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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撞飛孕婦 黃韻玲淚崩 [打印本頁]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3-3-5 09:46 AM     主題: 撞飛孕婦 黃韻玲淚崩

知名音樂人黃韻玲,本月2日早上8點多,開車行經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天津街口,與一名懷有3個多月身孕的30歲廖姓女機車騎士發生車禍(見圖,記者錢利忠翻攝),事發後廖女左大腿骨折被送到台大醫院救治,開刀後廖女與腹中胎兒均安,黃韻玲僅有車損。
「還好大家都沒事」
黃韻玲昨晚忙著錄音,她透過經紀公司果核音樂發出聲明,表示事故發生後,她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並且跟著交通大隊到台大醫院關心廖小姐傷勢,在急診室見到廖小姐的先生才知道她有3個多月身孕,幸好母子均安。
「沒逃逸、沒酒駕」
前天黃韻玲再度到醫院探視,她特別描述:「當我走出病房還遇到廖小姐的爸爸,他跟我說:『我都有看你的節目』我又飆淚了,這樣善良的人們,也請上帝保祐廖小姐早日康復」。
黃韻玲昨感謝外界關心,再次說明:「我沒有酒駕也沒有肇事逃逸,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則。這件事也給了我震撼教育,請媒體朋友給予我及廖小姐家人一個安養的空間。」
台北市警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當天早上黃韻玲開車行經市民大道,綠燈左轉天津街,該處為雙向綠燈,轎車轉至天津街口時,對向綠燈直行的廖女疑煞車不及,攔腰撞上轎車的右前側葉子板後彈飛倒地。
後方車輛錄下事發經過,目擊民眾直呼「好驚險!」警方表示,肇事後對雙方酒測,並無酒駕,詳細事發原因有待交通鑑定報告釐清,目前尚未接獲過失傷害提告案件。

PS:
"我沒有酒駕也沒有肇事逃逸,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則。"終於有人出來說句人話了

不過比較希望被撞得是高官權貴的人,我知道這樣說很缺德,不過這樣修法才有望

[tony66 在  2013-3-5 09:47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13-3-5 10:27 AM

轉彎未禮讓直行
加上汽車對上機車

黃女士要賠不少
發表人: siekensou    時間: 2013-3-5 10:41 AM


引用:
Observer寫到:
轉彎未禮讓直行
加上汽車對上機車

黃女士要賠不少



轉彎未禮讓直行這一個還不一定,
如果左轉車已經開始轉彎, 直行車是要停的.


不過汽車對機車...
真的就 .........
不管肇責歸誰,
開車的都需要"道義上"賠給騎車的.

我認知到的是這樣,
台灣交通法規... 就是這樣滴.
發表人: LiuRambo    時間: 2013-3-5 07:25 PM


引用:

撞飛孕婦


引用:

機車攔腰撞上轎車的右前側葉子板後彈飛倒地

這兩件事明明天差地遠 是機車撞汽車 但我看到的報導標題全都直指黃韻玲撞人?!
媒體也太會標題殺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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