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其他] [轉貼] 洪仲丘之外,還有人權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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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ino 時間: 2013-7-29 10:21 PM 主題: [轉貼] 洪仲丘之外,還有人權
作者"唐湘龍
(媒體是氣憤?還是興奮?)
我想談人權。
你我的權利。洪仲丘的權利。也是被點名「集體凌虐」害死洪仲丘的每一個人的權利。每,一,個,人。
最近,為了「洪仲丘之死」,「正義之士」又泛濫成災。一多,就像戲。除了洪的家人,這些自己進來票戲,軋一角的,真是像極了當年一齣諷刺劇「全民亂演」。
喊打喊殺喊關喊押,怎麼喊都對。都沒風險。懷疑沒關係,分析沒關係,但沒憑沒據,甚至沒常識,恃眾行暴,媒體天天開刑堂,把秀場式的公審當正義,這就有關係。大有關係。每一個被點名都可疑,每個可疑都該押,每個被押的都該死。都照做了,就是真相?
每張嘴彷彿都參與了調查。每個節目都宣稱自己最早關心洪仲丘之死。我只想提醒一下:值得同情的死者向來是媒體最好消費的對象。即販賣一種不痛不癢的道德樣貌,又可以同情死者之名,一次跨過所有公共談論的專業邊界,被扭曲、誤解、牽連、構陷的,算你倒楣,誰叫你沾上了邊?
在不幸事件裡,最需要提防的,就是以「同情」某人之名,肆無忌憚對其他人「無情」。這樣的「正義之士」,如「狂犬」之鼬獾。
案子正在走。除了軍檢,桃檢進來了。調查局進來了。名牌大律師也進來了。太好了。這會讓調查結果的公信力提高。但是,話先說在前面,我從沒看過一個調查,一個判決,最後有任何受害家屬點頭接受說「這就是我們要的真相」。辦到再好,總覺得還有漏網之魚,藏鏡人,幕後主使。
就算是連勝文遭受槍擊,最後的調查結果,連勝文和家人完全無法接受「一人一槍一彈」的結論。受害者的「心情」,極難接受受害的「實情」。一個決心追求正義的社會,不是讓司法案件的「真相」交給受害者及其家屬。因為,被害者絕對不可能相信偶然。每個偶然都只是未被解開的犯罪疑點。但是,如果,如果,真的就是偶然呢?
你的人生沒有遇過「欲辯已無言」的委屈?算你幸運。
到目前為止,確定的是,542旅送了洪仲丘,269旅操了洪仲丘,洪仲丘嚴重中暑,全身系統性崩潰死亡。雖然家屬很悲憤,媒體很興奮,但還沒有一個集體、串謀、惡意虐死洪仲丘的傳聞被証實為真。許多環節還在查,只是,隨著內情逐一被剝開檢視,每個人都要有點調適:水落石出的真相,未必跟你想的一樣。跟你在媒體上聽到的、看到的,更可能相差十萬八千里。
我非常同情洪仲丘的家人。從兄弟過繼來的孩子,鐵定是疼到命裡去。碰到這種莫名其妙的死法,絕對痛到叫不出來。大悲無言。但是,不必質疑我的用字,我的看法再簡單、再真實不過了,這半個月,媒體的總體氣氛就是兩個字:興奮。如果你以前不了解什麼叫做「嗜血」?這種因為他人悲劇而顯現的興奮狀態就是。一如「媽媽嘴」。
興奮與悲憫的不同,你分得出來吧?
每個人都會說:勿枉勿縱。漂亮,但空洞。社會氣氛太朝著「勿枉」,結果就很可能「縱」。社會氣氛太朝著「勿縱」,結果就很可能「枉」。枉或縱,不能由激烈的社會情緒來引導,唯一的判準是事實。是真相。所有的人權,也必須基於這個事實,真相。不論是對死者,活者;不論是對受害者,加害者;都一樣。還有,對這個還沒有出檯的真相,不能先入為主,就是不相信「非人為」、「非惡意」。
我不會排除「集體虐殺」的微小可能。542旅有沒有特別要「整」洪仲丘的惡意?或是269旅有沒有湮滅虐待洪仲丘事証的犯行?這些懷疑,如果只是懷疑,各位,坦白講,這不必什麼偉大智慧。重點是,這些大家都還有問號的內情沒有被証實為真或偽之前,我們論斷涉案人的基準點在哪裡?
我記得,我們的法治教育ABC教我們「罪疑唯輕」、「罪刑法定」、「無罪推定」不是嗎?在這個案子裡,這些原則的具體呈現就是:洪仲丘的人權非常重要,但是,這些被點名批鬥、懷疑的軍士官,甚至是醫護人員的人權,也一樣重要。
我太懦弱了。我噤聲多日。這些天,我看著542旅副旅長何江忠被收押,旅部長連長徐信正被收押,我看著媒體所報導他們涉案的情節,以及收押他們的罪名,我真替他們不平。這樣就收押?是押人取供,還是押人以消民憤?
我請大家捫心自問,我也請教參與此案所有軍檢、民檢、律師以及法律界的朋友,這些人如果不是軍人身份,在非軍法案件裡,這樣的情節和罪名,就可以押他們?我再講更白一點,我認為連陳毅勳都不該押。除非有更清楚的涉虐涉案証據,否則,不管是何江忠這個「大魔王」或是陳毅勳這個「小魔王」,他們或許在洪仲丘的管理和管教上有疏失,但是,嚴格有什麼錯?
我唸政治學。我知道,像是軍隊或是學校,古典的「特別權力關係理論」已經被修正的很厲害了。但是,現在的軍隊或是學校都一樣,都進入一種「特別無權力關係」的狀態。官不敢嚴以帶兵,師不敢嚴以治生,領導和教導上的嚴格竟然成了罪惡,國家結構的核心逐漸毀隳。
我對軍檢也非常不滿,軍檢憚於社會各界對洪仲丘人權的關注,而在相關人的調查處遇上「草菅人權」。我對聲援洪仲丘人權的政黨、團體更不滿,因為你們的人權觀顯然有針對性,顯然只有半套。你們聲援死者的人權,卻放任涉案人的人權受到不成比例的侵害。
我不是人權鬥士。
我對案情所知不多。
這些人,我一個都不認識。
我只希望,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就這麼簡單的一句話。但是,好難。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blogs/society-watch/洪仲丘之外還有人權-101939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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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catdog 時間: 2013-7-29 11:11 PM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就這麼簡單的一句話。但是,好難
我只說你錯了 不是難 是從來就沒平等過 平等這詞是用來乎巄無知人民的
去讀法律條文就知道 法律是分貴賤的
我對案情所知不多。
這樣的人有何資格評論這件事中的人事物?
