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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數位侵權 檢方將主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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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owhohoh
時間:
2016-8-9 01: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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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數位侵權 檢方將主動偵辦
數位侵權 檢方將主動偵辦
因應加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行政院院會周四將討論著作權法
修正案,修正重點包括對網路盜版影片等數位格式侵權,將採非告訴乃論,造
成權利人重大損失時,檢察官將主動偵辦,以遏止網路盜版。
美國方面雖傳出TPP過關渺茫,但國內為了因應加入TPP的修法行動並未停
止,繼上周通過專利法、藥事法等修法案後,本周預計再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
為加入TPP預作準備。
經濟部官員表示,這次著作權法修法重點包括,將網路公開播放盜版音樂、
影片等數位格式的侵權行為,採取非告訴乃論。
現行規定已針對製作或販賣盜版光碟,採非告訴乃論,這次修法則是從實體
的盜版,擴大到網路世界的盜版行為,例如利用網路公開播放盜版影片、音樂等,
造成權利人重大損失時,就屬非告訴乃論,檢察官會主動偵辦。
至於何論「重大損失」,以損失100萬元以上做為認定標準。
據了解,在討論過程中,有權利人擔心若訂100萬元,低於
100萬元是否就不辦了,不過,官員也說明,實際上,警察機關
網路巡邏時,若發現有院線片等盜版電影,還是會通知權利人,
權利人還是可以提告。
除此,修正案在科技保護措施方面也作了修正,官員表示,
資訊放在網路上用鎖碼,等於是用科技保護著作權,若未經權
利人同意解鎖,依現行規定要負民事責任,如果是專門幫人做
解鎖服務的人,則須負刑事責任。
這次修法擴大到,自己解鎖使用者也須負刑事責任,換言之,
以後不論是自己解鎖使用或專門幫人做解鎖服務者,都須負刑事
責任。
至於著作權由50年延長到70年部分,由於出版界等文化團體
仍有不同意見,暫不急著納入,等確定加入TPP時再翻修。
官員表示,主要是書籍部分,目前50年後沒有著作權問題的
「公版書」,如果延長到70年,等於要出版這類「公版書」,
得再多等20年。
出版界認為,若還不確定何時可加入TPP,就不急著這麼快延長。
新聞出處:
數位侵權 檢方將主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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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低調、再低調。
發表人:
pandabb
時間:
2016-8-9 09:06 PM
這樣以後放片釣魚要怎麼算?
發表人:
luciferdaniel
時間:
2016-8-9 10:25 PM
詐騙集團跟酒駕不趕快修法加重刑責
這種跟財團有關的倒是動作都很快
發表人:
ROACH
時間:
2016-8-9 10:55 PM
嘆..我就曾經著的他的道...真的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
俗話說
不要認為全台那麼多人用.不會那麼倒楣....但遇到的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
發表人:
Monkz
時間:
2016-8-11 12:54 AM
中招的應該是使用有上傳的軟體吧,如BT、驢子之類的
不知道大陸的撥放器,如先鋒影音之類的會不會抓
發表人:
marxjs
時間:
2016-8-12 09:28 AM
你看不到全世界那麼誇張法律,這種侵權全世界都是民事.以前硬改為刑事,現在又改為非告訴乃論
以前智慧財產權民法改為刑法是目前政府某首腦為了迎合美國施壓301 搞出來的,現在又再搞同樣這套
一樣為了迎合美國 說因為TPP太千強,美國人自己都不支持TPP了,太爛了
[marxjs 在 2016-8-12 09:29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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