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心情日記]
[閒聊] 撿到提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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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zoho
時間:
2012-4-27 07:45 PM
主題:
[閒聊] 撿到提款卡
今天下班走路回家,看到有機車路過時掉下臺銀的提款卡… 來不及叫住對方就騎走了~
很猶豫要不要去撿提款卡,想一想後還是撿了,提款卡上沒寫名字和聯絡方式,倒是寫撿到後可以送回台北總行… 但我人不在台北
有考慮打電話到台銀客服問怎麼處理,但客觀而言,不太可能直接告訴我持卡人的聯絡方式,後來有兩種選擇
1.送台銀分行但非總行
2.送警察局
因為我常聽到「警察吃案」這四個字,想說就去警察局試試
果然沒讓我失望,說明來意後,第一句話是
「我們這裡沒辦法處理喔」,然後是
「你送到我們這裡來,是要我們怎麼做」,之後就猛盯著我看…
(要不是我有先心理建設一下,我早就走人了…)
「你在哪裡工作」,聽了我工作地點後,態度就改了一些,還和我哈拉我們那裡的主管xxx過得怎樣,
但中途還是叫我自己送到台銀,我說我有想過,但我覺得送警局比較正式。
後來拿到某單子並告知「半年沒人領,我就要自己領回家」後,就算正式完成。
---
感想是…下次我可能會當沒看到提款卡就走了…
不過我大概還是會嘴硬心軟吧…
發表人:
Ichiro
時間:
2012-4-27 07:50 PM
直接幫他折斷卡片也是個辦法~
發表人:
san32039
時間:
2012-4-27 08:07 PM
拿到某一台提款機去 亂按密碼3次 讓他吃卡 收工
發表人:
ags
時間:
2012-4-27 08:14 PM
放進嘴裡,咬爛,收工
發表人:
kant
時間:
2012-4-27 08:20 PM
不對,絕對要先送警察局,
先請警察查清楚裡面有多少存款,
等失主來領卡,順便告知你有存款內三成的報酬可領
P.S.我是來亂的
發表人:
apencilbox
時間:
2012-4-27 08:49 PM
警察好廢....唯一感想= =
發表人:
asarong
時間:
2012-4-27 11:53 PM
5樓的朋友不是來亂的,那是真實的規定,當然你可以選擇放棄權益,但是這樣你就違反了法規囉!
發表人:
jazzblue
時間:
2012-4-27 11:58 PM
直接送到台銀就好了!!
台銀可以查出來這卡是誰的
發表人:
天涯浪子
時間:
2012-4-28 09:23 AM
發文大的背景也很不得了
可以立刻讓警察大人改變嘴臉
有這種警察 哪還需要流氓來作亂呢
發表人:
Vic
時間:
2012-4-28 10:22 AM
自己做好了就夠了…
難道台灣的警察不處理失物嗎?香港檢到東西都交警察局的。
發表人:
LiuRambo
時間:
2012-4-28 11:28 AM
引用:
「你在哪裡工作」
看來這句話是絕對關鍵字喔
我是贊成直接拿到提款機故意輸錯讓它吃卡
而且要先拿張紙寫好:我撿到卡 故意輸入錯誤
然後遮臉去操作提款機
發表人:
room18
時間:
2012-4-28 12:54 PM
我的話是直接送到銀行那裡去處理了
壓根不會想到警局....
這年頭好人真的不多了,給你讚一個
發表人:
fox950530
時間:
2012-4-28 02:13 PM
有時候想幫助別人卻又讓人無奈阿
難怪人情味會越來越少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12-4-28 02:29 PM
引用:
kant
寫到:
不對,絕對要先送警察局,
先請警察查清楚裡面有多少存款,
等失主來領卡,順便告知你有存款內三成的報酬可領
P.S.我是來亂的
不是存款的三成,
是那張卡價值的三成。
一張卡重辦才100元,
所以你可以得到33.33333元。
發表人:
Ralse
時間:
2012-4-28 02:40 PM
引用:
bear242
寫到:
引用:
kant
寫到:
不對,絕對要先送警察局,
先請警察查清楚裡面有多少存款,
等失主來領卡,順便告知你有存款內三成的報酬可領
P.S.我是來亂的
不是存款的三成,
是那張卡價值的三成。
一張卡重辦才100元,
所以你可以得到33.33333元。
這讓我想到之前撿到作廢的百萬支票那則新聞
有價證券就算遺失。還是要按照該物質的價格下去算吧
真要按照代表價值來算的話,那撿到身份證健保卡駕照等,不就要他個人身家3成...太不合理了XD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2-4-28 04:30 PM
引用:
Ralse
寫到:
這讓我想到之前撿到作廢的百萬支票那則新聞
有價證券就算遺失。還是要按照該物質的價格下去算吧
真要按照代表價值來算的話,那撿到身份證健保卡駕照等,不就要他個人身家3成...太不合理了XD
這不一樣的,支票任何人都可以合法兌現;但提款卡非本人使用,就是「盜用」。
事實上三成不是必須的,原物主可以放棄,那失物歸撿到的人所有。所以原物主只要放棄即可,一張卡重新申請就好了。但撿到的人如果拿去領,直接就抓去關了。
至於其他任何卡也一樣,卡本身只是一個間接媒介,重點在持有者可以直接掛失放棄。那撿到的人就什麼都分不到。
發表人:
kant
時間:
2012-4-28 09:01 PM
大家開始認真了,我就都說我是來亂的了
如果卡上又有寫密碼,那又該如何計算價值呢?