人權是給人用的 但通常都是垃圾有人權 死人沒人權
[mmcatdog 在 2013-7-29 11:13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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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螞蟻 時間: 2013-7-30 03:18 AM
這位唐先生的言論從來沒有站在客觀角度過
法律要平等?? 軍法判更重??
看看那些國軍中自殺?意外死?
死的人數還比美國人在伊拉克的的死亡人數還多
相信有當過兵的人有遇過部隊理出事時
頂頭上司第一想法一定是"如果給上級知道,會影響我以後的升遷和退休俸"
大多人從軍大多只是想稱個20年就想給它領到死
有多少人會把榮譽看的比錢還重咧???
難怪國軍的社會地位真的是唉...................
發表人:
condor 時間: 2013-7-30 03:36 AM
當事件進入只有一言堂的狀態下時,事情就開始扭曲了。
除了家屬外,其他很多人要的真相,只不過是要層外衣去掩蓋他們要
的目的而已。
發表人:
ericshliao 時間: 2013-7-30 05:07 AM
引用:
mmcatdog寫到:
去讀法律條文就知道 法律是分貴賤的
哪一條?
發表人:
sdwcw 時間: 2013-7-30 11:30 AM
如果..
三軍統帥馬英九先生和國防部長高華柱..軍檢曹金生
第一時間以負責任和嚴謹的態度面對此案
不是敷衍和草率的想要拿一個已退役的軍醫官來當替死鬼
用簡單的"意外"做為這次事故的句點
鄉民何以至今日的憤慨
不可否認鄉民未審先判的盲目嗜血有違人權精神
但是沒有鄉民的激情
多少案件會被黑金特權打壓掩蓋
俗語講的好..
蒼蠅不叮無縫的鴨蛋
從頭到尾..誰蓄意..誰瀆職..誰惡意放縱..誰滅證..誰串供
全部都抓起來..依法解除軍職
該關的關..該槍斃的槍斃..該追討軍俸的一毛都不能少
為中華民國省點公帑都好
唐湘龍真的是文彩斐然
但是..
"我不是人權鬥士。
我對案情所知不多。
這些人,我一個都不認識。
我只希望,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就這麼簡單的一句話。但是,好難。"
這段話真的是在打自己嘴巴
案情所知不多..那前面那些不就是屁話
自從新聞夜總會--中指蕭擋救護車事件
唐先生由最初的批判
到隔天和李艷秋的迂迴幫中指蕭緩頰
再到陳暉文在2100當場開砲說中指蕭父親關說媒體人
我對唐先生的口才雖然還是很佩服
但是對他個人的公信力就
發表人:
ETK 時間: 2013-7-30 12:20 PM
如果我今天威逼/利誘一個小弟, 說 : "你去教訓一下唐湘龍"
然後小弟不知輕重的把唐湘龍給殺死了.
請問我有犯了教唆殺人的罪嗎?
我不過昰跟小弟開了個玩笑, 輕重拿捏不當的可不是我啊...
法律視這樣的嗎 !??
發表人:
ericshliao 時間: 2013-7-30 01:09 PM
引用:
ETK寫到:
如果我今天威逼/利誘一個小弟, 說 : "你去教訓一下唐湘龍"
然後小弟不知輕重的把唐湘龍給殺死了.
請問我有犯了教唆殺人的罪嗎?
我不過昰跟小弟開了個玩笑, 輕重拿捏不當的可不是我啊...
法律視這樣的嗎 !??
看你和小弟的供詞能不能兜得起來,和法官相不相信你們說的話。
前面「威逼/利誘」,後面變「玩笑」,法官會相信才奇怪。
如果法官真的相信你說的,認為你在說那句話時沒有想要小弟去殺死被害人的意思,那你就不構成教唆殺人罪。至於是否構成其他罪,那就再說了。
[ericshliao 在 2013-7-30 01:10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kenken 時間: 2013-7-30 04:23 PM
當法官的素質落差很大時
再加上當政治力凌駕於司法體系下時
不平等的判決就會讓人對於司法的不信任度增加
這是可以預見的
不覺得只要一發生不平等事件
民眾的反彈越來越大
[kenken 在 2013-7-30 04:25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linus67 時間: 2013-7-30 06:10 PM
所以我吃晚餐時都不看新聞台了,改看卡通頻道的(探險活寶)
命案進展就偶爾看一下
發表人:
Piscoes 時間: 2013-7-30 09:24 PM
在台灣
總是會有一堆搞不清楚裝況的人
出來講人權
為了不把自己和別人當人看的人
跟一般人講"人權"
那被傷害者的人權呢
等到哪天
你自己的兒子被相同對待時
你在出來說我要保障人權
發表人:
l6411242000 時間: 2013-7-30 10:04 PM
噗!那如果回到最初,媒體沒有大力報導,軍檢報告是"意外",錄影帶已經消失了,洪的莒光日記沒寫,禁閉室日誌不見了,洪家的人如果不吵,那你想最終的判決會是什麼??
頂多國賠算你一筆,這樣就比較有人權??
重點是當初軍方把其他人都當白癡,隨便給個理由就想了事,現在大家四處揣測,一點也不奇怪.
現在即使錄影帶還原所有證據都齊全,還是會被質疑,這是信任的問題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3-7-30 10:04 PM
引用:
Piscoes寫到:
在台灣
總是會有一堆搞不清楚裝況的人
出來講人權
為了不把自己和別人當人看的人
跟一般人講"人權"
那被傷害者的人權呢
等到哪天
你自己的兒子被相同對待時
你在出來說我要保障人權
是阿
飯下士的老母已經跑出來哭說:我兒子都是交到壞朋友被帶壞的了
發表人:
GE 時間: 2013-7-30 11:04 PM
怎麼想都很難到「集體虐殺」,集體滅證倒是有...
