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s寫到:
引用:
yang3642寫到:
我一開始也以為是貪污.....
不過再看仔細好像不是貪污.....
因為這個烏龍....所以認為重量未達收購標準...而未收購...
並不是A了那差額的1公升
只不過這個烏龍...的確會造成農民的損失....
例如運費人工等等.....
不過未收購的糧...還是由農民運回去.....
[yang3642 在 2011-7-22 07:18 PM 作了最後編輯]
因為有認識的人做過總幹事,我只能告訴大家整個制度黑的可以。
那個斗是一個標準,做為公糧收購的標準。
有些人是不用拿那個斗量的,比如認識的。
但總有些人以為這社會是公平的,公糧人人可繳,這時那個"斗"就會上場,結果可知。
不是貪污,但比貪污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