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ier1234寫到:
引用:
沒有合理的薪水哪有合理的判決!
那可以跟某某團體說,離譜的判決可以扣薪水嗎

那這樣好了,以後法官薪水靠告訴人與被告訴人支附,以後兩造哪方給錢多的就判無罪,給錢少的拚死刑,有錢殺人犯就判無罪,沒錢被害人家屬判死刑
[tangier1234 在 2010-7-15 05:00 PM 作了最後編輯]
cys070寫到:
不用扯老師軍警和一般人~大家賺錢不都是腳踏實地
有幾個有那樣大的能力可以像像司法官隻手遮天判人生死?
學法律的~偶覺得愛錢就去當律師吧~這樣如何收錢沒人管的著
今天司法官站在法律最高點的執法者
享有的社會地位又比其他職業高
對它們要求本來就要最高標準
假如它們秤的一邊是可以用金錢,利益來衡量
那還有資格審判別人?~又如何讓人信服 ?
既然給不給那些優惠都會有人收賄
就該檢討這個制度或改進防堵
(長久以來就是沒有任何一套制度可以規範他們的專業和審理品質~那個法官法可能 n年都生不出來)
[cys070 在 2010-7-17 07:48 A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