要集體虐殺,第一個要有充足的殺人理由,還有膽量。
拿什麼理由來相信從旅長到禁閉士都希望他死?
此外,大家都只想等退休俸,已經沒什麼人有膽量去刻意搞出人命了。
這一群人聯合起來要殺人的理由在哪?
連旅長都要收押!?
有沒有個能沾上邊的理由啊?
要是有個立委因為助理犯案而被收押,不喊政治迫害才怪……
發表人:
Piscoes 時間: 2013-7-31 02:31 AM
黑道老大也都是交到壞朋友.才變壞的
砍媽媽的人也都是因為媽媽交到壞朋友才砍她的(避免媽媽學壞)
事實就是她兒子間接或直接地害死一個人.
只因為她不會教兒子
發表人:
innova 時間: 2013-7-31 02:45 AM
不可諱言,現在被收押的,也許有人是無辜的
但是,有逃亡 串供 滅證之虞的人,你要放他在外面閒晃?
自己前面不也寫著:
http://tw.news.yahoo.com/blogs/society-watch/說好的退伍最大不是嗎-084656037.html
『在洪仲丘出事後,不管是裝甲542旅或是269師「似乎」都有隱匿犯罪事實的嫌疑。到底有沒有串供、滅証?』
現在是在質疑自己的論點嗎?
現在案情仍有許多疑點:
1. 平時需要七天的體檢報告,兩三天就出爐;這報告 真的是檢查報告嗎?
2. 五月才剛維修過的 DVR系統,不到兩個月就看不到畫面?這系統是怎驗收過關的?廠商是怎維修的?
3. 同一台 DVR, 關鍵時刻 幾個重要鏡頭同時看不到,不重要的鏡頭同時都沒事?
4. 數個鏡頭看不到畫面一個多小時,沒有人反映 做紀錄,也沒有人申請報修? 監控室當時是誰在值班?
5. 民間救護車都是儘快把燙手山芋丟給醫院,沒她的責任;你救護車開得比腳踏車還慢是怎樣?
等你能順利回答上面疑問,再上來放x吧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13-7-31 07:57 AM
放心~現在連桃檢都被摸頭了
=============
監視器時常壞掉不修,如果是有人偷摸進來,80分鐘我想可以用機槍掃完整連了.重點是還會不知道兇手是男是女高矮胖瘦.
廠商說影片可以刪,軍方說影片不能刪.客製化還要拿掉特定功能,我想價格應該不會比原來公用版便宜.
總統要出國,所以要盡速結案,因為總統有說
因此"今偵結"
現在的狀況,就彷彿大家都覺得有鬼.但政府單位都在睜眼說瞎話.
1.為了數億的退休金(我想認真辦的話,一整串退休金應該不少)
2.有軍方威脅
3.有黑道威脅
4.有拿到錢
發表人:
CTR 時間: 2013-7-31 02:15 PM
可是軍中人權被KMT否決了.
42旅的志願役.正在抹黑不會講話的死人.大魔頭依舊不動.
發表人:
Ralse 時間: 2013-7-31 02:26 PM
所以8/3還是要去聲援!
發表人:
richman1016 時間: 2013-7-31 05:50 PM
我不是糖香龍~也不知道你拿了多少錢?
我只知道,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真的好難,難的是公理正義不彰,難的是好人必須忍受生離死別的痛苦,而壞人卻依然逍遙法外~
發表人:
so8so 時間: 2013-7-31 09:43 PM
1. 關禁閉的決定 => 目前看來是不合規定的
所有在公文簽名的人 都要負責
2. 體檢 => 目前看來是不合規定的
BMI 33 照規定根本可以免役(雖然原因是老兵過太爽),還去關禁閉??
另外 體檢報告雖然沒有限定時間,但 關說 是事實,有沒有違反規定?
3. 禁閉室 操死人
最輕也該判 過失致死 的罪吧。
至於 醫官,就開個醫療方面的會議吧,當時病情是否救的回來,
若救不回來,就別為難跟醫療相關的人士了
4. 無錄影畫面
沒紀錄、沒向上報 就是 戰情室及相關人士 瀆職
==========
其實要軍隊改革,先取消 連坐法 吧,
否則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還是依然會出現;
因為辦的越深入,受影響的人越多,
那些會因連坐被懲處的官,會容許這種事情發生嗎?
發表人:
lostjob 時間: 2013-7-31 11:24 PM
很多人要真相
真相在這裡啦!
http://momoge.blogspot.tw/2013/07/blog-post_22.html
發表人:
GE 時間: 2013-8-1 10:12 AM
如果堅信有共犯結構的話,
我們看看這個被判跟故意殺小孩一樣無期的戒護士,
會不會抖出這個結構呢?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3-8-1 10:45 AM
我是不認為那些軍士官和洪有什麼非常大的深仇大恨,把他關進去就已經算是整很大了。
那消失的畫面我也不認為會有什麼驚人的內幕,我覺得大家只是想太多而已。
電子系統損壞本來就是司空見慣的事,不要說你家的電視、電腦都不會壞。我剛組好三天的電腦都會壞了。只是這個巧合讓各位電視前的觀眾有了許多遐想。
至於體檢要七天是因為要照先來先做的次序,也就是說要排隊,但如果有人關說,那插一下隊是可以的,我想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不能插隊,插隊只是道德上的問題。
至於作文簿是真的沒寫,沒什麼好懷疑的,理由很簡單,你問問你當兵時作文簿都寫些什麼就知道了。你真的認為洪仲丘會在作文簿寫什麼驚人內幕讓長官看?把長官不堪的黑幕寫在作文簿讓長官去批閱?我個人認為洪仲丘身為名校高材生,不可能做這種低智商的事。
而洪仲丘如果只是在作文簿上寫些無關緊要的東西,那軍方也沒必要銷毀。所以合理推論,作文簿本來就沒寫了。
有些巧合真的會讓人有一些聯想,但其實仔細推敲,那些聯想事實上並不合理。
發表人:
嗚^^c 時間: 2013-8-1 11:04 AM
光監視器畫面會消失就100%不可能了
監視器沒有自我修復的功能啦,又不是天網,壞了80分鐘又自己好了
發表人:
GE 時間: 2013-8-1 11:07 AM
引用:
Adsmt寫到:
我是不認為那些軍士官和洪有什麼非常大的深仇大恨,把他關進去就已經算是整很大了。
那消失的畫面我也不認為會有什麼驚人的內幕,我覺得大家只是想太多而已。
電子系統損壞本來就是司空見慣的事,不要說你家的電視、電腦都不會壞。我剛組好三天的電腦都會壞了。只是這個巧合讓各位電視前的觀眾有了許多遐想。
至於體檢要七天是因為要照先來先做的次序,也就是說要排隊,但如果有人關說,那插一下隊是可以的,我想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不能插隊,插隊只是道德上的問題。
至於作文簿是真的沒寫,沒什麼好懷疑的,理由很簡單,你問問你當兵時作文簿都寫些什麼就知道了。你真的認為洪仲丘會在作文簿寫什麼驚人內幕讓長官看?把長官不堪的黑幕寫在作文簿讓長官去批閱?我個人認為洪仲丘身為名校高材生,不可能做這種低智商的事。
而洪仲丘如果只是在作文簿上寫些無關緊要的東西,那軍方也沒必要銷毀。所以合理推論,作文簿本來就沒寫了。
有些巧合真的會讓人有一些聯想,但其實仔細推敲,那些聯想事實上並不合理。
鮮少看到跟我一樣想法的言論。
整起事件,我個人覺得就是:
范要整洪,但洪的體質又有點特殊,戒護士不查操過頭而使洪死亡。
說共犯結構,完全沒有一點理由支持?為什麼他們是一夥的呢?沒人講出合適的理由。
送公文本來有一定流程,
但是當成急件,有專人去跑去催,這樣不對嗎?
