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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記]
今參與協調會後感(純舒發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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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Zhimin_Yah
時間:
2011-2-11 10:48 PM
主題:
今參與協調會後感(純舒發不滿)
消費本就很難絕對公平,
要去評斷到底公不公平時,
評斷的人又到底有到達那個雅量了嗎?
今天一早就去參加縣府的消費爭議協調會,
我是第一次參加到,
但這個案也未免太天馬行空,
而我站在店家這方也覺得:
其一是消費者的思維也太過理想化,
其二是縣府會接這案子也是沒深入了解狀況,
事情緣由簡單說就是陳女在我們店買了台相機,
保固1年, 但她已經買了2年故障, 鏡頭縮不回去,
來送修時, 收件的同仁也跟她說明應該會有的收費:
第1就是我們的工本費300
(就我們代送的運費,包裝及去處理這件CASE的費用)
合不合理我大致算一下:
運費有寄過快遞的人都知道是算件, 普通大概都是1件100~150,
超重, 超才, 貴重易碎物品會加價, 所以來回大概就已經是300元!
當然我們都會有簽月結, 所以費用會便宜一點,
但算上與廠商, 顧客間的傳真, 電話, 及處理人力費用,
300元我是認為還蠻合理的!
第2當然就是廠商的維修費, 及不修的基本檢測費用
相機類的過保維修,
相信有部份從業或消費者有過經驗,
一台6000~10000元的相機,
基本上維修費3000塊應該是八九不離十,
我們在送修前也大致告知了差不多的費用,
也說了如果報價不修,
廠商會收基本的檢測費
(維修人員的師父工, 檢測儀器的攤提費用, 零零總總),
基本大概都是300~500,
這位陳女當下接受了我們的說明而送修,
但按常理應該要先收的300工本費,
她也沒先繳,
(因為她說不知道過保送修要錢,我們是服務業怎會收這種錢?)
*所幸她在縣府人員前也是沒說謊,
跟我這邊所描述的一樣,
送修2天就報價了, 維修費3200更換主機板,
不修檢測費300元,
這時陳女就想修又不想繳3200元,
想拿回故障的機子也不想繳兩筆300元!
*在縣府那時, 還說她去問一般的相機店,
鏡頭伸縮怎會和主機板有關係!!
-->我當下在想但沒說,這主機板故障了,
連接的元件不能正常動作蠻合理的啊!
而且換鏡頭也應該要3200元吧,
重點是廠商有能力修好,
消費者只是選擇修與不修,
因為我們也沒能力去處理,只好花錢請人幫忙,
這不是蠻合情合理的嗎?
想拿回相機另尋管道維修,
又不想給該給的錢?
還在這邊浪費大家的時間探討這個已經既成的默契,
有何意圖, 有何作用,
當下我就看到縣府的人頭上有黑色線條出現,
這人是來亂的吧!!
還說就因為這件事,
所以她後來有的東西都跑到台中NOVA去買,
說NOVA不會跟她收這種工本費, 基本檢測費!
-->這彰化<-->台中NOVA一趟的時間金錢都不止300~500了
-->何況日後維修又要跑NOVA會不會太累了...
當然,消費者有權選擇自己要去那買,
但如果今天又換成NOVA那邊的問題,
會不會又變成要求,因為我花時間車錢來這買,
所以你一定要算我便宜的,我這樣才公平的說詞?
這樣下去根本沒完沒了吧?
自己所謂的公平,其實是不公平!
後來還提到贈送抵用券限制太多,
試問那家業者不都是這種半欺騙的行銷,
家樂福不也是有時弄個要買多少才加碼點數的,
又限制要買什麼什麼的..
陳女就是站在消費者立場的烏托邦想法,
想要有服務, 但又不想多付費...
這商場何來公平之說,
就價格能接受就是接受啦,
如果她的說法行的通,
首都其衝應該是要去幹譙炒房地產的人,
還是說車子高價低價...
這, 不願意選擇消費服務,
幹嘛還消費下去又只是消極抱怨呢?
為了避免多事, 我們和廠商都息事寧人..
不計較收費那300元了, 陳女還是頗有微詞,
環境如此,妳要計較生活,別人也要計較生活,
妳一個人會算,那麼多作生意不會算?
訂定300元太貴不合理,
或許也有人覺得500元才合理?
一直在討論這個改變不了的現狀實在沒有意義,
覺得不合理,當下就不應消費下去,
才在事後吵糖吃!
我覺得政府有時也和大公司一樣,
息事寧人,少一事省一事,
才會成就想法過於自私的人愈來愈多!
決定了消費行為又持續不合理的不滿,
就我看了是種不對自己負責的態度!
*重點是她到最後也都沒繳費用,還在探討費用合不合理!
