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閒話家常] [求助]不是我睡不著, 實在是 [打印本頁]
發表人:
which 時間: 2004-7-8 04:57 AM 主題: [求助]不是我睡不著, 實在是
每次晚上夜深人靜的時候(不是應該這樣嗎?)
小妹都被隔壁吵的睡不著
所以有些問題想要請教了解這些問題的人該怎麼半
我是住在一個當初隔音做的就不是很好的公寓一樓的店面
我住的地方以及隔壁都沒有店面 只是單純當成住家
隔壁是在夜市賣小吃的 家裡有一個國中生 跟一個學齡前兒童
他們的作息不固定 準備賣的材料時間也不固定
再來小妹要開始訴苦了 說說我的一天吧
白天 他們會準備晚上要賣的東西 開始準備
他們會在騎樓洗菜切菜, 大量切蔥的氣味讓人非常非常不能忍受
而洗菜的廢水 會流過我家前面 然後流入水溝 時間一久 地上都長青苔了
這時他家那位小朋友 會不時跑來跑去 並且大呼小叫 沒有原因他也在叫
洗菜切菜完畢 開始製作餡料
他家裡面 就是門口進去本來應該當作"客廳"的地方
放了好幾部攪拌機器 作業時 噪音會透過牆壁傳到我家
這時我只好到樓上 如果剛好她加小朋友也在樓上蹦蹦跳跳
那結果還是一樣 會從牆壁傳來他家小朋友的生活情形
白天 小妹想 好吧 我就忍一點
下午傍晚時分 兩位鄰居大人會外出工作 這時家裡只剩兩位小朋友
然後 看這兩位小朋友要做什麼就作什麼 大部分是在樓上跑跑跳跳 呼喊著不知名的語言
晚上 好吧 小妹想 不然上網或看電視好了 因為睡覺時間到了 因為太吵我還是睡不著
兩位大人下工回家的時間大概是午夜2點 把車停好後 開鐵門 然後.......
盡然是開機器準備餡料 因為是午夜 那好吧 小妹去睡了
就在快睡著的時候 突然驚醒 因為從牆壁傳來這各小家庭的活動
大人看電視 罵小孩 小孩跑來跑去 大聲喊叫 有時還會傳來哭聲 加上小妹閨房隔壁他家應該有鋪木質地板 不要說跑步 走路大力一點都可以清楚聽到 還有開關門 開關櫃子 不知道是不是故意 都是真他XX的大聲 這時已經快4點了
距離我起床的時間還有兩各小時 可是隔壁似乎還不想睡
現在問題就是出在牆壁隔音太差 我也沒辦法 之前從鋁門窗傳來道路的噪音 忍痛花了10幾萬
裝了氣密窗 情形已大有改善 牆壁隔音不好 不是我的錯 但是這樣吵 也未免太誇張了吧
管委會也已經公告 請住戶 晚上不要吵到隔壁
小妹查了一下噪音法 這各情形不知可不可以依噪音防治法 來依法通報環保局空噪局
可是似乎無法量測噪音值ㄟ
請大家教小妹一下應該怎麼做吧
要如何一步一步的去增取自己的權益呢???
PS 小妹自己可是非常有公德心喔 從不會任意製造噪音影響鄰居
(會不會因為太安靜的關西 讓隔壁誤以為隔音很好ㄚ)
發表人:
winer111 時間: 2004-7-8 10:05 AM
等他們睡覺的時候 想辦法吵他們 以牙還牙 處世之道
發表人:
sakillll 時間: 2004-7-8 10:06 AM
用法律的不行
就買個重喇叭對付他們
發表人:
凱之旋 時間: 2004-7-8 10:16 AM
恩 重低音喇叭
擺地上 找片快節奏又有震撼力的音樂
這樣給他放下去,只開重低音喇叭就好
可能沒多久他就以為你在裝潢房子啦
不然就 搬家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4-7-8 10:28 AM
搬家.....................
發表人:
which 時間: 2004-7-8 11:47 AM
如果叫我搬家
那我乾脆買副耳塞好了
那之前做那鍋氣密窗幹麻
發表人:
tzoyiing 時間: 2004-7-8 11:50 AM
先衡量敵我雙方的實力比數
1.自認不是對手的(對方一臉橫肉或是看起來就是混黑的),就不要企以硬碰硬...
可以採用柔性勸說或是委請管理委員會代為提醒一下鄰居
2.自認就算萬一對方完全無視己方勸說更甚而惡言相向時...仍能以武力壓制下來
請採用以牙還牙的手段!! 擺顆重低音喇叭是個不錯的方法 :icons6
[tzoyiing 在 2004-7-8 11:51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pingin 時間: 2004-7-8 09:05 PM
我認為應該要多溝通才是重點..
走法律途徑是最壞的打算 因為他們是您的鄰居 是長久的
而不是短暫的 一上法院我看鄰居也做不成了 還得擔心他們
是否會暗地的破壞您家的東西..