如果你有緊急事要去公家機關辦時,也希望這樣吧?
不過我覺得影像和作文簿,軍方有過度搞鬼,
內容不影響實情,但容易再被拿來大作文章,
(洪仲丘確實是被操死了,作文薄有寫一點與范的糾紛)
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軍方還是去弄掉了。
否則,若作文簿真的能半年不寫,那這兵還真是白目到極點了。
ps其實那作文簿很好查吧,比對活頁孔新舊不就知道了,
只是查出來又有啥幫助?洪范有閒隙大家都知道了,
頂多又多一個被判偽造證物的小兵而已,何其無辜倒楣。
發表人:
mmcatdog 時間: 2013-8-1 11:16 AM
引用:
ericshliao寫到:
引用:
mmcatdog寫到:
去讀法律條文就知道 法律是分貴賤的
哪一條?
條條都分 從頭到尾應該問哪條沒有分貴賤
要說沒有寫分貴賤啊 我只能說看那麼多新聞 去查判例(生活法律網/S-link電子六法全書) 就知道了 人判定的就是分貴賤
法律人定 不分貴賤嗎
發表人:
jazzblue 時間: 2013-8-1 11:23 AM
新時代三寶
發表人:
sdwcw 時間: 2013-8-1 06:01 PM
引用:
GE寫到:
引用:
Adsmt寫到:
我是不認為那些軍士官和洪有什麼非常大的深仇大恨,把他關進去就已經算是整很大了。
那消失的畫面我也不認為會有什麼驚人的內幕,我覺得大家只是想太多而已。
電子系統損壞本來就是司空見慣的事,不要說你家的電視、電腦都不會壞。我剛組好三天的電腦都會壞了。只是這個巧合讓各位電視前的觀眾有了許多遐想。
至於體檢要七天是因為要照先來先做的次序,也就是說要排隊,但如果有人關說,那插一下隊是可以的,我想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不能插隊,插隊只是道德上的問題。
至於作文簿是真的沒寫,沒什麼好懷疑的,理由很簡單,你問問你當兵時作文簿都寫些什麼就知道了。你真的認為洪仲丘會在作文簿寫什麼驚人內幕讓長官看?把長官不堪的黑幕寫在作文簿讓長官去批閱?我個人認為洪仲丘身為名校高材生,不可能做這種低智商的事。
而洪仲丘如果只是在作文簿上寫些無關緊要的東西,那軍方也沒必要銷毀。所以合理推論,作文簿本來就沒寫了。
有些巧合真的會讓人有一些聯想,但其實仔細推敲,那些聯想事實上並不合理。
鮮少看到跟我一樣想法的言論。
整起事件,我個人覺得就是:
范要整洪,但洪的體質又有點特殊,戒護士不查操過頭而使洪死亡。
說共犯結構,完全沒有一點理由支持?為什麼他們是一夥的呢?沒人講出合適的理由。
送公文本來有一定流程,
但是當成急件,有專人去跑去催,這樣不對嗎?
如果你有緊急事要去公家機關辦時,也希望這樣吧?
不過我覺得影像和作文簿,軍方有過度搞鬼,
內容不影響實情,但容易再被拿來大作文章,
(洪仲丘確實是被操死了,作文薄有寫一點與范的糾紛)
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軍方還是去弄掉了。
否則,若作文簿真的能半年不寫,那這兵還真是白目到極點了。
ps其實那作文簿很好查吧,比對活頁孔新舊不就知道了,
只是查出來又有啥幫助?洪范有閒隙大家都知道了,
頂多又多一個被判偽造證物的小兵而已,何其無辜倒楣。
其實..
很多人都是類似想法
結怨藉故抓洪關禁閉
戒護士玩太大玩死人
總想大事化小隱瞞的國防部與軍中高官想敷衍過關
80分鐘的錄影..日記
這些東西各自解讀吧
外界各種謠傳不斷..以我自己的判斷
范如果真的經營色情護膚招待上官與軍中放貸
因為被洪知道內情要洪的命..也該找道上的人在離開部隊後做
畢竟軍營裡面把人惡意操死他絕對脫不了干係
所以說整人我相信..
要用關禁閉的機會搞死人我也覺得不會利用這個時機
問題是不同人有不同訴求
政客..
想要藉此事端搞倒某些人..撈政治人氣
名嘴..
