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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擋救護車比中指 博士生緩起訴 服勞務80小時 [打印本頁]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1-4-5 05:36 PM     主題: 擋救護車比中指 博士生緩起訴 服勞務80小時

* 2011-03-29
    * 中國時報
    * 【陳志賢/台北報導】

     去年間引發議論的「中指蕭」阻擋救護車事件,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檢方認為台大博士生蕭明禮事後已有悔意,並經台大懲處後應知警惕,同意給予緩起訴,要求蕭繳付六萬元處分金給國庫,以及八十小時的義務勞務。

     蕭明禮去年底在新北市新店區駕車,因不滿前方救護車鳴笛,多次以緊急煞車阻擋救護車,甚至比出中指,由於當時救護車上有名待緊急送醫的老婦人,老婦送醫後不治,事後影片被PO上網,蕭被網友人肉搜索查出。

     警方依妨害公務等罪將蕭明禮移送法辦;台大去年底將他記兩大過兩小過留校察看,並應受心理輔導或精神治療及不得在校內駕車。

     檢方認定蕭雖涉妨害公務罪,但考量他無前科,犯後已有悔意,同意給他緩起訴,期限一年,須繳付六萬處分金給國庫,及八十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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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我就有70%覺得不會退學
畢竟台大招牌這時候就很管用了

罰款6萬元很小的數目
80小時- 澆花踏青活動

[sakillll 在  2011-4-5 05:3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asino    時間: 2011-4-5 06:17 PM

還好沒有擋出人命,否則就不只如此了~
發表人: fen    時間: 2011-4-5 07:05 PM

有出人命啊
只是須送醫急救者在上車前已無呼吸心跳
無法證明中指蕭行為和有須送醫急救者的死亡有因果關係

我還是覺得判太輕啦
他的悔意可說是在社會輿論壓力下逼出來道歉的...
發表人: atree    時間: 2011-4-5 07:46 PM

有這種結果不意外

有關係 就沒關係
發表人: Ralse    時間: 2011-4-5 08:24 PM

真的是有關係甚麼都沒關係..............
這罰責太輕了
發表人: nbaboy24    時間: 2011-4-5 11:46 PM

意料之中
當初台大沒有把他退學
一切只等風頭過
等畢業就好了
該感謝他老爸老媽幫他擦屁股
發表人: z0928jim    時間: 2011-4-5 11:58 PM

一切都無意外
只是覺得公理何在
發表人: liro    時間: 2011-4-6 10:38 AM

對一個錢都從老爸老媽出的人
罰錢不會痛啦

勞動服務
基本上就是浪費80小時打混摸魚
這時候突然覺得弄個勞改應該會不錯
不然象"早期"當兵一樣抓去關禁閉3天就好
發表人: msg1394    時間: 2011-4-6 12:59 PM

我才不相信有悔意勒
隨便想也知道沒事
不出面就好了
風頭過了
就沒事了
發表人: LiuRambo    時間: 2011-4-6 05:22 PM

希望陳輝文繼續追這條新聞
感覺上 他罵的最大聲而且接近爆血管的程度
發表人: nbaboy24    時間: 2011-4-6 10:38 PM


引用:
LiuRambo寫到:
希望陳輝文繼續追這條新聞
感覺上 他罵的最大聲而且接近爆血管的程度

冷掉的菜應該不會再炒一次
除非有新的食材加入
發表人: ma1111    時間: 2011-4-7 01:25 AM


引用:
LiuRambo寫到:
希望陳輝文繼續追這條新聞
感覺上 他罵的最大聲而且接近爆血管的程度

陳輝文只是名嘴,名嘴也只是一種工作而已,
與他本人沒有太厲害關係的話,那就不用期待太多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11-4-7 04:12 PM


引用:
ma1111寫到:

引用:
LiuRambo寫到:
希望陳輝文繼續追這條新聞
感覺上 他罵的最大聲而且接近爆血管的程度

陳輝文只是名嘴,名嘴也只是一種工作而已,
與他本人沒有太厲害關係的話,那就不用期待太多

對阿
出一支嘴
別太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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