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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4大出版協會挺Google 反對7日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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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resetchen
時間:
2011-7-19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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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4大出版協會挺Google 反對7日鑑賞期
新頭殼newtalk 2011.07.19 黃沛云/綜合報導
對於台北市政府要求蘋果、Google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給予消費者7日鑑賞期規定,台灣四大出版協會今(19)日提出,電子書、電影、音樂、應用軟體等數位內容,屬於單日就可消費完畢的商品,若給予消費者7日無條件鑑賞退費,將不利於經營數位內容的業者。
依照消保法第19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對所接受的商品不滿時,可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退回,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或負擔任何費用。但是,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台灣數位出版聯盟、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中華動漫出版同業協進會等4大協會表示,消保法第19條中,其所定義的「郵購」指的是,企業經營者用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等或方式,讓消費者無法檢視商品的買賣。
此外,對於2003年加入的網際網路條文,四大協會也認為,在當時,網路上所販售的多為實體產品,而時至今日,網路上已開始販售多元形式的數位內容產品,包括:電子書、電子雜誌、歌曲、遊戲、各種軟體程式(包含手機上的App)等,這些數位內容產品都不像實體物品,可以在檢視鑑賞後,用紙箱重新打包退貨。
因此,四大協會認為,數位內容這類不用1天即可消費完畢的數位商品,如果讓消費者在7日鑑賞後,可無條件要求退費,對於數位內容的經營業者將十分不利,特別是數位內容產品在下載後,可輕易地複製,且幾乎沒有任何配套措施,可保證消費者已刪除,或沒進行複製等。
四大協會對此提出呼籲,認為政府應修改過時或不合時宜的法令,建立數位內容產品、服務的試用機制,例如:提供隨選電影前10分鐘內容試看、提供電子書第一章試閱、電子雜誌部份單元試讀、歌曲30秒試聽等,而非以7日鑑賞期為唯一考量。
另外,四大協會也鄭重要求數位內容、軟體的業者自律,不以不實的商品內容,詐騙消費者的金錢;對於跨國侵權、詐騙、盜版者,平台商應建立透明簡易的通報方法,讓消費者可迅速地通報和客訴,而政府也應發揮公權力加強取締,嚴懲盜版和不肖業者。
發表人:
LiuRambo
時間:
2011-7-19 04:12 PM
挺你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11-7-19 04:36 PM
應該強迫推出 試用版 然後鑑賞期由15分鐘延長到24小時
我覺得這樣就很Nice了~
發表人:
mmcatdog
時間:
2011-7-19 08:08 PM
15分鐘對數位產品來說已經太多了 只有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還在石器時代
不懂變更 只會永遠固守規則 難怪我們國家的法官大都是法匠
發表人:
msg1394
時間:
2011-7-19 08:23 PM
引用:
mmcatdog
寫到:
15分鐘對數位產品來說已經太多了 只有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還在石器時代
不懂變更 只會永遠固守規則 難怪我們國家的法官大都是法匠
我是覺得15分鐘太短了
在試用整個軟體功能的前提下
15分鐘搞不好連全部功能都沒用到就過了
我是覺得應該以小時來計啦
最好是24小時比較合理
不過APPLE這次放大絕
到底最後會怎麼樣就不得而知了
發表人:
火星螞蟻
時間:
2011-7-19 08:32 PM
電子書、電影、音樂等來個七天鑑賞期?
看完聽完複製後就可以拿去退費=免錢
軟體弄個免費殘缺版推銷不是更好
發表人:
書與劍的陰影
時間:
2011-7-19 11:00 PM
我一直在思考Google為何訂出"15分鐘"的猶豫期
很微妙的時間...
是一開始就訂定這個時間,
還是運用自家強大的伺服器資料統計歸納出來?
[書與劍的陰影 在 2011-7-19 11:0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froce
時間:
2011-7-19 11:36 PM
引用:
書與劍的陰影
寫到:
我一直在思考Google為何訂出"15分鐘"的猶豫期
很微妙的時間...
是一開始就訂定這個時間,
還是運用自家強大的伺服器資料統計歸納出來?
[書與劍的陰影 在 2011-7-19 11:01 PM 作了最後編輯]
據說原本是一天...
後來就是因為有人利用這個來亂退軟體...所以後來才縮成15分鐘...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11-7-20 11:43 AM
坦白講 一到三天內我覺得合理
基本上很多遊戲像是1.99USD
社會人士大多不會退錢
但是我認為大學生應該會玩這種小動作
一般來講認真玩就可以 三天內全破了
既然破關了 就沒有再玩的意思
然後在鑑賞期內退費
發表人:
sairi
時間:
2011-7-20 03:53 PM
apple 都讓步了,雖然我討厭 apple 但這次做的不錯,理論上本來就該尊重販賣當地的消費法規,用這種流氓的老大心態,目前付費軟體全面下架,很老大阿,看看 google 這次怎麼處理,不然手機約到後就跳愛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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