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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未帶行駕照違法 法制局:該廢了 [打印本頁]

發表人: donkey    時間: 2012-8-27 03:29 PM     主題: [新聞]未帶行駕照違法 法制局:該廢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26/today-life6.htm

未帶行駕照違法 法制局:該廢了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用路人若未帶行照、駕照,可處三百至六百元罰款。法制局認為,過去資訊不發達,才會要求駕駛人攜帶證照以供第一線執法人員查驗,在資訊化時代,此處罰已失去意義,建議修法取消。

條例也規定員警可強制將酒駕肇事者移由醫療或檢驗機構抽血採樣,法制局認為這屬於對身體強制侵入的人權侵害,建議修法增訂「經檢察官許可」。

條例另外還規定汽車駕駛人拆除消音器除罰款外,還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十八歲者,警察機關可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法制局認為拆除消音器與交通安全沒有直接關連,且已經處分未成年行為人,公布監護人姓名已逾越確保交通安全目的,明確過苛,建議修法取消。

交通部:6年前已不開單

交通部官員強調,未帶行照、駕照自六年前已改列「微罪不舉」,不再對違規者開罰,保留條文有提醒民眾保留證照的宣示意義,不宜取消。消音器部分則屬「防飆車」條款一環,如果與交通安全無涉,當年立法院就不會積極主張開罰並公布監護人姓名。

警政署官員說,七成以上酒駕發生在晚間六時至清晨六時之間,強制抽血如需「經檢察官許可」,執法上將有困難。

目前法條規定肇事者強制抽血,拒絕酒測僅能開酒駕罰單,在酒駕刑度提高後,許多駕駛人為了規避刑責,寧可被開單,不願酒測。警方希望修法,拒絕酒測駕駛人可一律強制抽血。
發表人: f6796    時間: 2012-8-27 09:45 PM

其實我認為只要是不會妨礙他人的自由或傷害他人的法令都該廢止
像是安全帽、安全帶、汽機車強制險之類的
這些最多只是保障我個人安全
就算沒有,別人也不因此而受傷吧
總覺得我們都被強迫去消費一些可有可無的東西
發表人: rys1    時間: 2012-8-27 09:56 PM


引用:
f6796寫到:
其實我認為只要是不會妨礙他人的自由或傷害他人的法令都該廢止
像是安全帽、安全帶、汽機車強制險之類的
這些最多只是保障我個人安全
就算沒有,別人也不因此而受傷吧
總覺得我們都被強迫去消費一些可有可無的東西

這幾樣要求有其道理
安全帽是該帶
安全帶應該還可以改進
強制險就很重要了
很多肇事者故意擺爛
讓很多受害者求償無門
強制險至少還能給基本的保障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2-8-27 10:10 PM

我覺得行照跟駕照應該要廢止
出門帶一張身分證就好

難道警察的臨檢的小電腦輸入身分證號
查不出來這張是贓車或這個人有沒考過駕照嗎?
要不然身分證上應該也要有個地方可以註記阿..

真搞不懂為什麼要有駕照跟行照這東西
難道出門的時候
皮包裡面要放
身分證
健保卡
汽車行照
汽車保險卡
汽車駕照
機車行照
機車駕照....

光帶這幾張,我看皮包就一大疊的......
真沒意義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12-8-27 10:37 PM

小電腦查不到有沒有考過駕照 , 能查身份證字號是不是被通緝以及車是不是贜車

不過台北市還是相當多人駕照過期就是了........  
發表人: xmb    時間: 2012-8-27 10:41 PM


引用:
ROACH寫到:
我覺得行照跟駕照應該要廢止
出門帶一張身分證就好

難道警察的臨檢的小電腦輸入身分證號
查不出來這張是贓車或這個人有沒考過駕照嗎?
要不然身分證上應該也要有個地方可以註記阿..

真搞不懂為什麼要有駕照跟行照這東西
難道出門的時候
皮包裡面要放
身分證
健保卡
汽車行照
光帶這幾張,我看皮包就一大疊的......
真沒意義

如果弄一張晶片卡取代所以卡卡證證不知有多好
發表人: laster    時間: 2012-8-28 05:23 AM

一張卡幾十MB,存進一生到現在所有資料
那最好祈禱卡不會掉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2-8-28 07:20 AM


引用:
kckadck寫到:
小電腦查不到有沒有考過駕照 , 能查身份證字號是不是被通緝以及車是不是贜車

不過台北市還是相當多人駕照過期就是了........  


這就是警政署系統設計的問題
現在都哪雲端科技...
相信他們跟監理站連線是沒什麼問題的才對
發表人: 迷路的小狗    時間: 2012-8-28 07:57 AM


引用:
xmb寫到:

引用:
ROACH寫到:
我覺得行照跟駕照應該要廢止
出門帶一張身分證就好

難道警察的臨檢的小電腦輸入身分證號
查不出來這張是贓車或這個人有沒考過駕照嗎?
要不然身分證上應該也要有個地方可以註記阿..

