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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影片] [轉貼]走路肩很危險的.... [打印本頁]

發表人: 鳥兒    時間: 2011-12-8 07:52 PM     主題: [轉貼]走路肩很危險的....

[FLASH]http://www.youtube.com/v/SyWaiDInP7I?version=3&hl=zh_TW[/FLASH]

小心遇到偽裝偵防車...
小朋友就出走了...
發表人: abey    時間: 2011-12-8 08:32 PM

很不認同 這種抓違規的方法.....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11-12-8 09:34 PM

這種故意龜在路中間 逼人家違規再去取締
的確很不可取
發表人: dayi    時間: 2011-12-8 09:34 PM


引用:
abey寫到:
很不認同 這種抓違規的方法.....


不違規就沒有這種問題
發表人: badkid    時間: 2011-12-8 09:52 PM

違規固然不對..但用釣魚的方式..個人很不認同~
發表人: southjacky    時間: 2011-12-8 10:03 PM


引用:
dayi寫到:

引用:
abey寫到:
很不認同 這種抓違規的方法.....


不違規就沒有這種問題


這算不算阻礙交通...
發表人: 迷路的小狗    時間: 2011-12-8 10:05 PM

這不算釣魚吧
一開始的確是龜了點
但從25秒的地方開始就可以看到中內側也慢了下來
顯示駕駛應該是看到前方車速變慢所做的防衛性駕駛
偵防車切出去的時候可以看到前方的車流很大車速也不高
車子間的車距雖然是大了點但也還沒到龜車的程度
從中/內側車道的車速來看整個路段也是處於略微壅塞的狀態
那台X-Trail被抓完全是自找的
發表人: axom    時間: 2011-12-8 10:53 PM


引用:
dayi寫到: [url=http://twed2k.org/viewthread.php?tid=357060&page=1#pid2551656]

不違規就沒有這種問題


我一點也不同意這種觀點
執法正義何在? 法律的正當性呢?
而且,開車在高速公路是用生命安全在賭的呢,怎麼可以挖洞給人跳?
發表人: Soup    時間: 2011-12-9 01:09 AM

女性開車,安全距離抓太大了吧!
走最外線,如果是在公路車速範圍內則不能說是龜車,如果忍不住那就再從內線超車
發表人: watchme    時間: 2011-12-9 09:14 AM

前面也都慢了啊!怎麼算陷阱呢?
車陣中切來切去,脫離車陣的時間提前也沒幾分鐘,甚至因此而延後的比例也很高,行使路肩更是不可原諒的行為,如果前面是有路況,有人急待救援,但是路肩也都塞住的時候,造成遺憾就不用負責任的嘛?跟中指蕭又有何差別呢?
尊重大家的路權,養成良好開車習慣,才是正途。
發表人: sdwcw    時間: 2011-12-9 10:04 AM

不太懂法律
不過我個人認知裡面..
沒開警車表示不在執行勤務中
好像對這種交通違規無權開單

譬如有個交通警察下班後著便服
路邊看到未成年小屁孩未戴安全帽還三貼蛇行
就算他有帶著警証和罰單
此時也無權進行開單

還是我觀念認知上有誤
發表人: 迷路的小狗    時間: 2011-12-9 11:04 AM


引用:
sdwcw寫到:
不太懂法律
不過我個人認知裡面..
沒開警車表示不在執行勤務中
好像對這種交通違規無權開單

譬如有個交通警察下班後著便服
路邊看到未成年小屁孩未戴安全帽還三貼蛇行
就算他有帶著警証和罰單
此時也無權進行開單

還是我觀念認知上有誤


你真的搞錯了
這些車也是百分之百的警察偵防車

台灣高速公路局現在有偽裝偵防車
外觀跟一般黑色的高級車沒有差異
不過在兩邊的車門上會用白漆漆上高速公路警察局偵防車字樣
車上有隱藏式警示燈和攝影機
警察開這些車跟開普通偵防車都是一樣的(就是有開單的權利)
當初引進的目的就是避免普通偵防車太顯眼而沒辦法確實抓到像是亂變換車道這類的違規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11-12-9 12:54 PM