藉事端發表各種揣測爆料來拉抬自己
(名嘴上節目當特別來賓的通告費賺的可不少勒)
小老百姓..幾種心理因素
1.被各種謠傳名嘴爆料搞到憤慨要為洪討公道
2.覺得自己親友小孩日後要服役..這種軍中操人惡習需要被改正
3.對軍中敷衍態度各種謊言極度不滿..覺得軍隊這種封閉獨權體系需要透明化
4.對軍人不滿..高待遇(現在而言)又沒戰爭..星星滿天飛..浪費國家公帑外不知道有鳥用
不同人有不同想法與訴求..
才會搞到今天洪案沸沸揚揚
就像我個人..
與洪非親非故..他的死我難過不起來
(原諒我這麼直接..畢竟沒任何交集)
更多的憤怒是針對軍中處理洪案的敷衍說謊無所謂
而且覺得軍中真的該改革了
曹金生在這整起事件裡的表現
不停的說謊..不停的被戳破..不停的跳針
這種素質可以當高軍檢檢察長??
軍中各種貪汙收賄頻傳
有這樣的軍檢能發揮啥效用
所以希望藉這次事故
軍中黑幕爆越多越大越好
用民怨的力量促使軍中大力改革
發表人:
ad5747 時間: 2013-8-1 06:11 PM
引用:
mmcatdog寫到:
引用:
ericshliao寫到:
引用:
mmcatdog寫到:
去讀法律條文就知道 法律是分貴賤的
哪一條?
條條都分 從頭到尾應該問哪條沒有分貴賤
要說沒有寫分貴賤啊 我只能說看那麼多新聞 去查判例(生活法律網/S-link電子六法全書) 就知道了 人判定的就是分貴賤
法律人定 不分貴賤嗎
你的六法全書一定是特製的
發表人:
ericshliao 時間: 2013-8-1 06:19 PM
引用:
mmcatdog寫到:
引用:
ericshliao寫到:
引用:
mmcatdog寫到:
去讀法律條文就知道 法律是分貴賤的
哪一條?
條條都分 從頭到尾應該問哪條沒有分貴賤
要說沒有寫分貴賤啊 我只能說看那麼多新聞 去查判例(生活法律網/S-link電子六法全書) 就知道了 人判定的就是分貴賤
法律人定 不分貴賤嗎
請舉出來吧。舉不出來就叫人自己查,實在沒什麼說服力。最近已經很少看到放這種大絕招的文了。
你說條條都分,我想你的法律應該是火星的法律吧,才會有條條都分貴賤這種事。
[ericshliao 在 2013-8-1 06:2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innova 時間: 2013-8-2 04:08 AM
剛買三天的電腦會壞 +1
剛買的16台電腦 兩個月後 一起壞掉8台的機率會有多高?
剛壞掉 又同時自動修復的機率又有多高?
剛維修完 Camera同時又壞掉這麼多隻
沒有人一個人紀錄 申請報修的機率又有多高
以前做捷運站監控系統
三天兩頭天就有不同站的站長打電話過來叫修
調報修時間的錄影來看
靠妖 拿竹竿在軌道下晃 用竹竿模擬人體 掉到軌道下
竹竿這麼瘦的東西 叫我攝影機要轉過去追蹤
這樣也在叫修
軍中這麼critical的單位,Camera好幾隻同時壞掉一個多小時 沒有人叫修?
沒叫修就算了,也沒人做紀錄?
除非戰情室睡死了 大白天就睡覺 長官都瞎了?
體檢不是不能安排急件
但是 血液要做分析 在不同時間點 做出來的結果會不一樣
血液分析報告是不是真的有做分析? 還是為了趕報告?
如果急件 兩天就能出報告
為什麼普通件需要拖到七天?
發表人:
JQJQ 時間: 2013-8-2 09:15 AM
這種事,是不會有真相的,畢竟人都已經死了。
軍方黑暗 ? 官字兩個口向來都很黑暗。
最後會不了了之,只要沒證據.....不,哪怕有人證、電話錄音都沒有用,
只要沒影像一切都沒事。
014 也沒甚麼大事(賴律師呢! 最後大概也是輕判),更別提軍中的事情。
法律、憲法 沒有貴賤之分,但 闡述、執行者有貴賤之分,更別提事後修法、修憲法
往往偏向有錢的一方。
發表人:
Adsmt 時間: 2013-8-2 10:13 AM
http://www.appledaily.com.tw/mob ... 11/issueid/20130802
追黑畫面真相 桃檢:清灰塵不小心拔除
【綜合報導】陸軍第六軍團542旅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枉死案,最受爭議的黑畫面究竟真相為何,桃檢透露黑畫面並非「陰謀」,一切都是陰錯陽差。
《自由時報》報導,會有黑畫面,是因為269旅7月1日下午2時起,戰情室發現監視器錄影畫面不穩定後,派人上屋頂查線,該人員陸續拔下出問題的訊號線查看、清理灰塵,才會出現扭曲、變黑的狀況,直到下午3時40分才完成清潔作業,並非人為。
發表人:
Ailio 時間: 2013-8-2 10:26 AM
其實這件事情背後 一定沒有陰謀 一定沒有預謀犯案
就是很簡單的 軍中常見的 整人 玩兵
只是擦槍走火 而當初如果第一時間 旅長就出來下令徹查 這後面的醞釀可能就沒有了
旅長自己可能頂多是丟點面子 但是也不會怎樣 說不定還能當英雄?(公正果決)
但是軍方卻一直隱瞞 弄出一些邏輯不通的瑕疵 還有一些說詞甚至還被反駁到無法招架...
單純的事情都變複雜了...Orz
這案子的真相其實只是要揪出 是誰想關洪 "間接"造成意外發生
是高層看他不爽 還是中階軍官作亂蒙蔽高層 (不過如果是這樣 高層還是監察不周)
涉及操死人的戒護士難辭其咎 畢竟真正的死因是被操死
只是蓄意要藉由不正當程序與手段 硬要關人的這個人 也要一同出來承擔
不是出事就推給下屬就好了 那這樣那些規章 蓋章 公文 不就形同虛設了
雖然我不是一般兵 只是替代役 但是多少有見識到軍中或是公務員官僚中那種便宜行事
上欺下的狗屁倒灶的事情,軍中想掩蓋的也只是這一大堆的 "疏失"吧
就跟常聽朋友說高裝檢的事情 多少能感覺 軍中很多是做表面 真要檢討起來根本就是病入膏肓
所以不能說的秘密就是 會發現很多細節根本就都沒照規定來 怕被一次掀掀開 會大風吹大地震吧..