發表人:
crybaby 時間: 2004-7-8 09:20 PM
基本上你鄰居的行為多處違法
騎樓地洗菜水流入你家前面(冷氣滴水都要罰6000囉)
半夜機器開工噪音...小孩噪音等等
可以跟環保局投訴請他們來測噪音值
不過....根據一般常理
你鄰居的知識道德水平應該不高....萬一被他知道你投訴他
換來你活的膽戰心驚...似乎也不值得
除非你要硬碰硬....不然只能習慣它或是搬家
發表人:
adolclistin 時間: 2004-7-8 09:28 PM
引用:
which寫到:
如果叫我搬家
那我乾脆買副耳塞好了
那之前做那鍋氣密窗幹麻
我覺得要是妳願意的話
這裡有很多人會願意讓妳去他們家睡
發表人:
lmc388 時間: 2004-7-8 09:30 PM
除非萬不得已,不要投訴,在台灣有辦法的話是可以查到是誰投訴的,既然不搬家,萬不得已不要走這一步,不過隔壁鄰居有來往嗎?如果有來往應該會比較好說話,沒來往那......真的有點麻煩了
發表人:
which 時間: 2004-7-8 09:31 PM
叫我當面跟他溝通 我好怕
我想先打一張 意見溝通表貼在他家門口
看看會不會改善
不行的話 依據大廈管理條例(剛剛查道:icons8)
可以知會管委會跟他溝通
再不行的話 可以開單罰錢
因為住家噪音認定困難 量測困難 可以透過這種方式達到處罰目的
這是最新噪音法規的最新解釋
只要是覺得深受困擾 即可認定為一種噪音污染
小妹現在有各問題
那要寫些什麼阿?? 合情合理 又不會太傷人 又可以達到目的
幫幫偶吧
發表人:
Vic 時間: 2004-7-8 09:35 PM
引用:
pingin寫到:
我認為應該要多溝通才是重點..
走法律途徑是最壞的打算 因為他們是您的鄰居 是長久的
而不是短暫的 一上法院我看鄰居也做不成了 還得擔心他們
是否會暗地的破壞您家的東西..
同意+1~ 除非你or您的鄰居有搬的打算~
否則多溝通是必須的~ 你不敢去~ 就找家裡的大人去~ ^^" 找個口才比較好的比較有利~
如果一開始就去告啊~ 向別的地方投訴啊~ 那以後溝通起來就困難很多了~
最重要的是要解決問題~而不是要出氣吧~
發表人:
shinra 時間: 2004-7-8 11:10 PM
噪音的定義為:凡使人感到不悅耳或無法集中精神及過大的音量,長期下來造成精神衰落、消化系統不良、聽力下降、記憶力衰退、躁鬱症等症狀。
妳在的地方應該為住宅區,晚上11過後分貝值不得超過50分貝(深夜為40分貝)。
如果妳是租房子的話與其花10萬元裝密閉隔音氣窗,不如般出去住。
由此可知,房子應該是買的或家人的。
建議妳不要買個重低音喇叭,來"車拼"因為,妳自己事最了解噪音為何物的主要角色。再加上還有其他的鄰居,到最後你可能也要負擔民事責認。
建議妳先和鄰居說明清楚自己的感受(記得:千萬不能生氣和大聲說話),並告知自己是個朝九晚五的人。就算人家不能把吃飯用的工作機器關掉,也要想辦法使他的小孩安靜下來。因為小孩子沒人管是很可怕的(不知哪天會把瓦斯桶弄爆或玩火燒房子)。
如果還是沒用的話,先問問其他鄰居的感受及意見。如果意見相同的話,不妨連署請求村長或里長出面協調。最壞的打算是鬧上法庭(在這之前要先開聽力及精神診斷證明書,只要夠嚴重的話,妳就穩贏)。
鄰居還不知到他有造成妳的綑擾,妳也沒口頭通知過對方的話。建議妳在半夜時還是覺得很吵的話,打電話給警察局請他們幫忙。(一定要長期施壓,對方才會收斂。也要嚴防久了不罵皮又癢起來。)
最後
這是個公眾問題,不要想說要幫人家保留面子(面子沒幾毛錢)。也不要怕說對方會到妳家破壞或偷竊騷擾。畢竟是對方有錯在先,真有上述事件發生時。裝個針孔攝影機拍下證據,再告對方非法進入民宅、偷竊、破壞個人私有財產等罪,妳又可賺一筆。
鬧上法庭可不好玩,勞神傷財又花錢及耗時(一件案子最少要半年到三年)。
對了!!妳好像沒提到在哪裡發生的?
哪一縣市?哪一條路?