其實這不算挖洞給人跳啦

看最後偵防車閃開前五秒 他的距離 跟 隔壁車道 與前車間距其實差不多

應該可能單純是不想跟車跟很近而已

這種 慢吞吞車流 跟太近 一直踩煞車 也蠻煩的 慢慢滑比較順吧..
發表人: 0mnm    時間: 2011-12-9 01:18 PM

好悲傷~~我相信駕駛一定更悲傷~~
發表人: apencilbox    時間: 2011-12-9 01:32 PM

我比較討厭的是警察在車很少很少但是有死角的地方抓闖紅燈、紅燈右轉那種...
就是在哪種抓與不抓都不太會影響交通安全、行車速度的地方。

為什麼不去那種會高度影響的路段執勤、產生警示作用?
原因只是業績。   //不然就是機"哎"  ..(應該是後面..因為據說100年9月吧警察紅單沒業績了@@)

[apencilbox 在  2011-12-9 01:42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28741369    時間: 2011-12-9 02:40 PM

仔細看14~20秒這段期間,恩,這駕駛根本有問題

畢竟他還距離前方至少是3~5倍以上的安全距離,況且更前方那台還沒煞車,他就剎車了,根本惡意...

解決方法絕對是超他車沒錯,但是走路肩絕對不是好選擇

要是誤認為挖洞給人跳也是很合情合理的,說實話,考驗小老百姓的耐心是很惡質的行為...

為那台違規的休旅車默哀3秒鐘...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1-12-9 03:08 PM


引用:
apencilbox寫到:
我比較討厭的是警察在車很少很少但是有死角的地方抓闖紅燈、紅燈右轉那種...
就是在哪種抓與不抓都不太會影響交通安全、行車速度的地方。

為什麼不去那種會高度影響的路段執勤、產生警示作用?
原因只是業績。   //不然就是機"哎"  ..(應該是後面..因為據說100年9月吧警察紅單沒業績了@@)

[apencilbox 在  2011-12-9 01:42 PM 作了最後編輯]

最安全的地方才是最危險的地方。

你說車很少,但是不是真的沒有人會衝出來並不是你可以預測的,相信你應該也有看過在沒什麼車的路段恣意闖紅燈,結果把另一向駕駛人撞飛的影片吧?

事實上沒有抓與不抓都不太會影響交通安全的地方,愈是安全,駕駛人就愈不會去注意,反而愈危險。

我比較贊同警察用埋伏的方式去抓那種愛違規的,不然身為一個遵守交通規則的優良駕駛人連過綠燈都要膽戰心驚,實在很沒天理。
發表人: 迷路的小狗    時間: 2011-12-9 03:12 PM

默哀?
我反而覺得該放炮慶祝
以影片來看
儘管影片開始時偽裝車跑得不快甚至一直踩煞車
但當那台X-Trail違規時所有的車道的車都是慢慢的
也就是說整個高速公路是處於車多輕微壅塞狀態
有塞車就去跑路肩被抓那真是三好加一好--死好

偽裝偵查車跑慢搞陷阱和塞車時跑路肩完全是兩碼子事

[迷路的小狗 在  2011-12-9 03:13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1-12-9 03:13 PM


引用:
axom寫到:

引用:
dayi寫到: [url=http://twed2k.org/viewthread.php?tid=357060&page=1#pid2551656]
不違規就沒有這種問題

我一點也不同意這種觀點
執法正義何在? 法律的正當性呢?
而且,開車在高速公路是用生命安全在賭的呢,怎麼可以挖洞給人跳?

所以你認為今天如果不是警車,而是一台新手龜車,你去抄路肩是合理的了?

問題根本不在警察怎麼抓,而是你為什麼要違規好嗎?

