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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常識]
[轉貼] 計算男朋友及女朋友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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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darkfala
時間:
2010-9-16 10:15 PM
主題:
[轉貼] 計算男朋友及女朋友的價格
[計算男友價格的方法]...超過3500的就快嫁吧~~
底價都是1000元
身高超過170cm,每過1cm+100元
身高低於170cm,每低1cm-100元
會跳舞的+100
會唱歌的+100
體重超過70公斤的,每超過2公斤-100元
體重不足70公斤的,每差2公斤-100元
近視的,超過300度,每100度-100元
談過戀愛的,被甩一次+100元,甩別人一次-100元
沒有談過戀愛的+100元
超過25歲的,每超1歲-100元
有病史的,每一項-100元
不會麻將+100元
不會喝酒+100元
嗜酒的-200元
抽煙的-200
養寵物+100元。。喜歡寵物的加50
會做飯+300元
幽默風趣的+100
會陪你逛街的+100
不懂事。總任性的-200
總告訴你想你的+100
同學聚會喜歡帶你去的+100
會關心你。。不讓你抽煙。喝酒的+100
平時不打擾你的個人生活+100
會按照你喜歡的方式打扮自己的+100
不會洗衣服的-200
每天都要吵架的-200
吵架不管是不是他錯。。總先他找你的+100
每天要他哄你睡覺的+100
很聽話的+100。。。只對你聽話。。對別人不聽話的+200
會為你哭的+100
總惹你哭的-100
很體貼想要甚麼都會給你買的+200
在你朋友面前不任性的+100
會浪漫的+100
會給你洗衣服的+100
成熟穩重的+100
跟你在一起不愛笑的-200
會送你他親手做的東西+100
總說你醜的-200
沒照過大頭貼的-200
會幫你系鞋帶的+200
結論是.........
1500以下就別要了
1500到2500正常
2500到3500精品
3500以上你這輩子有著落了,趕緊嫁吧不然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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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女友價格的方法]...超過3500的就快娶吧~~
女友價格計算表..3500以上的,你要是碰著啦就趕緊娶吧。
底價都是1000元
身高超過168cm,每過1cm+100元
身高低於160cm,每低1cm-100元
有酒窩+100
留長髮的+150元
會跳舞的+100元
會唱歌的+100元
人妖非主流浮誇打扮-200元
胸部A-B的 -100元 C-D +200元
體重超過110斤的,每超過10斤-100元
體重不足100斤的,每差10斤-100元
近視的,超過300度,每100度-100元
雙眼皮+100元 單眼皮+50
談過戀愛的,被甩一次-100元,甩別人一次+100元
沒有談過戀愛的+100元
初吻對象是你 +300元
初吻對象不是你 -200元
**對象是你 +500元
**對象不是你 -400元
初戀對象是你 +300元
超過22歲的,每超1歲-100元
有病史的,每一項-100元
會游泳+100
不會麻將+100元
不會喝酒+100元
成績優秀+200元
尊敬長輩+100元
喜歡針線活+100元
不愛慕虛榮,在你困難時不離不棄+200
愛嗜酒-200元
愛抽煙-200元
愛說粗口-300元
愛染髮-100元
養寵物+100元。。喜歡種花+50元
喜歡小朋友+100元
會做飯+300元
溫柔賢慧禮貌待人+100元
不懂事。總任性的發脾氣-200元
總告訴你想你的+100元
有心事總是找你說 +100
懂得自重, 不會和別的男人動作親膩+200元
會關心你。。不讓你抽煙、喝酒的.關心你的經濟+100元
平時不打擾你的個人生活+100元
總纏著你逛街,總要你花錢-200元
喜歡買東西或親手製作東西給你+100
關心你工作或學習+200元
會按照你喜歡的方式打扮自己的+100元
不會洗衣服做家務的-200元
在朋友面前罵你-200元
總是和你說要分手-100元
因為小事和你吵架的-200元
吵架不管是不是她錯。。總先找你的+100元
每天要你哄她睡覺的+100元
每天都能打電話給你+100元
喜歡和你撒嬌+100元。。。只對你乖。。對別人不乖的+200元
會為你哭的+100元
總惹你哭的-100元
很自立不是想要什麼都要你買給她的+200元
在你朋友面前不任性的+100元
會化妝的+100元
會給你洗衣服的+100元
成熟穩重的+100元
跟你在一起不愛笑的-200元
要你蹺課陪她玩的-200元
考試掛1科-100 元
會送你她親手做的東西+100元
總說你醜的-200元
沒照過大頭貼的-200元
挑逗別的男人 -200
呵呵。。1800以下就別要了
2000到2800正常
2800到3500精品
3500以上的,你要是碰著啦就趕緊娶吧。。遲了就沒有了!!
發表人:
tangier1234
時間:
2010-9-17 08:56 AM
其實,只要月收入超過20萬或是身價上億就夠了,其他的都不須考慮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10-9-17 10:13 AM
引用:
tangier1234
寫到:
其實,只要月收入超過20萬或是身價上億就夠了,其他的都不須考慮
說的好..............
不過這種78計算方式...不知是誰發明的.....(我的分數不知是負多少...都懶的算了)
發表人:
lerix
時間:
2010-9-17 09:54 PM
來自大陸
小弟曾經跟大陸朋友開玩笑
說台灣只有豬肉是算「斤」的
發表人:
badkid
時間:
2010-9-19 07:09 AM
噗...難得可以當精品..哈哈哈哈~~
發表人:
pujy1978
時間:
2010-9-19 09:26 AM
這樣算完~好像會得罪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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