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ACH寫到:
感覺莎琳講的應該是 『恐怖情人』
有些人懂得放手
有些人不懂的放手
卻一直死纏爛打就算丟臉也沒關係
比方明明分手卻還一直出現在人家門口
或一直不斷的打電話給對方的親朋好友詢問狀況
給人家製造很大的困擾
但這樣只會讓對方更討厭而已......
還有更狠的!!得不到你那別人也別想得到你要死一起死那種
這種樣子的人在這個社會太多太多的....
遇到這種人警察也愛莫能助.....但又不能一直躲著,錯的又不是分手的那個人
[ROACH 在 2014-8-30 04:45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