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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 統一布丁原料之一!「焦糖色素」吃多有致癌疑慮 [打印本頁]

發表人: king23    時間: 2013-6-21 11:33 PM     主題: [轉貼] 統一布丁原料之一!「焦糖色素」吃多有致癌疑慮

統一布丁原料之一!「焦糖色素」吃多有致癌疑慮

根據國外研究顯示,焦糖色素成分之一的甲基咪唑 (4-MEI) ,攝取過多可能導致肝癌、
肺癌、甲狀腺癌或血癌。衛生署卻強調,致癌劑量需要極高,要民眾不須恐慌;即使認為
無證據顯示造成人體癌症,20日衛生署仍擬將焦糖色素從天然色素改列成食品添加物加強
管理,預計1到2個月預告限量標準。

焦糖色素主要是讓可樂、沙士等氣泡飲料,出現類似焦糖的顏色,通常是用砂糖跟阿摩尼
亞、亞硫酸鹽在高溫高壓下合成的色素,甲基咪唑則屬於焦糖色素製程中所產生的衍生物
,除了飲料之外,還廣泛使用於各類食品中,如布丁、醬油、果醬、糖果、咖啡等。

部分國外研究顯示,甲基咪唑可能引起實驗大鼠癌症,美國加州規定甲基咪唑風險含量為
每天29微克,產品超過此數值時,須標示警語。先前衛生署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表示,台
灣衛生署打算制定的標準,每罐可樂含量不可以超過250微克,但遭到專家痛批,標準太
寬鬆,不顧民眾健康。

衛生署20日指出,食品藥物管理局目前正依據國際法典委員會之規定,研擬針對不同品項
訂立不同限量。另外,經歷食品風暴的統一,旗下產品布丁才以買一送一挽回消費者信心
,但其添加物之一的焦糖色素又有致癌風險,未來新規定通過後,未依規定辦理查驗登記
或登錄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原文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620/227511.htm#ixzz2WlzYjOZu


嘖嘖....台灣還有甚麼東西可以吃的嗎???
發表人: max0857    時間: 2013-6-22 12:00 AM

化學元素週期表吃過一遍了沒?!
發表人: HCLN12    時間: 2013-6-22 01:00 AM


引用:
max0857寫到:
化學元素週期表吃過一遍了沒?!


還沒.....只剩核廢料裡的稀元素沒吃到......其他的齊了!
發表人: lping    時間: 2013-6-22 01:04 AM

又是統一

都有點不想看了

該公司的食品管理或實驗室

該換人領導了

哪次出事沒有統一的事

當然它們會辯解說公司產品太多   難免會中標

可是統一有沒有想過

貴公司產品多,已經出事得不過佔  貴公司眾多產品的一部分種類而已

可是對民眾來說,那一種出事的產品,可能就是它的全部
發表人: mmcatdog    時間: 2013-6-22 02:04 AM

先談論可樂吧 布丁之後再說吧
發表人: southstar    時間: 2013-6-22 01:49 PM


引用:
HCLN12寫到:

引用:
max0857寫到:
化學元素週期表吃過一遍了沒?!


還沒.....只剩核廢料裡的稀元素沒吃到......其他的齊了!


嗯......如果近一兩年還有吃日本海域來的漁獲, 那您應該全破了!
發表人: shinnuei    時間: 2013-6-22 05:20 PM


引用:
southstar寫到:

引用:
HCLN12寫到:

引用:
max0857寫到:
化學元素週期表吃過一遍了沒?!


還沒.....只剩核廢料裡的稀元素沒吃到......其他的齊了!


嗯......如果近一兩年還有吃日本海域來的漁獲, 那您應該全破了!


不用吃日本的魚,大海的魚跑來跑去...很有可能早就下肚了
發表人: CADDIE    時間: 2013-6-22 06:08 PM

我覺得很奇怪,這些食品業者不添加那些化學色素,是會死是不是?

主管機關規定食物不准添加任何化學色素,會死嗎?
發表人: laili    時間: 2013-6-23 12:24 AM

其實訂定嚴格規範法規之外,消費者本身的習性以及觀念也要進步,
買東西前習慣多看標示成分,多瞭解一下標示成分所代表的意義,非天然或有疑慮就盡量不要買,
要主管機關盡到把關的角色?要那些不肖商人都要有良心?哀~真的很難...
大家多自保一點瞜@@"......
發表人: ags    時間: 2013-6-23 12:24 AM

焦糖色素根本就和焦糖一點關係都沒有,如同糖精和糖的關係。
焦糖色素和糖精都是化工廠出來的
發表人: crovax    時間: 2013-6-23 04:14 AM

統一食品實業(X)
統一之煉金術師(O)
發表人: GE    時間: 2013-6-23 09:39 AM

以下是以在商言商的觀點來講,
不加會死嗎?
以前不知道有多毒,所以加了,
現在消費者都習慣這口味了,廠商敢改嗎?
從前有個例子,光是飲料瓶透明、不透明的差別,銷路就差很多,
你說不加會死嗎?
不賺錢會死啊~~~~

至於說什麼統一產品多,難免會中槍的說法,
根本是鬼扯!
-4的食品,多少樣都沒過檢驗,
他們覺得沒問題就好,先賣再說,出問題再來收尾。
以這種態度,能不「中槍」?
發表人: ggb255    時間: 2013-6-24 03:46 PM

請不要在汙辱焦糖了...

焦糖色素前面是形容詞後面是名詞....

他跟焦糖一點關係都沒有...吃統一焦糖色素...可能會上教堂倒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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