真搞不懂為什麼要有駕照跟行照這東西
難道出門的時候
皮包裡面要放
身分證
健保卡
汽車行照
光帶這幾張,我看皮包就一大疊的......
真沒意義

如果弄一張晶片卡取代所以卡卡證證不知有多好


人權團體:不成!這樣是嚴重侵犯個人隱私!
(當年健保卡從紙卡改IC卡時就很多人用這個理由來罵)
發表人: 迷路的小狗    時間: 2012-8-28 07:59 AM


引用:
ROACH寫到:

引用:
kckadck寫到:
小電腦查不到有沒有考過駕照 , 能查身份證字號是不是被通緝以及車是不是贜車

不過台北市還是相當多人駕照過期就是了........  


這就是警政署系統設計的問題
現在都哪雲端科技...
相信他們跟監理站連線是沒什麼問題的才對


科技是進步的很快
但公家的東西你也知道
一來用最低價買東西
二來東西一買又要用上好幾年.....
發表人: ylo    時間: 2012-8-28 05:34 PM


引用:
kckadck寫到:
小電腦查不到有沒有考過駕照 , 能查身份證字號是不是被通緝以及車是不是贜車

不過台北市還是相當多人駕照過期就是了........  


別亂說啦....
你怎知道小電腦查不到有沒駕照???
我很肯定的告訴你....可以查的到..還可以知道你有沒過期..
發表人: kckadck    時間: 2012-8-28 05:54 PM


引用:
ylo寫到:

引用:
kckadck寫到:
小電腦查不到有沒有考過駕照 , 能查身份證字號是不是被通緝以及車是不是贜車

不過台北市還是相當多人駕照過期就是了........  


別亂說啦....
你怎知道小電腦查不到有沒駕照???
我很肯定的告訴你....可以查的到..還可以知道你有沒過期..


沒亂說 , 我曾經在派出所當過假警察 , 從來沒用小電腦查過駕照 , 遇到沒帶駕照的都要用無線電通知值班員警用 " 真電腦 " 查才行

至於交通組常常拿的那台" 大電腦 " 我沒用過  
發表人: jazzblue    時間: 2012-8-29 12:47 AM

小電腦是查 失竊車輛的,我看過條子拿著 在輸入停在路邊機車的車號!
發表人: biochris    時間: 2012-9-9 04:37 PM

"條例也規定員警可強制將酒駕肇事者移由醫療或檢驗機構抽血採樣,法制局認為這屬於對身體強制侵入的人權侵害,建議修法增訂「經檢察官許可」。"
是哪個腦殘建議的…都已經肇事了,還不能去馬上先去收集最基本的事證,等檢察官許可下來,我看血液中的酒精也早就代謝完了,還能去判定出正確的肇事原因嗎??而且是送去醫療或檢驗機構抽血採樣,又不是警察自己抽,搞什麼東西嘛!!
發表人: hjw930    時間: 2012-9-10 01:17 AM


引用:
f6796寫到:
其實我認為只要是不會妨礙他人的自由或傷害他人的法令都該廢止
像是安全帽、安全帶、汽機車強制險之類的
這些最多只是保障我個人安全
就算沒有,別人也不因此而受傷吧
總覺得我們都被強迫去消費一些可有可無的東西


戴安全帽不只是個人安全
還有保障其他人的作用
舉個例子,兩台機車擦撞摔倒
沒帶安全帽的一方如果頭部撞擊地面後說再見
另一方就有相關的責任要負擔
發表人: jocosn    時間: 2012-9-10 08:13 AM

『交通部官員強調,未帶行照、駕照自六年前已改列「微罪不舉」,不再對違規者開罰』

以前半夜(約 12 點左右)我在路上騎車,警察查我證件我沒帶他把我帶回警局故意凹到半夜 3 點多,然後叫我爸媽送證件來。

約 十 年前的事。


但是由 "交通部官員強調" 可見,當有人提問時,高級幹部總有一套說詞,表示他們是走在時代尖端,領先你好幾年,你現在才來舉發問題。
但是我要說:六年算甚麼?社會私人機構要是六年前才這種反應、改革,老早就被淘汰。  

[jocosn 在  2012-9-10 08:21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12-9-10 01:15 PM

行照應該敲電腦查車號就能查到 (主要看是不是贓車)

如果是騎別人的車 但不是贓車 理論上 警察無權干涉 所以查行照也沒啥用

至於查駕照 其實我一直很不解的是

駕照號碼 = 身分證字號

那直接查身分證不就一樣意思了嗎

不然我偽照一張駕照 警察瞄兩眼就看得出來? (駕照本身蠻好偽造的..)

最後還不是要電腦比對 那跟輸入身分證字號有何差別
發表人: 迷路的小狗    時間: 2012-9-10 02:20 PM

早年可能是避免有些人會有年紀到卻沒有駕照或者駕照吊銷的狀況吧
不過現在連線查一下馬上就知道有沒有這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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