但是越掩飾反而越詭異 不如一次講清楚
有催促體檢就是有 (催促並不違法)
有便宜行事 跳過一堆審查規定就是要關人 有就有 認一認 也不是啥重罪
只是對那些土皇帝來說 面子比甚麼都重要吧
[Ailio 在 2013-8-2 10:30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13-8-2 10:50 AM
我對這件事的看法就是
白目義務役下士
得罪一群白目志願役軍士官
然後被黑心人評會判決關禁閉
然後又有白癡軍醫院不顧正常程序開了個不知正不正確的體檢表
關了這個白目下士
然後又有白目的戒護士
操人也不注意白目下士的身體狀況
又太晚發現和通報醫官
結果醫官到了也沒辦法搶救,只好後送
我相信整起事件
很多驢友都當過兵
也都知道部隊其實也不希望搞出人命
但是為了部隊紀律和一些潛規則文化
總是要做一些殺雞儆猴的動作
沒人希望搞到出人命
卻意外搞出人命
沒冤沒仇的誰會為了幾杯飲料還是幾杯酒就把一個人搞死
這群白目志願役最該死的就是
人都快退伍了,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過就好了
反正以後又老死不相往來
還搞這麼多小動作
搞得自己升不上去、強制退伍
還得吃牢飯...
發表人:
GE 時間: 2013-8-2 01:39 PM
TWed2k的言論水準真的比較高
(我指的是論述有條理)
其它網路上,只見一堆為反對而反對的人。
對於錄影作手腳這一點,我想,任誰當了長官都想這麼做。
你真的會想讓家屬看到洪瀕死前的樣子嗎?
都能確定人是被操死的,一定要把怎麼操死的畫面弄給大家看嗎?
一來對家屬傷害不小(那畫面會一直繞在腦中吧)
二來則是又引發更多不必要的爭議(所有人都要來看圖說故事了)
十年前我當兵的時候,就聽說過有把剩一禮拜退伍的老兵送禁閉的事,
為什麼?太猖狂啊,不送的話,還一禮拜要怎麼管部隊?
洪自己不想清楚,
當自己要人家照規定走的時候,自己也得沒把柄讓人抓,
但他一方面要檢舉內務,卻忘了帶手機是種違反規定的特權,
結果,導致了這樣的意外......
這樣一連串的事件,最後產生那樣的結果,還真讓我有個想法.......「在劫難逃」
發表人:
ego 時間: 2013-8-2 06:27 PM
我剩一個月就已經不背值星官了直接跟志願役說,
我沒拿領導加給,我在軍中只是個"官"沒領導加給,不是"長"有領導加給
我最慘的時候是掛副連長加值星官,基本上義務役可以掛副連長至今我依然不知道是依什麼法?
但放假給你福利的時候又說你是義務役跟兵一樣放0800 2000
基本上所有的權力和對法規的解釋都在志願役的手中,你只能忍
但今天人死了,我覺得就不能忍了
只要有當過兵的人都知道軍方解釋的多可笑
騙騙沒當過兵的就算了,但台灣有幾百萬人當過兵
知道軍中是什麼樣子,軍方的說法真是讓人憤怒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13-8-2 09:28 PM
引用:
ego寫到:
我最慘的時候是掛副連長加值星官,基本上義務役可以掛副連長至今我依然不知道是依什麼法?
中尉副連長缺
是可以給義務役少尉當...
發表人:
ego 時間: 2013-8-2 09:46 PM
引用:
osaka寫到:
引用:
ego寫到:
我最慘的時候是掛副連長加值星官,基本上義務役可以掛副連長至今我依然不知道是依什麼法?
中尉副連長缺
是可以給義務役少尉當...
下基地,砲兵要打實彈,副連長是實地陣地指揮者(要扛責任的)
打死人打壞房子你要扛責任和賠錢的
砲兵打實彈是打十幾公里的目標,你看不到目標的
不像打步槍是看的到目標的
所以這種扛責任就教義務役少尉出來扛,馬的,我上面還3個中尉都裝死還要你背值星
發表人:
osaka 時間: 2013-8-3 12:15 AM
引用:
ego寫到:
下基地,砲兵要打實彈,副連長是實地陣地指揮者(要扛責任的)
打死人打壞房子你要扛責任和賠錢的
砲兵打實彈是打十幾公里的目標,你看不到目標的
不像打步槍是看的到目標的
所以這種扛責任就教義務役少尉出來扛,馬的,我上面還3個中尉都裝死還要你背值星
實務上責任不分志願役還是不願役
是你的職責就是你要負責
做了個責任較重的職位
而且還是砲兵
真的只能算你衰
不過真得很少看到義務役少尉副連長...
我知道的大多都是幕僚軍官或者輔導長而已...
要是在我那時候呆的單位...
當個少尉副連長你可能就不會那麼幹了...
發表人:
innova 時間: 2013-8-3 10:47 AM
Camera訊號線 有兩頭
一頭在 Camera端
另一頭在哪裡 大家都知道
在 Camera端維修 斷電/拔線 很合理
但是 維修完一支 就該送一支的電
而不是幾隻一起斷電/拔線
除非是一起在另一端拔線
為什麼會想要拔另一端的訊號線呢?
因為下面畫面是八十禁~ 成人不疑!?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13-8-5 08:38 AM
想好新稿好自然會發佈
這次編劇有夠爛的~我只能那麼說
反正監視器有鬼大家都知道~但能不能說就另一回事了
傳說中說了會出事情~
=================
洪也許有其它事想爆料,因此被滅口的機會也不是沒有
且一定牽扯甚遠~
例如:
裡面是淫亂大本營,女兵也被拖去幫長官服務or裡面長官依照"員工比例分紅"每個都油水水
每個長官都有一定比例入股按摩店......之類.
不然不背值星應該只是會被特別操,會被送禁閉嗎?(因為上面很幹,還有其他要幫他背的同袍很幹)
發表人:
Ralse 時間: 2013-8-6 11:33 AM
軍中各種事情都有SOP...我們部隊還有打掃&就寢SOP
版友說電子儀器容易故障,但是版友可能不知道監視設備與通信設備這兩項只要故障超過5分鐘
戰情跟資安的電話就過來了,"告警"第1時間必須立刻處理,如果線路是星星泡泡的,你沒在30秒內搞定他,交班後就準備在隊徽前面回血了。這種狀況常發生在雷雨&地震之後...
