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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二代健保不公聲浪起/虐童主嫌判30年 健保費61萬全民買單 [打印本頁]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3-2-4 09:27 AM     主題: 二代健保不公聲浪起/虐童主嫌判30年 健保費61萬全民買單

二代健保上路後,各種抗議繳費不公的聲音持續出現。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昨指出,以殺害男童王昊的主嫌劉金龍改判三十年刑期計算,國家竟要為劉付出六十一萬元保費,將提案修法讓受刑人自行負擔健保費。但衛生署及法務部都持保留態度。

要受刑人自負 法務部及衛署都保留

衛生署健保小組組長洪碧蘭及法務部矯正署專員唐世洲均表示,如果要改由受刑人自行負擔,實務上有難度。洪碧蘭並表示,受刑人未納入健保前,法務部就有編列預算提供受刑人醫療照顧,納入二代健保後,原本經費移轉來繳納健保費。

邱志偉指出,以民國一百年全台灣約六萬六千多位受刑人,原本過去受刑人未享有健保補助,今年二代健保實行後,法務部還需全額幫受刑人給付保費,以每人每月一千六百八十四元計算,全年度經費高達十二億。

邱志偉表示,如果劉金龍確定要服三十年刑期,國家將為他付出六十一萬元健保費,完全不符公平正義原則,他要提案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與「監獄行刑法」,除讓受刑人自行繳納健保費,更要求受刑人的作業收入應優先扣除健保費。

高教工會也抗議,經試算發現,大學兼任教師與助理的薪資所得都會遭扣二%補充保費,靠鐘點費收入的兼任教師若月入三萬多元、保費得繳一千三百九十九元,但月薪九萬兩千一百元的受僱者也才繳三千三百五十七元,既不合理,更讓這群教師與助理好像被剝兩層皮。

高教工會指出,因許多大學未幫兼任教師與助理投保健保,只能以「地區人口」投保,只要單次給付達五千元以上,都會被視為業外收入、全得繳二%補充保費。高教工會呼籲,校方應以「學期」為單位為兼任教師或助理加保,寒暑假也不應間斷。

健保局官員表示,這是兼職教師與學校雇主間的爭議,應請求勞政單位協助處理。


PS:30年六十一萬元保費,應該有人會說他可以假釋,所以不用幫他付這麼多吧
發表人: mmcatdog    時間: 2013-2-4 10:43 AM

入監 到底是受苦還是享福 我都不清楚這觀念了 想利用犯罪人數來收黑錢也不是這樣收
以前可以沒有健保 為何現在一定要讓他們享有健保 無能的人民養出一堆爛官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3-2-4 11:37 AM


引用:
mmcatdog寫到:
入監 到底是受苦還是享福 我都不清楚這觀念了 想利用犯罪人數來收黑錢也不是這樣收
以前可以沒有健保 為何現在一定要讓他們享有健保 無能的人民養出一堆爛官



在歐洲國家是享福,在美洲可能要看地方,台灣感覺往歐洲靠
發表人: Ralse    時間: 2013-2-4 11:48 AM


引用:
tony66寫到:

引用:
mmcatdog寫到:
入監 到底是受苦還是享福 我都不清楚這觀念了 想利用犯罪人數來收黑錢也不是這樣收
以前可以沒有健保 為何現在一定要讓他們享有健保 無能的人民養出一堆爛官



在歐洲國家是享福,在美洲可能要看地方,台灣感覺往歐洲靠


就好像人犬團體靠卑一樣,歐洲果然是個好地方...沒死刑,犯罪天堂呢!
發表人: ETK    時間: 2013-2-4 12:12 PM

在不能判他死刑的前提下, 到是覺得這樣還好. 30 年給61 萬, 買他的自由,換社會的安定.
算是物超所值的啦...
發表人: JQJQ    時間: 2013-2-4 12:36 PM


引用:
ETK寫到:
在不能判他死刑的前提下, 到是覺得這樣還好. 30 年給61 萬, 買他的自由,換社會的安定.
算是物超所值的啦...



你也得期待對方30年後葛屁,不然出來再犯案還不是一樣,重大罪犯再次犯案機率很高,
找不到工作不如再回到牢裡待著,國家奉養著。

這種  槍斃比較快,美國追捕犯人,大不了一槍斃了,在台灣如果這樣...
又開始有某團體出來抗議,關太久相信過些日子這些小.....團體也會出來抗議,
明明就是小到不起眼的團體,老是扯後腿。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3-2-4 02:52 PM

哪有可能關三十年,最快十五年就可以假釋了,出來後也才四十幾歲,又無一技之長,最後能幹嘛?當然去幹一票大的。就看到時誰倒楣被他幹到了....
發表人: jrala    時間: 2013-2-4 03:28 PM

所以說 有這種腦殘官員想出來的東西  就會有半殘的政策

只有對自己的錢時  才會積極應對  回家吃自己吧!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3-2-4 07:08 PM


引用:
Adsmt寫到:
哪有可能關三十年,最快十五年就可以假釋了,出來後也才四十幾歲,又無一技之長,最後能幹嘛?當然去幹一票大的。就看到時誰倒楣被他幹到了....



之前有網友提議,讓它們往地下挖洞,一直挖增加牢房
發表人: CADDIE    時間: 2013-2-4 09:29 PM

不要什麼都賴給公務員,這不是官員的問題,這是各位選出來的立法委員定的法律,公務員只能依法行事。

檢討自己,選出對的立法委員,當一個負責任的公民。
發表人: LiuRambo    時間: 2013-2-4 10:19 PM


引用:
jrala寫到:
所以說 有這種腦殘官員想出來的東西  就會有半殘的政策

只有對自己的錢時  才會積極應對  回家吃自己吧!

當初的"二代"健保可不是長這樣的喔(至少一開始是喊"家戶總所得"的)
會變成現在的變種健保 全都是利委們在利院內"協商"出來的結果
而無能的總統只能說"尊重體制".........

[LiuRambo 在  2013-2-4 10:20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HCY1528    時間: 2013-2-4 10:40 PM

非常時代非常手段
合宜的以暴制暴
唾棄廢除死刑

發表人: Ralse    時間: 2013-2-4 11:17 PM


引用:
tony66寫到:

引用:
Adsmt寫到:
哪有可能關三十年,最快十五年就可以假釋了,出來後也才四十幾歲,又無一技之長,最後能幹嘛?當然去幹一票大的。就看到時誰倒楣被他幹到了....



之前有網友提議,讓它們往地下挖洞,一直挖增加牢房


這樣還挺不錯的,洞塌了剛好埋起來,夠環保!
發表人: 火星螞蟻    時間: 2013-2-5 02:04 PM

這種垃圾一槍解決可以節能減炭又能省下不少稅金
能期待出獄後改過自新?貢獻社會?
那是沒有害到恐龍法官們的親友
希望犯人要作案請瞄準"恐龍法官"下手
發表人: -Hero-    時間: 2013-2-6 01:39 PM

拜託! 台灣人口已經很多了!
多到沒房子可買可住了
所以各位法官行行好, 做做資源回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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