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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點蠟燭搞浪漫 大學生火燒旅館 [打印本頁]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0-10-18 12:42 PM     主題: [轉貼]點蠟燭搞浪漫 大學生火燒旅館

中國時報【陳育賢/新竹報導】

浪漫惹火!交通大學一名電子系四年級男學生,為了幫女朋友慶生搞浪漫,十七日凌晨到新竹市一家旅館開房間,並以一百顆彩色小蠟燭,在床上排出「HAPPY BIRTHDAY」字樣並點燃,卻因此引發火警。大學生得面臨公共危險罪官司及高達百萬元賠償費。在愛情裡製造一場浪漫,代價還真是昂貴。

交大電子系四年級張姓男同學,昨天凌晨為了替女友過生日,想出在新竹市一家位在十一樓的旅館房間床上,以一百顆圓形小蠟燭,擺成「HAPPY BIRTHDAY」字樣,打算讓女友驚喜。

凌晨零時廿分,張生將蠟燭擺好並點燃後,立即下樓等女友,沒想到,他下樓約莫七、八分鐘接到女友時,房間蠟燭也燒到了棉被引發火警。

張生仰頭一看十一樓竄出濃煙,而消防隊也趕來了,打火兄弟拉出水線直衝十一樓的旅館,不一會兒四、五十名房客及其他樓層住戶,全往一樓逃生,他心裡有數,知道大事不妙!打發剛剛到場的女友離開後,立即回到旅館「自首」,坦承是自己搞浪漫,不慎引發火警。

消防局人員初步研判認為,小蠟燭雖有鋁製容器可隔絕直接與外物接觸,但一百顆蠟燭聚集燃燒,有增高溫度的效應,棉被又易被高溫引燃,就算火苗沒有直接燒到棉被,也會被底部的高溫點燃。

且張生從第一顆蠟燭點到第一百顆,至少得花費五分鐘,再下樓等女友,第一顆蠟燭可能燃燒了一、二十分鐘,相當危險。

闖禍的張生事後直向老闆道歉,他後悔的說,只是想給女友一個驚喜而已,不需半小時時間就會吹熄,沒想到竟會釀成災難。

昨天上午,家住台中的張父北上,帶著兒子再向店家道歉,表示會負起賠償責任。而張父表示並未太責怪小孩。

店家則表示,因灑水裝置及警消灌救,整層地毯已全毀,加上被火灼、燻的房間、軟硬設備,不算兩周的整修停業損失,損失就至少一百萬元左右。

張生雖花「小錢」買了價值二千元的一百顆蠟燭,再租下一晚一千四百八十元的房間,屬低成本、高指數的浪漫,卻得面臨百萬元的賠償及公共危險罪嫌的官司,下次想搞浪漫的朋友可要引以為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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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蠟燭2000元~房間1480元~~浪漫無價嗎???~唉呦!!怎會有人在房間點蠟燭阿!
發表人: cys070    時間: 2010-10-18 12:50 PM

精蟲衝腦,智商都會降低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0-10-18 02:25 PM

還害了其他房客的精蟲兵臨城下.卻要鳴金收兵

這下賠慘了.這對情侶要當四腳獸多年了
發表人: LX    時間: 2010-10-18 02:41 PM

真慘

公共危險罪耶!!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10-10-18 03:41 PM

怎不乾脆在房間裡面生火燒炭來烤肉啊...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10-10-18 04:19 PM

真慘..................
交大耶...............
發表人: bonjacky    時間: 2010-10-18 04:58 PM


念錯科了。。應該去念熱力學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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