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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高二女喝神仙水腦死! 疑遭下藥性侵 [打印本頁]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2-12-5 08:15 AM     主題: 高二女喝神仙水腦死! 疑遭下藥性侵

毒品戕害青少年,狀況越來越嚴重,桃園一名高二女學生上個月跟6名男子出遊,到汽車旅館續攤開趴,沒想到喝醉後突然昏迷,送醫後腦死,而警方查出女學生喝下的提神飲料中,被摻入俗稱神仙水的液態快樂丸,也疑似遭到性侵,但在場6名男子否認性侵,只坦承下藥迷昏。


汽車旅館就是一行人最後續攤的地點,上個月桃園一名女高二夜校生,與同學、6名男子出遊,在KTV唱歌、喝酒,之後相約繼續到汽車旅館玩樂,沒想到這名女高中生在喝下掺有神仙水的提神飲料後,不久就嘔吐、昏睡,友人驚覺不對勁送醫,但女高中生呈現重度昏迷。


女學生舅舅:「她現在腦死、腦死,靠插管在呼吸而已,應該是被灌(毒)太多了。」


家人難以接受,而女高中生還疑似遭到性侵,警方將6名男子約談到案,一名男子坦承為了助興,才在神仙水加入飲料中,但否認性侵。桃園分局偵查隊長施忠進:「他們坦承犯行(摻神仙水),我們全案依重傷害罪移送法辦。」


醫師指出,神仙水俗稱液體快樂丸,無色無味加入飲料中,不易察覺,有抑制中樞神經作用,過量會抑制呼吸,嚴重恐怕導致死亡,而女高中生又因為喝了酒,作用恐怕加乘導致命危。


而為了防止毒品在校園氾濫,月底K他命將改列為二級毒品,未來吸食不只面臨勒戒、戒治還有刑責,希望遏止民眾吸毒,傷身更可能沒命。

PS:
發表人: CTR    時間: 2012-12-5 09:07 AM

又是桃園市.'毒品跟賣淫'事件的頻率真的有點高.

要不要學台北市設個專區.有政商名流加碼會經營.有偶像明星上門光顧.
例如 : '信義區''中山區'.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2-12-5 01:23 PM


引用:
CTR寫到:
又是桃園市.'毒品跟賣淫'事件的頻率真的有點高.

要不要學台北市設個專區.有政商名流加碼會經營.有偶像明星上門光顧.
例如 : '信義區''中山區'.


性淫區
發表人: rys1    時間: 2012-12-5 09:30 PM

女生自己也要承擔些責任
還是學生(就算不是學生)也不要去跑這種攤
這種聚會流程男生擺明就是要上你
而且是那種爽完就有空再聯絡
就算一開始沒這種意思到後來也會精蟲上腦
你都跟我這樣玩
我是男生我也覺得不上你對不起自己
歷史上也才幾個聖人
你覺得會找你去跑這種攤的會是聖人嗎
遇到淫蟲色狼都算你好運
把你玩完推入火坑還是當禁臠玩物遇到也剛好而已
六個男生約你一個女生不是很明顯了嗎
別人勸說的要聽
不要遇到了才後悔
有時你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12-12-5 09:57 PM

樓上說法,十足沙文主義

有道理,但不應該。

這不是一個成熟社會該有的行為

一個成熟健康的社會,當女人說不或搖頭,意思就是不

不是被你摀住嘴吧,或迷昏了,就是同意你上了。
發表人: rys1    時間: 2012-12-5 10:18 PM


引用:
Observer寫到:
樓上說法,十足沙文主義

有道理,但不應該。

這不是一個成熟社會該有的行為

一個成熟健康的社會,當女人說不或搖頭,意思就是不

不是被你摀住嘴吧,或迷昏了,就是同意你上了。


這跟沙文無關
這是今日台灣社會的現實面
此事件的主角說不來的及嗎
你不同意又如何
無法阻止悲劇發生
與其如此為何不提早預防
遠離危險

[rys1 在  2012-12-5 10:1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GE    時間: 2012-12-5 10:40 PM

會不會就這個女生真的玩多p,
大家high過頭,下體操出傷,
又把藥量加太多......
發表人: Monkz    時間: 2012-12-5 11:10 PM

我覺得樓上說的都對
只是出發點不同
生為女生應該要懂得保護自己
生為男生要懂得尊重女生
只是基本上人要懂得保護自己而不是依賴別人的道德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12-12-6 01:13 AM

我們都知道這樣是錯的

我們也應該教育女兒不該輕易涉足危險環境,男人可能另有企圖不懷好意

但在這同時,我們也應該同時教導兒子,該尊重女性的身體自主權
不該用不正當的手段去得到性

再延伸,尊重每一個人的身體自主權,進而尊重每一個人的思想與人格

這不是一蹴可及,但是我們對更好未來能做的小小努力。
發表人: max0857    時間: 2012-12-6 02:38 PM


引用:
Observer寫到:
我們都知道這樣是錯的

我們也應該教育女兒不該輕易涉足危險環境,男人可能另有企圖不懷好意

但在這同時,我們也應該同時教導兒子,該尊重女性的身體自主權
不該用不正當的手段去得到性

再延伸,尊重每一個人的身體自主權,進而尊重每一個人的思想與人格

這不是一蹴可及,但是我們對更好未來能做的小小努力。

乃是好人,偶是壞人,但休想要偶當好人。
發表人: jocosn    時間: 2012-12-7 03:47 AM


引用:
max0857寫到:

引用:
Observer寫到:
我們都知道這樣是錯的

我們也應該教育女兒不該輕易涉足危險環境,男人可能另有企圖不懷好意

但在這同時,我們也應該同時教導兒子,該尊重女性的身體自主權
不該用不正當的手段去得到性

再延伸,尊重每一個人的身體自主權,進而尊重每一個人的思想與人格

這不是一蹴可及,但是我們對更好未來能做的小小努力。

乃是好人,偶是壞人,但休想要偶當好人。


讚哦,
名字取的很讚,
0857
發表人: mmcatdog    時間: 2012-12-7 10:31 AM

反應永遠慢半拍 法條修的比龜(現實)還慢 詐騙案為何越來越多 答案就是罰則太輕
毒品一定會氾濫 有成癮性的都要注意 K他命多久了現在才列二級毒品 新的毒品已經上市
這條文有修跟沒修差不多 一次就上癮 卻還無法條明訂罰則
算了一句話 蠢人民選出來的濫立委=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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