己想辦法超...我為什麼要讓給你~?)
敬人者~人恆敬之~
明明就是很簡單的二選一的問題....
就是一定有人要選三...不理他!
你說怎辦?
再說一次~
~速度的快慢是相對的~
~速度的快慢是相對的~
~速度的快慢是相對的~
給別人方便!自己方便!
這叫公共道德~
當你會想到別人....
就已經跟什麼99公里..101公里...70公里....多少的數字無關~
這叫~"互相"
是人類最珍貴的情操
是人格的表現
而不是任何事都是從"我"如何~如何~為出發點!
有些事情!
是一定要當你..遇過..體認過...看過....才會懂的!
[saab518 在 2010-6-29 10:43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aab518
時間:
2010-6-29 10:29 PM
再補充~~
多數人喜歡在內側....
只是因為潛意識裡.......比較安全...(可以少注意一邊).....
定速(維持)......是因為...懶....放鬆....
殊不知!
慣性!!!!....鬆懈......才是最危險的!!!!
發表人:
jrala
時間:
2010-6-29 10:40 PM
最近時常發生 高速公路對向車道 飛過來撞
哪裡有比較安全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10-6-29 11:19 PM
我都覺得最內側比較危險
因為護欄不會閃你 失神撞護欄 很可怕...
其實內側就是超車道 超車才切過去
在最內側不管速度是不是最高會不會被開單
後面有車追上來(代表他比你快)
就該讓開 因為這是"超車道" 慢車就自己乖乖讓開
人家有本事開150不怕開單是別人的事 不該佔用最內側
最內側順暢有個好處就是 那些等不及要投胎的 可以自己去內側飆
而一般民眾 就可以安心的開自己的車道 不用管有人 左穿右插
(這是指 大家都用內側超車的最順暢狀態 只是幻想...)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6-29 11:36 PM
以在下的經驗
高速公路可以的話還是不要開太慢免的危險
當然大塞車例外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6-29 11:39 PM
引用:
merlin02590
寫到:
那, 若 車速
111
公里 會被開 超速 罰單嗎?
一般不會
通常會有10KM的擴瘩
而且他如果給你開111那他可能還會遇到有人申訴測速器不準沒有中央標準局的核可有的沒的
他不會沒事找事做啦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10-6-30 11:35 PM
引用:
merlin02590
寫到:
引用:
Asabolu
寫到:
首例!內側車道時速100 國道開罰 「內側車道它是超車道」
.....
警察認為,駕駛沒有維持在
最高限速 110公里
,開罰5千元。
國道一隊交通組長兵界力:「內側車道它是超車道,那如果在不擁塞的情形下,小型車,得以用最高限速,在內側車道,做行駛的動作。」 .....
那, 若 車速
111
公里 會被開 超速 罰單嗎?
在國三可以開到 119 (土城以南)
在國一可以開到 109 (三義以北)
不過一般國產車的時速表都有點快樂,所以就算你超速個10公里,通常還是不會被照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6-30 11:41 PM
引用:
Observer
寫到:
在國三可以開到 119 (土城以南)
在國一可以開到 109 (三義以北)
不過一般國產車的時速表都有點快樂,所以就算你超速個10公里,通常還是不會被照
應該還好喔
雖然表可以做
可是應該不至於差很多
因為我騎摩托車速限50
我大概62和67就被照了
另外GPS也可以看速度
誤差其實不大
你感覺快樂是因為表壞了、不正常了
發表人:
迷路的小狗
時間:
2010-7-1 09:50 AM
引用:
平凡小任
寫到:
引用:
Observer
寫到:
在國三可以開到 119 (土城以南)
在國一可以開到 109 (三義以北)
不過一般國產車的時速表都有點快樂,所以就算你超速個10公里,通常還是不會被照
應該還好喔
雖然表可以做
可是應該不至於差很多
因為我騎摩托車速限50
我大概62和67就被照了
另外GPS也可以看速度
誤差其實不大
你感覺快樂是因為表壞了、不正常了
基本上速度表會有3~5%的誤差
所以速度越快跟實際的差會越大
依個人開過的幾款車
實際上的誤差也是差不多
常常是表速110KPH
GPS上秀出來的速度是105K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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