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浪子寫到:
現代人真的很可憐 要用錢來買親情
媳婦女兒煮飯給老爸爸老媽媽吃 這有什麼不對?
老爸爸老媽媽小時候對妳們不好嗎?一個禮拜就這麼一次
前兩天一個新聞 一位退休老兵發明了一輛方便如廁沐浴的電動輪椅車
有廠商願意花600萬來買這項專利
但是這位榮民拒絕了 而把這項專利捐給仁愛社福基金會
因為他當初研究這項發明的動機 就是為了要照顧那些行動不便的弱勢 讓行動不便者生活更方便更有尊嚴
退休老兵曾問兩個兒子「爸爸把六百萬的專利捐出去 你們會不會不高興?」
兩個兒子回答:「我們不要你什麼東西,只要你快樂就好!」
上一代的財產 是上一代努力打拼來的
但不代表"一定"是下一代應得的
我不會因為父母有沒有遺產 或是平常有沒有帶我去吃好料的 來決定要不要孝順她們
在我的成長過程 父母有盡到責任
那我長大成人了 有自主自給的能力 就該我盡為人子的義務
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