這不像是沒繳稅或健保費用的人,
在說費用合不合理的情況一樣嗎?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1-2-11 11:41 PM
我覺得只要事先有先告知處理費或運費,消費者也同意
那就應該要收
對了!我映像中維修東西應該會有一張維修單
維修單上除的註明消費者的聯絡資料應該還要有一些注意事項
這些都是店家要跟消費者說明的
只要消費者清楚遊戲規則..簽名畫押..最後才在那邊魯這筆費用
那就沒那個意義的
這讓我想到
上次送的一台愛華音響去全國電子修
那台已經五年的光碟放進去就是讀不到
後來我拿給全國電子請他們幫我送修看看
我還留電話請他們先報價
過兩天全國電子打給我說光碟雷射頭要整個換掉映像中好像2000左右
想想,我也不想修的,因為現在很少用CD片
請全國電子退回來給我,好像也沒跟我收什麼檢測費用以及運費
發表人:
陽だまり
時間:
2011-2-12 12:05 PM
下次該收的費用就先收
最好是也有錄音檔存証
這樣想跑都跑不掉了
發表人:
PXA250
時間:
2011-2-12 12:40 PM
在使用的歷程中, 覺得這東西很好用, 又無更好的替換選擇下
若是東西壞了...我會很高興有人願意幫我處理維修的程序
(最怕變孤兒)
若是廠商願意幫我省去更多的花費(像是檢測費,運送費)
那真的會就感心~
處事的方法有千百種. 在一開始先判別出顧客的真實意向
對後續的處理模式就比較能了然於胸~
發表人:
好下載
時間:
2011-2-12 12:55 PM
店家告知應有的費用,消費者同意,本來就是完成了民事上的契約,該給的就是該給呀,他可能就想說自己能找到更便宜的維修,想耍賴不給檢修費用吧
發表人:
嗚^^c
時間:
2011-2-12 02:16 PM
事先有告知,消費者就要有底了,不要等人家送修了,回來又不想修又ggyy的 XD
不想給錢很簡單,相機留下
發表人:
aja2
時間:
2011-2-12 06:25 PM
消費者想要的大都是售後服務要好要快最好又不要錢
但商家為了營運而酌收一點服務費 也是人之常情
但有時商家沒先告知 也沒簽訂任何單據
很容易造成消費者不買單或者事後糾紛
往後是消費服務的時代 酌收服務費也是趨勢
但服務好不好往往決定商家的未來
一兩個這樣的案例不用太在意
要想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糾紛 下次避免發生
免的雙方不愉快 也免得有損商譽
發表人:
liro
時間:
2011-2-12 06:26 PM
硬凹的客人很多...
服務業就是這樣...
很多客人都認為會吵才有糖吃...
以前同事因為消費xxxx元才能免費停車一小時...
客人就是差100.200元硬要蓋章...
最後主管出面就是蓋章...店員道歉...收工...
同事都委屈到哭了...
一個爛主管...這種事給人凹就算了還讓沒做錯的下屬去道歉...
反正客服部那時一堆很神奇的客訴...
例如刻意損毀某項產品硬說你們東西品質太差...整批退貨...(一個感覺是來台灣出差幾個月用了幾個月的外國人)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1-2-12 06:58 PM
我們摩托車業
譬如拆引擎
就算沒換零件也會有所謂的拆工
所以我是認為服務是有價的
而且你們事前已經盡到告知的義務
消費者也不應該這樣子我會覺得很誇張
該不會陳女是公務員吧
馬的
公職人員就這樣
他不需要有所謂的生財工具
所以看事情都從自己的角度出發
從來不會知道民間疾苦
好比以前跟我打交道的交通法官
他跟我說不論有沒有號誌都得遵守交通規則
殊不知向他那樣等級的人上班都有公家車坐
要罰也罰不到他
抱歉離題了
我要說的是服務是有價的
發表人:
Zhimin_Yah
時間:
2011-2-12 11:45 PM
陳女是何行業我是不知,
但她很多出發點都太博愛太宏觀了,
有價服務不被認同還想硬拗價格,
還覺得好像是應該這樣,
如果是從事服務業的人,大概都沒有人會認同吧!
*要收多少錢我們都有事先告知的!!
發表人:
jrala
時間:
2011-2-13 12:52 AM
公司在維修單上就直接著名清楚 要收檢測費 報價後不修一樣照收 並請消費者簽名
這問題基本上就解決了 何苦讓這種女人 浪費大家的時間!
發表人:
keith0423
時間:
2011-2-14 11:56 AM
簡單的來說~
陳女這種消費者就是不想多付錢給商家,
對她來說,買了商品,就絕對不想再額外付出費用了,
所以,既使要她從彰化↔台中,浪費時間跟車費,
她也會覺得省到了,
因為錢不是給商家。
這種消費者也不算少,
11樓的建議–在維修單上載明,若要送修就簽名,
簽名前先繳費,再收據附於維修單上,
不然…為了這種自以為聰明消費者,浪費太多時間…不值得。
發表人:
Zhimin_Yah
時間:
2011-2-15 11:24 PM
她是都在單子上簽名同意了,
還去協調會那邊討論收費不合理!!
(她也有說我們早就有跟她講會收多少, 維修費大概多少!)
縣府的人也出現 ...
廠商根本就不想理她, 也沒出席...
回說: 我們都不跟妳收錢了, 妳還想作什麼??
弄到後來, 我們從去年12月開始, 反是過保會有類似收費的,
都還要另外弄1張像切結書的給顧客看完後簽名!!
不然遇到這種的, 真是浪費時間, 幸好是小錢300元而已...
->這人是想改變現在的收費現況嗎? 有點不知道社會現狀了!
->她一開始在過保維修她沒想過會收費,所以沒帶錢! --> 這個我就覺得這人是有問題的了!
發表人:
seconds
時間:
2011-2-16 09:32 PM
直接拿她的簽收單告她詐欺..
看她下次還敢不敢來這套.
順便幫別的業者出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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