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新聞]
[轉貼]快訊 台南遊藝場殺童割喉案 一審判無期
[打印本頁]
發表人:
tinomax
時間:
2013-7-30 12:34 PM
主題:
[轉貼]快訊 台南遊藝場殺童割喉案 一審判無期
http://ppt.cc/wsOa
【綜合報導】台南市方姓學童遭割喉命案,台南地院今宣判,嫌犯曾文欽一審判無期徒刑。
================================================================
X的
身為台南人 有點想去地方法院前抗議
發表人:
平凡小任
時間:
2013-7-30 12:51 PM
應該判死刑的
爛法官
靠
法官搞不好是年輕辣妹
發表人:
sdwcw
時間:
2013-7-30 01:07 PM
曾文欽犯案後逃到釣蝦場包廂睡覺,被警逮捕。他在警訊時竟嗆:「在台殺一、二個人不會判死。」引發各界撻伐,紛紛要求法務部落實死刑
當司法公然被殺人犯打臉
還有法官配合殺人犯一起打司法的臉
一般民眾對於司法判決的既有概念都是..
一審重判
二審輕判
三審豬腳麵線
現在重判的一審只是無期徒刑
到了三審會不會只判10年不到
發表人:
tony66
時間:
2013-7-30 01:17 PM
果然如犯人說的
殺人者
呆灣不會判死刑
PS:哇靠!連犯案者都知道會被判什麼刑,那要法官幹嗎?
[tony66 在 2013-7-30 01:19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3-7-30 02:03 PM
引用:
sdwcw
寫到:
曾文欽犯案後逃到釣蝦場包廂睡覺,被警逮捕。他在警訊時竟嗆:「在台殺一、二個人不會判死。」引發各界撻伐,紛紛要求法務部落實死刑
當司法公然被殺人犯打臉
還有法官配合殺人犯一起打司法的臉
一般民眾對於司法判決的既有概念都是..
一審重判
二審輕判
三審豬腳麵線
現在重判的一審只是無期徒刑
到了三審會不會只判10年不到
放心好的,假如最後變成十年
按照假釋條款
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http://laws.mywoo.com/3/8/461/11.html
五年就會放出來了....如果關到第三年生個病就可以保外就醫
搞到最後~~~就像當兵一樣兩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發表人:
Ralse
時間:
2013-7-30 05:59 PM
這種人渣本來就打算吃免前牢飯,連賠償都沒有!
如果三五年放出來了,不就又要死一個人
這個時候是否可以告當初判他 可教化 的法官共謀殺人?
發表人:
innova
時間:
2013-7-30 08:10 PM
法官判屎刑 會被某些糰体 抗議
與其浪費時間面對這些糰体
不如直接判他屎刑以下的最重刑責...
發表人:
asarong
時間:
2013-7-30 08:52 PM
現在我們國家還有死刑嗎?有看新聞的都知道,就算是判死刑定案,有誰敢執行?關懷受刑人喊得響亮,可受害人有幾個被關心?難怪外來客人也說"要做案就來台灣做,再重大的案子也不會被處死的"
發表人:
-Hero-
時間:
2013-7-31 02:51 PM
奇怪! 這些爛法官、政客都不會被人兇殺和酒駕撞!?
果真是禍害遺千年!!
發表人:
condor
時間:
2013-7-31 11:49 PM
記得之前新聞有報,法務部21日傍晚證實,部長曾勇夫20日簽署死刑犯陳金火、廣德強等6名死刑犯執行令,並已執行完畢。曾勇夫敢執行
就客觀來看殺人大多不是被死刑比較多,簡單的去想就知道,殺死人被關的不少,但死刑犯卻不多。所以判死刑的原本就少。
發表人:
火星螞蟻
時間:
2013-8-1 04:06 AM
法官只要有看到"悔意"
管你是不是裝的都會表現出慈悲為懷的心腸
不過這些被關出來後很多還不是都重操舊業
有些真的是一顆子彈解決比較快
免得還要那稅人養,出來又害別人
台灣恐龍法官真的和政客一樣禍害移千年阿......
歡迎光臨 TWed2k (http://twed2k.org/)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