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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轉貼] 假造放假訊息 人事局報警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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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lazyman
時間:
2010-9-21 05:26 PM
主題:
[轉貼] 假造放假訊息 人事局報警偵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21/1/2dhmq.html
日前又有網友假造人事局網頁,捏造停班停課訊息。由於假造公部門網頁散佈不實資訊,已觸犯刑法「偽造公文書」罪,人事局已經向刑事局報案,也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張德厚報導)
凡那比颱風來襲,18日晚間民眾關心是否停班課之際,居然有人偽造了人事局的網頁,宣布
「明日起停班停課一年」
,並在網路上大量散播。人事局表示,雖然當晚偽造者就把該網頁刪除,但是人事局已備份了假造網頁送交刑事局偵辦,要揪出做山寨版人事局網頁的人。人事局主祕張念中:『它記載了不實的資訊,不管影響程度如何,跟去年的案例一樣,我們有去報案請刑事局調查。』
假造公部門網頁發布不實訊息,已經觸犯刑法210條「偽造公文書」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去年88水災前,也有人假造人事局的頁面、大量發佈放假訊息,刑事局偵辦後揪出兩名假造網頁的工程師,後來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兩人個捐了1萬元及3萬元給國庫做為公益基金,並且寫悔過書向人事局道歉。
人事局強調,去年與今年這兩起事件,都是網友假造人事局網頁,並非人事局自身的網頁遭到竄改,人事局對於網站的安全維護沒有問題。人事局也正研擬,未來在網站上加註警語,提醒民眾不要假造網頁以免觸犯刑責。
--
這麼明顯的惡搞,又不會有人信以為真;
這只讓我覺得人事行政局一點幽默感都沒有。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10-9-21 05:41 PM
不過也不能這麼說
網友的造假 仿得很像
就算知道不可能放一年假 但是也會有人質疑是不是人事行政局自己錯標
(類似網購錯標)
所以該正名的還是要處理一下
不然之後越來越多人惡搞 到時候沒放假被惡搞成放假一天
造成別人的困擾就不好了
網路上要惡搞 一定要謹記 註明清楚是惡搞
不然只要有一個人相信(即使很扯) 然後因此受到損失
就會出問題
勿以惡小而為之
惡搞還是有惡搞的底線
不過這抓到也不會判甚麼罪都是緩起訴 做一些處罰 殺雞儆猴而已
[Ailio 在 2010-9-21 05:5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10-9-21 05:49 PM
已經觸犯刑法210條「偽造公文書」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罰一個六年半的 , 就再也不會有人把無聊當有趣了
發表人:
54steve
時間:
2010-9-22 09:55 AM
嗯...或許覺得幽默,但某些訊息還是不要亂發、擾亂視聽比較好
發表人:
sueice
時間:
2010-9-23 02:49 AM
「假造人事局網頁,並非人事局自身的網頁遭到竄改」
據說只是網頁另存後,修改上傳到噗浪,並非入侵網站,
新聞居然稱這位國中生為[天才駭客],真是有夠天才....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0-9-23 02:56 AM
"這麼明顯的惡搞,又不會有人信以為真;
這只讓我覺得人事行政局一點幽默感都沒有。 "
如果有人信以為真
那就會出事情
這不是幽不幽默的問題
發表人:
sparrow
時間:
2010-9-23 06:31 AM
講黃色笑話給女孩子聽也是種幽默感?
發表人:
krsl
時間:
2010-9-23 08:56 AM
引用:
sueice
寫到:
「假造人事局網頁,並非人事局自身的網頁遭到竄改」
據說只是網頁另存後,修改上傳到噗浪,並非入侵網站,
新聞居然稱這位國中生為[天才駭客],真是有夠天才....
台灣的新聞媒體只求快(尤其是政治社會這類的),內容跟措詞反正通順就好.
至於那國中生嘛...也只能說時下小孩子就這樣了,三思後行是不存在的,我爽就好.
現在國中公民的常用法律難道都沒教嗎...
小孩有過錯就要罰,別讓他有記錄就OK
發表人:
JQJQ
時間:
2010-9-23 09:28 AM
>> 這只讓我覺得人事行政局一點幽默感都沒有。
這就是重點,只能說悲哀 .... 當災難到你頭上時,再來說有沒有幽默感。
天災假造放假,居然還扯出幽默感。
現在的孩子到底怎麼了
網頁完整複製,一堆軟體都能做到,扯不上駭客。
好玩 ? 玩出命來也是好玩,今天被人打一巴掌被人砍,砍人、打人也覺得好玩,
一切都能無限上綱。好玩當道,就沒有甚麼違法問題,你我隨時身上背著一把槍,
準備玩生死遊戲,玩沒過 牧草(墓草) 就長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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