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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自願關7年 計畫出獄後領年金 [打印本頁]

發表人: verble    時間: 2010-9-15 11:04 AM     主題: [轉貼]自願關7年 計畫出獄後領年金

更新日期:2010/09/15 04:11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為了吃牢飯,58歲前科慣犯黎治康擬定「坐牢計畫」,想要犯案後,在牢裡關7年,出獄時滿65歲,符合領取老人福利津貼的資格,不用工作就有錢領。


未達心願 揚言幹大條的


「警察先生,我偷拿別人的東西囉!」昨天中午,黎某提著HELLO KITTY全新紅格紋背包,走進北市警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自首,希望法官將他關入大牢7年,並誓言「今天如果不押我,出來一定幹一件大條的」,雖然黎某非現行犯,但仍持有贓物,檢察官諭令依竊盜罪隨案解送。


當時,員警以為他在開玩笑,他隨即倒出背包內的襯衫長褲,說這是早上在台北地下街八號廣場旁服飾店偷的。


行竊後自首 65歲才願出獄


員警一面質疑黎某說詞,一面請巡邏員警查證,剛開門營業的商家,果真發現展示櫃內價值1200元的上衣、長褲及背包遭竊,還沒報警,警方主動上門告知逮到竊賊,找回失物了。


黎嫌坐在警局內,不像其他嫌犯忐忑不安,反倒一派輕鬆自在,對員警的詢問有問必答,問起犯案動機,他說「純粹想吃免費牢飯」,最好是先回牢裡不愁吃穿待完7年。他說,多年來孑然一身,失意的人生僅剩台北與監獄的回憶。2年前出獄,無處可去,在台北車站北三門與忠孝西路旁小公園席地而居,經常有一餐沒一餐的。


至於「指定」關7年,則是他自行計算,出獄後年滿65歲,正好符合「北市老年人福利津貼」領取資格,屆時靠著領取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國民年金、房租補助或三節慰問金」,每月約2萬元,何樂不為?員警聽了他異想天開的計畫,個個搖頭苦笑。
發表人: todsu    時間: 2010-9-15 02:30 PM

不知道台北市老人福利這麼好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國民年金、房租補助或三節慰問金」,每月約2萬元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9-15 03:00 PM

沒那磨爽啦
沒收入沒房產的老者

頂多就老人年金三千元 ,一年一次敬老津貼1000元(滿70)

每月免費多少點搭公車和捷運
還有健保費免繳

若單靠這些能活

台北也不會有90歲的豆花伯......


說實話社會福利來源就是稅收

何況台灣又不是社會福利先進的國家

沒什麼付出~也不可能給你很多

低收入戶也沒那樣好申請

申請到某樣津貼~其他的也未必會核准

還一個月有2萬咧



像國民年金沒繳
當初通知單上面就有寫
很多津貼老了或殘了也不會發給你


而且老人生活津貼和國民年根本就是是同一筆

國民年金有繳換算成年資姿可以領超過原本老人津貼

[cys070 在  2010-9-15 03:17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okocv    時間: 2010-9-20 01:49 PM

還好那個阿伯是住在"台北國"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9-20 02:56 PM

"屆時靠著領取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國民年金、房租補助或三節慰問金」,每月約2萬元"
應該有喔,因為老人年金不能再排除中低收入,不過我不確定每月是否可到兩萬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9-20 03:01 PM

不要聽新聞那個人唬爛,最好那樣容易申請


老人年金之前是3000元
沒有排除中低收入戶
反而有設條件排富(不能有退休金,投資,房產低於多少價值)

實施國民年金後~老人年金就被併入
低收入者可以申請免繳和減免.....
基本上是要收以前 老人年金的爛攤
(沒有稅收可以支付這個龐大開銷)
實施國民年後
假設你繳一年國民年金就滿65歲頂多是領一個月3122元
以文中主角就算有繳換算過來也是3~4000元

至於中低收入戶的津貼,補助申請又是另一回事
這些條件更摳


像文中那個真想擺爛~最後一定是收容安置
就有些補助不能申請

[cys070 在  2010-9-20 04:13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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