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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首例!盜接他人網路上網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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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lazyman
時間:
2010-6-29 12: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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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首例!盜接他人網路上網被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28/today-life6.htm
首例!盜接他人網路上網被訴
〔記者林俊宏、王憶紅/台北報導〕無線基地台普遍,盜接上網情況也多見,台北地檢署最近破獲姚姓男子偷盜他人網路上網案,依違反電信法起訴。
最重判五年刑併罰150萬元
這是國內第一件以無線設備盜接他人網路被起訴的案例。檢方說,這種貪小便宜的涉行最重可被處以五年徒刑、得併罰一百五十萬元罰金。
據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統計,全台至一月止,無線上網達七百零四萬人,辦案人員粗估研判三%未把帳號密碼加密,若依此估算,國內恐逾二十萬名網友透過無線上網時未加密。
承辦檢察官是在追查一件網路駭客案時,發覺從事網路拍賣電腦設備的姚姓男子,去年八月涉嫌在台北市住處,用筆記型電腦的無線網卡,盜接鄰居未加密的無線基地台後上網,藉此網拍。姚某到案後承認犯行,表示根本不知道這種行為觸法。
不加密 個人電腦恐被入侵
檢方提醒,無線上網時未加密,可能長期遭到他人依附盜用,也面臨個人電腦恐被入侵,甚至被冤枉是被告、駭客的風險。
過去,曾有名男子被控在網路上罵人,所幸他和告訴人素不相識,才獲檢方採信他只是網路未加密遭人盜用,最後雖獲不起訴,但官司奔波傷神,林某事後趕緊加密自保。
還有一名線上遊戲玩家被控盜人寶物,當他接到地檢署傳票時嚇壞了,幸而檢警最後判定,他也是網路未加密的受害人。
盜接嚴重會拖慢上網速度
檢方說,一般來說,盜接時只用到很小的頻寬,只有當盜接者用來下載影片、歌曲需要較大頻寬時,嚴重拖慢受害人上網速度,受害人才會察覺。
專家提醒,無線基地台可使用WEP(Wired Equivalency Privacy,無線網路標準加密技術)加密或WPA(Wi-Fi Protected Access,無線保護存取)進階加密,也就是使用者身分認證的防線。使用者可先在無線基地台設立一組金鑰,想連上這台無線基地台時,必須輸入金鑰密碼才能連線。
加設秘鑰連線安全不被駭
使用者進行資料傳輸時,無線基地台及連線電腦的無線網卡,都會利用金鑰產生資料加密的秘鑰,將欲傳送的資料計算出一組完整性檢查碼,最後利用秘鑰,將傳送資料加密再送出以確保內容不外洩。
無線基地台大廠友訊D-Link也說,無線基地台都會內建WEP的安全認證,建議使用者啟用金鑰、設定密碼等,防止駭客入侵,降低網路使用風險。
加密步驟流程
●利用網頁管理介面進行設定,先進入區域網路連線的TCP/IP手動設定IP位置,設定完成後,再改回自動取得或原本的設定值
●啟動IE並輸入無線IP分享器或無線基地台的管理位址
●輸入帳號及密碼
●選擇加密方式,如WEP、WPA或鎖MAC Address
●設定完成後,無線基地台重新開機後生效
註:詳細設定功能需參考各品牌的無線基地台使用手冊為準
製表:記者林俊宏
發表人:
obt
時間:
2010-6-30 02:38 AM
最重判五年刑併罰150萬元,
比起詐欺集團得到的懲罰,
感覺罰得很重.
發表人:
wto987
時間:
2010-6-30 10:23 PM
所以台灣的法律不符合比例原則?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6-30 11:21 PM
我覺得很奇怪
不知道這罰金是交給政府還是"受害者"?
如果交給受害者那今天假設我要賺錢就弄個無線基地台不設帳密
那用的人我再跟他請款就好
一個人一百五十萬
比什麼都好賺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10-6-30 11:32 PM
這是別人的訊號溢波到我住處
我不能用?
別人在院子擺台大電視,聲音開好大
我不能在我家往他院子裡頭看他的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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