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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行車讓人 禍不單行」 交通標語錯大啦 [打印本頁]

發表人: tangier1234    時間: 2011-6-3 09:07 AM     主題: [轉貼]「行車讓人 禍不單行」 交通標語錯大啦


開車禮讓行人是常識,新竹市要道光復路上,交通宣導標語卻出現「行車讓人,禍不單行」字眼,民眾哭笑不得,質疑「是要求我們不要禮讓行人嗎?」民代搖頭「國學素養要加強!」

新竹市交通處長鄭志強昨天看到記者拍攝的照片,愣了一會兒,訝異說:「怎麼會這樣?」他表示,宣導標語都是由中控室負責,內容包括公共政策、市府活動、交通宣導等,將立即改善。

新竹市光復路是出入竹科、清、交大的幹道,也是新竹市交通流量最大的道路,不論日夜總是人來人往。市政府特地選在這一路段,架設LED燈交通宣導告示牌。

市議員張祖琰一個月前開車,從東光陸橋下光復路,就看到斗大的字寫著:「行車讓人,禍不單行」、「我還以為自己看錯」,張祖琰納悶「怎麼會這樣?」一個月下來,交通標語還是沒有改,她苦笑「相關人員的國學素養…嗯…應該要加油!」

聯電工程師劉玄聖開車經過,看到標語大笑,「真的好奇怪!如果行車讓人,讓人的車不就永遠禍不單行?」清大服務科學研究所學生陳喜聖皺眉說,「好爛的標語!所以以後不要讓人,不然會禍事不斷。」

聯合報系作文班老師黃立婷分析,「標語」就是把重要的事濃縮在簡單文字中,通常兩句式標語的文法是「因果相對,前是因、後是果。」例如「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她指出,「行車讓人,禍不單行」的問題出在文法錯誤,建議在不更改原意情況下,標語可改成「行車違規,禍不單行」,就不會出錯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376672.shtml


寫的有道理阿,遇到白目的人還真的不能讓太多,不然受傷的是自己

[tangier1234 在  2011-6-3 09:08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11-6-3 09:29 AM

禍不單行 行車讓人
應該也通
發表人: laster    時間: 2011-6-4 07:48 PM

清大服務科學研究所學生陳喜聖皺眉說
這誰??????????
發表人: asarong    時間: 2011-6-5 09:24 AM

看到這種標語真是無語問蒼天,莫說我們的教育不上路,應是作風太開放,不管什麼場所?什麼立場?總是會有一些標新立異的狀況出現!大概是潮流吧???
那麼我想把它改一下...."自行車不讓人 車禍必不單行"......最近時常看到大馬路口一些"學子"騎著名牌腳踏車橫衝直撞,根本無視於紅燈號,好像紅綠燈只限於汽車與行人專用而已,"鐵馬"不受限制喔!唉!怎麼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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