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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氣銀行刁難!搬316萬硬幣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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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tangier1234
時間:
2011-6-7 05:00 PM
主題:
[轉貼]氣銀行刁難!搬316萬硬幣還錢
新北市一位工程公司的邱老闆,向銀行借316萬,認為銀行特意刁難他,要求比別人多12倍的保證金,一氣之下不借了,還把三百多萬借款通通換成銅板來還錢,十萬枚硬幣將近一噸重,還得出動吊車才能把錢運到銀行。
上萬個50元銅板,一片黃澄澄的,原本應該拿來裝砂石的推車,現在全被銅板塞滿,10萬個硬幣就算銀行特別出動好幾個行員和點鈔機,還是要大費工夫,這些10元和50元的銅板,總共有一噸重。
邱老闆還特地請來吊車才搬的動這些錢,總價值316萬,數目就是邱老闆向銀行借的錢,因為覺得被銀行刁難,他一氣之下不借了,把316萬通通換成銅板來還。工程公司業者 邱振峰:「錢從昨天開始算,昨天沒回去過節都在算這些錢,銀行要我提出 1200萬的擔保,我認為這樣不合理,我今天把316萬全部還他。」
就是覺得別人借三百萬,只要給一百萬的擔保品,但自己的擔保品卻要1200萬 ,比別人多出12倍,讓邱老闆氣的作出這無言抗議,銀行方面也不敢大意,不但把大廳清空,還請了警察在旁,嚴陣以待。最後邱老闆把錢交給行員清點,自己就先走了,不過這一噸重10萬枚的硬幣,銀行恐怕得費很大功夫才能清點好。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7/142/2svpe.html
負責點收的人一定很幹
[tangier1234 在 2011-6-7 05:0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11-6-7 05:28 PM
引用:
寫到:
就是覺得別人借三百萬,只要給一百萬的擔保品,但自己的擔保品卻要1200萬 ,比別人多出12倍,
[tangier1234 在 2011-6-7 05:02 PM 作了最後編輯]
別人借三百萬,只要給一百萬的擔保品.....
擔保品的價值不是應該大於借貸款項嗎??
發表人:
lping
時間:
2011-6-7 09:27 PM
公司法人戶如是交易已久的客戶 視公司營收 資本額 行業別 資產總額........
往來的銀行分行應該有些信用額度(免擔保品)
就好比信用狀 一開始也要求百分百擔保品 後來擔保成數會慢慢下降
這跟個人借房貸是不一樣的 房貸是屬長期借款 擔保品要求較充足 但也視人而定
馬英九借房貸 可能銀行還倍感榮耀 超低利率還到府辦理
發表人:
mmcatdog
時間:
2011-6-7 09:52 PM
笑死人 這樣很闊氣嗎
有品嗎
銀行不能拒收 那銀行也可以說金額不符 補差額50萬 不然現場慢慢點交
借貸本來就是條件出來 你情我願 跟高利貸差不多
條件不攏 可以不借啊 要有此家不借 別家借的謙虛態度
這樣只是表示你沒能力還錢 只能用那微薄到不行的小錢請人送錢惡搞銀行
信譽當然就是直直落
有本事 這家不借 到別家借後 在短時間內 加碼存款到借貸銀行戶頭中3000萬
那才叫做闊氣 沒能力要週轉就要打好銀行信用基礎
這樣根本就是只能拿來自討沒趣
發表人:
mmcatdog
時間:
2011-6-7 09:58 PM
引用:
別人借三百萬,只要給一百萬的擔保品.....
擔保品的價值不是應該大於借貸款項嗎??
其實不是這樣的 銀行的信用貸款方面是以明確且有其背後經濟證明來決定的
某A想借貸現金800萬 但某A目前背後資金運轉5千萬 且風險值低 且某A名下有不動產 銀行當然願意低價借貸
但如果是一般人 沒有交易紀錄 又沒有財力證明 也沒有承保人員 一般來說借貸都是1.5~3倍的抵押物
人啊 要知道自己的能力在哪 不要以為會惡搞別人就很大
發表人:
sueice
時間:
2011-6-8 12:09 AM
高層納涼...累死無辜行員...
發表人:
msg1394
時間:
2011-6-8 12:25 AM
引用:
mmcatdog
寫到:
引用:
別人借三百萬,只要給一百萬的擔保品.....
擔保品的價值不是應該大於借貸款項嗎??
其實不是這樣的 銀行的信用貸款方面是以明確且有其背後經濟證明來決定的
某A想借貸現金800萬 但某A目前背後資金運轉5千萬 且風險值低 且某A名下有不動產 銀行當然願意低價借貸
但如果是一般人 沒有交易紀錄 又沒有財力證明 也沒有承保人員 一般來說借貸都是1.5~3倍的抵押物
人啊 要知道自己的能力在哪 不要以為會惡搞別人就很大
對啊
就跟當鋪一樣
你拿一個價值100萬的鑽石去抵押
搞不好只能借到20萬左右
因為店家有風險啊
一般沒有往來的銀行根本不可能借到便宜又不用抵押品的
這完全是信用問題
另外抵押品還有分的哩
不要以為你拿一大筆的地
就能借到相當的金額那是不可能的
因為搞不好那塊地的根本就有爭議
發表人:
LiuRambo
時間:
2011-6-8 04:57 PM
沒看到老闆說到底多少利息
搞不好談得太低 銀行才要求高額擔保金
這樣搞了之後 後面還會有銀行敢接嗎
發表人:
nk
時間:
2011-6-9 01:52 AM
我想到很多種可能
可能承辦員曾經是被那位老闆裁員轉行的
可能老闆本身有信用破產紀錄
可能愛亂說話打嘴砲
可能老闆姿態擺太久了,把承辦員當自家小弟叫來就來說滾就滾
可能搶標得罪不少人和同行
發表人:
labman
時間:
2011-6-9 11:35 AM
這不就是為了出一口氣給自己跟小行員帶來麻煩!?
還無形中幫那銀行做了個廣告~
要是惡劣點的襄理回電說金額短少10萬的話,沒當面點清的那老闆還不是得再玩一次!
反正那老闆爽就好,銀行業可能也會把他做記號了!
發表人:
sparrow
時間:
2011-6-11 06:01 AM
爭一世不要只爭一時
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
只是浪費每一個人寶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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