監視器不是依序黑掉,是遇到關鍵部份就消失,後面還會自動修復,就自動修復這點,完全不科學...且那台16路DVR設備都有做監視系統的網友直接點爆了 (包含怎麼刪除紀錄檔etc,這部份將軍檢說紀錄無法刪除的說法推翻,軍檢說只有監視器廠商有權限刪這些資料...囧)
軍檢/桃檢提出的說法反反覆覆
1. 沒有畫面
2. 還原成功但是是陸續黑畫面
3. 家屬去看之後,根本也沒有這種陸續的黑畫面是檔案不見
4. 換桃檢查說疑似蓋黑布
5. 桃檢再說 有錄到聲音"去橋一下",要以聲追人 (後面沒下文)
6. 最後桃檢查出來了,是線路年久失修
7. ptt爆維修單6/22剛修過監視系統跟線路
8. 改口因為小兵在那個時候維修拔插頭清灰塵啦
9. 網友再度打臉,監視器消失是好幾台同時不見難道有好多小兵同時拔監視器插頭清潔灰塵?合理懷疑拔的是主機端?
10. 最後的說法是因為監視主機共用同一個延長線所以常常跳電,再加上小兵會拔掉監視器網路設備插頭,改插手機充電...這小兵真的是超級天兵!
以上都查得到新聞也都有電視新聞的影像由軍檢桃檢發言人發言紀錄下來的
這種說法...我信了就真的對不起我的檢修乙級證照了Orz
當然中間還有監視器上原本有三枚指紋後面就離奇消失變成無法比對...
我是覺得每天都追這些新聞的才有辦法對整件事有通撤了解,且不能只看某幾台,政治立場偷渡很嚴重
補充16件軍中有疑慮的事件...上面的民調請忽略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14/240609.htm
我也相信,光是洪一人是沒辦法讓兩次活動都是破10w人到場,而是這幾年來國軍狗屁倒灶的事情太多了!
要抹顏色的就抹,畢竟台灣只有藍綠,而腦袋裏面只有藍綠的根本不會懂公民的意義,今天我們不站出來,日後我們的子女從軍誰能擔保他們的平安?公司法務也把子女拉去了,而研究所的同學也幾乎都到場,我會去那邊就是因為我也當過兵!我知道軍中生態!想抨擊到場的都是些不想當兵的草莓,林北當完兵了啦!
說洪員是白目,這倒是,畢竟有正義感且會護著其他新進弟兄避免被志願役玩的人,在長官眼中的確是個白目
軍中要混得好,沒什麼撇步,在上司玩兵時你可以同流合污,在上司玩兵時你可以視若無睹,洪就是太白目太照顧新進弟兄才會落得如此田地
如果不是為了拼那一口氣,禁閉時大可直接裝死趴著不動,為何要一直做到DIC
一個人的性格我相信可以從這些事情看出來,對的道路就該堅持!
今天軍方如果沒在影像部份動手腳
今天軍方如果一開始就直接撤查各關係人
我相信事情也不會鬧這麼大,且對於國軍本來就是積怨已久,每年700人掛在裏面,日均死亡人數比美國打伊拉克還多
您說民怨不沸騰嗎?
然後國軍一方面提出爭取國賠一億+旌忠狀+入住忠烈祠,另一方面放出洪不服管教、撕體檢表(後來被網友瘋狂打臉)、在軍中長官面前玩智慧手機(也被打臉-3-),這種說法10個人有2個人信了,軍方就成功了
最後不是鄉民要的真相才是真相,而是,把人民當白痴的真相我吞不下去!
至7/20的新聞整理,到今日的還沒有看到版友放出來
http://disp.cc/b/163-68I9
[Ralse 在 2013-8-6 11:44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Ralse 時間: 2013-8-6 12:06 PM
引用:
leacks寫到:
不然不背值星應該只是會被特別操,會被送禁閉嗎?(因為上面很幹,還有其他要幫他背的同袍很幹)
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只是背值星是要有職務加幾的,而這點義務役沒有,領了加幾的志願役則是裝死不上XDDD
我直到退伍前一天還值夜哨安官,那種感覺很特別,想著下哨後睡個覺,眼睛睜開就等退伍了
退伍前一個星期嘴角真的是微微上揚沒掉下來過,我相信這張痴呆臉當過兵的都知道
在裏面跟學弟感情不錯的,真的要退伍時學弟們也不會覺得幫你背會很幹
不背值星這部份,底下有更詳盡的解說
http://www.rocmp.org/thread-36211-1-1.html
但是請記得 用腦 去看XD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13-8-6 05:48 PM
引用:
Ralse寫到:
引用:
leacks寫到:
不然不背值星應該只是會被特別操,會被送禁閉嗎?(因為上面很幹,還有其他要幫他背的同袍很幹)
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只是背值星是要有職務加幾的,而這點義務役沒有,領了加幾的志願役則是裝死不上XDDD
我直到退伍前一天還值夜哨安官,那種感覺很特別,想著下哨後睡個覺,眼睛睜開就等退伍了
退伍前一個星期嘴角真的是微微上揚沒掉下來過,我相信這張痴呆臉當過兵的都知道
在裏面跟學弟感情不錯的,真的要退伍時學弟們也不會覺得幫你背會很幹
不背值星這部份,底下有更詳盡的解說
http://www.rocmp.org/thread-36211-1-1.html
但是請記得 用腦 去看XD
在不評論洪案之下
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1
個人認為能平安退伍最重要,衰小也只是衰那一年.
但如各政論節目,他真的能不背嗎?
如果提出軍法"抗命",我只能說洪是當兵當傻了嗎?
但死人不能替自己講話,實際情形不得而知.
說不定類似於,長官:你下禮拜值星 洪:不要. 如果強硬執行,真的能不要嗎?
發表人:
leacks 時間: 2013-8-6 05:50 PM
題外話,都不願意為了公司賣命了(我想就算是22k~10w應該都是,甚至以上)
何必為了時薪8.5元,而把命搞丟了.
