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對於就業力的定義如下:「即個人在經過學習過程後,能夠具備獲得工作、保有工作、以及做好工作的能力」(Harvery et al.2002: 16);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2002:3)則定義「就業力技能」為:「個人所需具備的技能,其目的不只為了就業,也為了讓個人能在企業內進步以實現個人潛能,並成功對企業的政策做出貢獻」。 其中 「就業力」又可區分為「軟實力」(Soft Skill)及「硬實力」(Hard Skill):軟實力屬於較隱形無法直接看到的能力,例如在職場上的工作態度、工作倫理,及與他人團隊合作的能力,而硬實力就是進入職場的核心就業力,如職場上應具備的相關專業知能及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