做錯就做錯,怎麼還一堆藉口?如果因為看起來安全就可以恣意違規,那那些過綠燈被撞死的人都是活該的就是了?誰教你過綠燈不讓路給闖紅燈的大爺,在這個沒車的路段紅燈是參考的這種常識也不知道,被撞死活該,是這樣嗎?
發表人: s28741369    時間: 2011-12-9 04:07 PM


引用:
迷路的小狗寫到:
43...
偽裝偵查車跑慢搞陷阱和塞車時跑路肩完全是兩碼子事
[迷路的小狗 在  2011-12-9 03:13 PM 作了最後編輯]


偽裝偵查車跑慢搞陷阱和塞車時跑路肩完全是兩碼子事

默哀,當然是看到有人捨身爆掉那台惡意的偵查車阿...難道還會是看到有人違規被抓嗎?

我還是第一次看到這麼惡質的行為...畢竟警察躲起來拍照,並不會很直接的影響你駕車安全,頂多就罰單一張

雖然一直被教導不管怎樣從後面撞上去就是自己的錯,要小心慢行,但我還是覺得前車的惡意更糟糕,所以盡量迴避掉這種惡意的駕駛是上策


話說回來,我並不認為走路肩的人都該死,少幾個神經病在自己的面亂竄才安全,我也能放心開車

但是,既然你走到路肩,就別想在我面前回外線道= =+
發表人: biochris    時間: 2011-12-9 06:58 PM

看到那麼多人回不贊同這種抓法,
那要如何抓?
覺得前面的車龜速,左方車道不能超車??非得路肩超車??
發表人: l6411242000    時間: 2011-12-9 08:42 PM

突然想到廣播上常講的一句名言--衝過去也不過早七分鐘到而已,衝不過去就要晚七天啦,開車別衝動啊
發表人: asd20235    時間: 2011-12-10 01:10 AM

警察是賭你沒有時間金錢去上訴
就算上訴了依照新法案子還是回到開單的警察手上查
但是解脫方法其實是有
一來依規定交警執勤必須要開警示燈
二來依據毒樹惡果的原則這種引人犯罪的值勤方式確實是有瑕疵的
當然這一上訴下去耗時費力還得祈禱遇到正常法官
發表人: lunatic    時間: 2011-12-10 10:25 AM

我聽日本導遊說:日本高速公路警車是便裝!且罰的很重!
發表人: Piscoes    時間: 2011-12-10 01:41 PM

不違規什麼問題都沒有
不要怪警察抓你
而要問自己為什麼要違規
警察就算躲起來拍照.偽裝搞陷阱
只要你不違規.誰能開單呢?
有人會說又沒有人或車.但萬一出事了呢?
不要再心存僥倖了.
守法就對了.
發表人: tskalong    時間: 2011-12-11 01:44 AM

我一直有一個問題,雖然說我是有違規在先啦,但是這樣就被開單真的很不服氣

前方路口紅燈,過紅綠燈後方只有最內側一線是禁行機車,
我從停等汽車縫中由慢車道切入第一二線快車道的中間(內側兩線禁行機車),
而且是一切過去,就被叫去旁邊開單了,等紅燈捏
反而綠燈有人走不抓,都是等紅燈有人過去就抓,

真的是給它很不服氣.


民權東路 西向東 早上上班時間常有這種的在抓,有經過的要注意
不要看長長的車陣,就傻傻的往快車道中間鑽,紅單等著你啊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1-12-11 04:04 AM


引用:
asd20235寫到:
警察是賭你沒有時間金錢去上訴
就算上訴了依照新法案子還是回到開單的警察手上查
但是解脫方法其實是有
一來依規定交警執勤必須要開警示燈
二來依據毒樹惡果的原則這種引人犯罪的值勤方式確實是有瑕疵的
當然這一上訴下去耗時費力還得祈禱遇到正常法官

引人犯罪是不成立的,因為他只是開在路上而已,你要怎麼證明他引你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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