發表人:
ad5747 時間: 2013-8-7 04:07 PM
引用:
Ralse寫到:
引用:
leacks寫到:
不然不背值星應該只是會被特別操,會被送禁閉嗎?(因為上面很幹,還有其他要幫他背的同袍很幹)
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只是背值星是要有職務加幾的,而這點義務役沒有,領了加幾的志願役則是裝死不上XDDD
我直到退伍前一天還值夜哨安官,那種感覺很特別,想著下哨後睡個覺,眼睛睜開就等退伍了
退伍前一個星期嘴角真的是微微上揚沒掉下來過,我相信這張痴呆臉當過兵的都知道
在裏面跟學弟感情不錯的,真的要退伍時學弟們也不會覺得幫你背會很幹
不背值星這部份,底下有更詳盡的解說
http://www.rocmp.org/thread-36211-1-1.html
但是請記得 用腦 去看XD
義務役也是有領導加的
受步士訓就會有
記得是加1000元吧
幹預財士的日子離我有點遠了
發表人:
vincent 時間: 2013-8-9 01:31 PM
以上恕刪
現在案情仍有許多疑點:
1. 平時需要七天的體檢報告,兩三天就出爐;這報告 真的是檢查報告嗎?
-出報告其實很快,有掛過急診的就知道,甚至住院的檢查,也都是沒一天就出來了.
只是一般件它就公告7天,這樣醫院可以慢慢作.
2. 五月才剛維修過的 DVR系統,不到兩個月就看不到畫面?這系統是怎驗收過關的?廠商是怎維修的?
-維修過不代表換新的!驗收過也可能很快就壞了!
就算新的,也不打包票就一定沒問題,不然為何有保固期這玩意??
3. 同一台 DVR, 關鍵時刻 幾個重要鏡頭同時看不到,不重要的鏡頭同時都沒事?
-當然可能是人為的,不過有時運氣不佳就是這樣!
-我不會問為何樂透彩很難中,但還是有人中.
4. 數個鏡頭看不到畫面一個多小時,沒有人反映 做紀錄,也沒有人申請報修? 監控室當時是誰在值班?
-可以比對之前畫面有問題時,他們是這樣處裡的嗎?
-不就是把值班的叫來問看看就知道了嗎?
5. 民間救護車都是儘快把燙手山芋丟給醫院,沒她的責任;你救護車開得比腳踏車還慢是怎樣?
-所以他們不就是更笨嗎?把責任覽在自己身上.
我個人覺得軍隊就是一個社會的縮影,
但是差別最大的就是軍隊講究階級服從.不是老兵就比軍官大.
在醫院當面撕體檢表,嗆「關不到我」! 他以為退伍了嗎?還7天吧?
如果這樣都沒事,那軍隊可以解散了!
-老兵被檢查內務不行嗎?上級督導下級,本來就是上級的工作,有啥不爽的?
要講士官長的內務也不行?那馬英九的內務應該開放全國官兵檢查作標準好了~
-老兵不背值星是有明文規定嗎?不是吧!這是長官給的福利啊!
當過兵的都知道,只要你的表現不要太爛,太白目,基本上都不會排快退伍的當值星官.
會被排到,你得想想出了啥問題~不想背就得讓長官肯定你在軍中的表現!
按規定的話,叫你背到退伍那一天也是剛好而已.
-看不慣軍中造假?那自己測驗不過就竄改成績?
當兵能當到BMI值到33,這兵是平時部隊都沒在操練嗎?
-帶手機就更奇怪了,用意何在?假正義之名行洩私憤之實,結果反被抓包!
我覺得最奇怪的就是,當你要被處分時,你就拿規定出來講了;當你要福利時就不講規定了.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不要把自己置於險境,因為BMI值33的你不曉得你明天的運氣如何!
發表人:
innova 時間: 2013-8-10 12:43 AM
> 2. 五月才剛維修過的 DVR系統,不到兩個月就看不到畫面?這系統是怎驗收過關的?廠商是怎維修的?
> -維修過不代表換新的!驗收過也可能很快就壞了!
> 就算新的,也不打包票就一定沒問題,不然為何有保固期這玩意??
你送聯強維修16台 NB,
結果 兩個月不到 送修的16台馬上壞掉8台
這樣你滿意聯強的維修品質嗎?
你還會繼續買聯強貨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請跟我聯絡
我有一堆爛東西可以賣給你
> 3. 同一台 DVR, 關鍵時刻 幾個重要鏡頭同時看不到,不重要的鏡頭同時都沒事?
> -當然可能是人為的,不過有時運氣不佳就是這樣!
> -我不會問為何樂透彩很難中,但還是有人中.
樂透很難中
一個人 連中兩期頭彩 更難中
同一個人連續中了八期頭彩,你覺得 大家還會相信『樂透很難中』 這種事嗎?
> 4. 數個鏡頭看不到畫面一個多小時,沒有人反映 做紀錄,也沒有人申請報修? 監控室當時是誰在值班?
> -可以比對之前畫面有問題時,他們是這樣處裡的嗎?
> -不就是把值班的叫來問看看就知道了嗎?
結果有人去問嗎?
> 5. 民間救護車都是儘快把燙手山芋丟給醫院,沒她的責任;你救護車開得比腳踏車還慢是怎樣?
> -所以他們不就是更笨嗎?把責任覽在自己身上.
so, what's the root cause?
> -老兵被檢查內務不行嗎?上級督導下級,本來就是上級的工作,有啥不爽的?
> 要講士官長的內務也不行?那馬英九的內務應該開放全國官兵檢查作標準好了~
內務要整齊的規定又是誰定的?
帶領部隊的長官要你服裝整齊才能出營門
結果自己穿內衣 夾腳拖 就從大門正大光明的走出去
你覺得人家心裡會服氣?
禁帶智慧手機的規定是誰下給誰的?
下給馬總統的?
上士不受此命令約束?
那為什麼下士就受此命令約束??
你說一個是將軍 一個是上兵 還有話講
兩個都是士官 你是還想凹什麼?
> 我覺得最奇怪的就是,當你要被處分時,你就拿規定出來講了;當你要福利時就不講規定了.
是的!
這話應該留給你跟部隊長官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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