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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差很大!與少女炒飯 戴套判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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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1-2-15 1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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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差很大!與少女炒飯 戴套判較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5/78/2mfkf.html
差很大!與少女炒飯 戴套判較輕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2/15 04:11"
〔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新北報導〕林男與廖男分別在網路上結識國中少女,成為少女的前、後任男朋友,去年少女身型發胖,被老師察覺懷孕追出與網友交往。兩人分別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板橋地方法院昨宣判,其中有戴保險套的林男獲緩刑5年,廖男未戴套,被重判3年10月。
被害人去年被班導師發現小腹凸起、身體發胖,通知少女父親帶往醫院檢查,證實懷有身孕,在家長及老師追問下,少女坦承:「與林姓網友交往,分手後又結識廖姓男子,林男每次性交都有戴保險套,廖男則否,孩子父親應該是廖男。」少女父親因而控告林、廖兩男與少女性交。
檢方調查時,兩男坦承與對方性交,林男稱96年與少女交往,帶回住處性交約3、4次,每次都有戴套;廖男稱98年間與少女交往,帶回住處性交10多次,均未戴套。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認定廖男明知少女年幼,卻未做任何避孕措施造成少女懷孕,嚴重影響身心發展,具體求刑4年6月。
板橋地方法院昨宣判,未戴保險套的廖男被判處3年10月,有戴套的林男獲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公益團體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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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ˋ這件事給我們一個啟示!!!!做任何事之前記得帶套
發表人:
kkjkj
時間:
2011-2-15 03:22 PM
帶套好阿!!不會出"人命", 又可以少了中標的風險度~
人人戴套出擊
發表人:
shiz99
時間:
2011-2-15 05:32 PM
又是斷章取義的聳動標題,記者老是唯恐天下不亂....
發表人:
Dr.J
時間:
2011-2-16 09:04 PM
女的明明也有爽到呀,為什麼要叫被害人,是受益人吧
發表人:
aisdy
時間:
2011-2-16 11:04 PM
會不會生下來以後是姓林的...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1-2-16 11:52 PM
求刑有屁用?
認祖歸宗每個月贍養費一百萬NT以上
我相信就可以大大降低這種慘事
發表人:
277liu
時間:
2011-2-17 06:49 PM
以此類推!那是不是強姦犯有戴套!也可比照!戴套判較輕!
發表人:
hjw930
時間:
2011-2-19 08:03 PM
不知道這會會被保險套廠商拿去當廣告
除了原有的好處外
再加上一個刑罰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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