祝大家開心
[kant 在 2012-4-28 09:0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2-4-28 09:11 PM
我贊成上面大大說的....
拿一張紙..上面寫『我撿到一張提款卡不知道怎處理,目前已非營業時間所以我會故意讓卡片吃掉』
先拿到提款機前面的攝影機讓攝影機看!~然後閉著眼睛按密碼
故意輸入密碼錯誤三次~~卡片吃掉~~收工回家...
話說@@我還真的沒有卡片被機器吃掉過??機器真的會吃掉卡片嗎
發表人:
SmallUn
時間:
2012-4-29 12:52 AM
存摺也會被吃掉(放在補摺机內久一點)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2-4-29 03:32 AM
引用:
kant
寫到:
大家開始認真了,我就都說我是來亂的了
如果卡上又有寫密碼,那又該如何計算價值呢?
祝大家開心
[kant 在 2012-4-28 09:06 PM 作了最後編輯]
有沒有密碼不是重點,問題是你用了別人的提款卡就是盜用。
發表人:
CADDIE
時間:
2012-4-29 01:29 PM
其實交還給台銀的各分行 (不一定要台北的總行) 是一種方式 ~
交給警察處理也是一種方式啦 XD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12-4-29 06:32 PM
引用:
Adsmt
寫到:
引用:
kant
寫到:
大家開始認真了,我就都說我是來亂的了
如果卡上又有寫密碼,那又該如何計算價值呢?
祝大家開心
[kant 在 2012-4-28 09:06 PM 作了最後編輯]
有沒有密碼不是重點,問題是你用了別人的提款卡就是盜用。
沒錯,亂用會有風險
就算最後沒被告成,光跑法院就瘋了
警察局當遺失物應該就可以了
至於吃案的問題,那真的就看濕煮好不好運了
發表人:
dennischerry
時間:
2012-4-30 08:52 AM
交給任何一家分行就可以了,
銀行會通知失主去領!! 因為我掉過.
發表人:
好下載
時間:
2012-5-2 08:59 AM
就隨便送台銀任何一家都會收阿...何必跑台北總行,
不然佛心點就幫他剪卡丟掉摟,
反正失主大概會自己去請領一張新的,
這不需要太困擾的
發表人:
f12474
時間:
2012-5-2 03:58 PM
引用:
Vic
寫到:
自己做好了就夠了…
難道台灣的警察不處理失物嗎?香港檢到東西都交警察局的。
台灣警察不是不處理失物
是根本不想處理失物
除非...今天遺失物品的這個人是什麼議員立委大官員之類的
那個效率保證只有快,狠,準,可以形容
小老百姓?算了吧...
發表人:
ags
時間:
2012-5-3 11:01 PM
引用:
Ralse
寫到:
這讓我想到之前撿到作廢的百萬支票那則新聞
有價證券就算遺失。還是要按照該物質的價格下去算吧
真要按照代表價值來算的話,那撿到身份證健保卡駕照等,不就要他個人身家3成...太不合理了XD
這樣撿到內褲,有權要求裡面裝的蛋蛋嗎?
發表人:
jocosn
時間:
2012-5-5 12:23 AM
難道大家都沒疑問,
為什麼只有掉卡?
哪個社會人士騎車逛大街會把卡單獨放在口袋而不是皮包內,
騎車口袋內的東西容易掉出來,是天兵一號?
這時你揀起來要先看看周邊有沒有攝影機在錄節目,
攝影機可能躲在暗處偷看你的反應,所以要一撿起來就狂跑,給攝影機追,
等跑了 3000 公尺體驗當兵的快感後,
再回頭看看有沒有人跟在你身後,沒有才帶到警察局。
拿去警局就要看機智反應,我媽媽說人要有急智,
當警察問你後,說無法受理時,
你這時可以這樣說,你剛剛忘記還撿到一起掉出來的一塊錢,
拾金不昧,
這樣警察就要把卡跟現金一起處理。
要不你就掛號寄回台北總行,要不你就當場記下車牌,請警察查詢。
要不像我的反應一樣,當做看到髒東西,把它丟到路邊垃圾桶。
[jocosn 在 2012-5-5 12:27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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