發表人:
MU 時間: 2004-7-9 12:22 AM
之前我家也有發生類似的情況.....就是因為沒有互相溝通....大家都以牙還牙....鬧到最后就只好走法院了......結果法院也無法得到結果....還得付一大堆的費用.....還裝了監視器...等......我覺得沒這必要....最好有空和他們稍打一下交道....先試著了解情況....並向他們說明你的困擾....建議他們能不能另外找到一個合適的工作地點......你也可以幫他們找一下會更快........
發表人:
FayeLin 時間: 2004-7-9 01:02 AM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坐下來好好談嘛.....
現在最主要的是要讓對方知道W姐的感受~~
再來討論看看大家要怎麼做才是....
發表人:
bullet99 時間: 2004-7-9 02:15 PM
如果好話說盡 ,只覺得對牛彈琴!
機具設備傳出的噪音可以打以下電話檢舉!
環保局0800066666
北區環境督察大隊(02)23705378
循法律解決可由...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72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 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 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 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
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所謂深夜是指pm11:00以後~AM06:00,被吵的很不爽就打110警察就會處理..
不過大家都知道台灣警察嘛!最怕事了,通常是勸告勸告就烙跑啦!
狀況沒改善記得每天問候一下,很多人都會收斂點的!
基本上是不會罰錢,但如果粉堅持要給他屎..
直接上警察局指控鄰居的惡行,收集證據然後就上上法院等候判決嚕!
既然有管委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可引用..
第 16 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
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住戶不得於防火間隔、防火巷弄、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
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
及停車位侵佔巷道防礙出入。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防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
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住戶違反前三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
,必要時得報請地方主管機關處理。
同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對其科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鍰。
可以告知管委會此狀況,如果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無正當理由未執行制止或處理時,
還可以由主管機關處以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所以,管理委員會不可以事不關己的態度,
而不加以制止、處理,否則依法將會受到罰鍰的處分。
要玩大一點就寄存證信函,
一份鄰居一份管委會一份警察局.主管機關..壹周刊..蘋果日報..xx立委.有扯上一點關係的大官都寄,
所以函中記得上的要加上一條,副本寄送.上面的單位,寫給他怕!
以後上法院也可證明已有告知此狀況請他們改善而非任意訴訟..
如果妳那鄰居真的僱人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就可以給他用下去..招開全體住戶大會,
投票要求該戶強制搬離!(但小心搬家的也可能是妳,因為你新來的,不熟還裝熟)
不要以為這樣就完了!所謂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如果因為這種情況造成的心神不靈、上班打瞌睡被降級、小便開始分岔,咬冷筍...等
該開證明的就開證明,該找人作證的就找人作證...找個好律師~
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前段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
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向鄰居請求損害賠償。
發表人:
肉粽 時間: 2004-7-10 12:08 AM
我鑽成搬家,每個家庭都有他們自已的生活作習,這種情形要他們改善可能會花好一段時間和力氣,
發表人:
which 時間: 2004-7-10 01:13 AM
bullet 哥
寫的真是好詳細喔
天ㄚ 沒有你 小妹真的不知該從下手阿
原來有很多方式可以下手:icons8
來 阿姑一下
發表人:
MU 時間: 2004-7-10 01:24 AM
引用:
肉粽寫到:
我鑽成搬家,每個家庭都有他們自已的生活作習,這種情形要他們改善可能會花好一段時間和力氣,
我認為逃避問題不是解決之道......萬一搬了之后又是出現了相同的問題....那是不是又要搬一次家?!
發表人:
ezkazoo 時間: 2004-7-10 01:42 AM
找個好男人嫁了..............
發表人:
肉粽 時間: 2004-7-10 09:32 AM
引用:
MU寫到:
引用:
肉粽寫到:
我鑽成搬家,每個家庭都有他們自已的生活作習,這種情形要他們改善可能會花好一段時間和力氣,
我認為逃避問題不是解決之道......萬一搬了之后又是出現了相同的問題....那是不是又要搬一次家?!
古代不是有個孟母三遷嗎,如果無法改變環境,那只有尋找適合自己的環境,再不行的話,就只有自已去習慣環境,我是第二種加第三種的混合。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4-7-12 03:15 PM
引用:
which寫到:
如果叫我搬家
那我乾脆買副耳塞好了
那之前做那鍋氣密窗幹麻
阿
才剛想說叫你搬來跟我住 ><"
發表人:
BlackSun 時間: 2004-7-12 06:44 PM
引用:
引用:
MU寫到:
引用:
肉粽寫到:
我鑽成搬家,每個家庭都有他們自已的生活作習,這種情形要他們改善可能會花好一段時間和力氣,
我認為逃避問題不是解決之道......萬一搬了之
后又是出現了相同的問題....那是不是又要搬一次家?!
後
引用:
shiuh寫到:
引用:
which寫到:
如果叫我搬家
那我乾脆買副耳塞好了
那之前做那鍋氣密窗幹麻
阿
才剛想說叫
你搬來跟我住 ><"
妳
引用:
肉粽寫到:
我鑽成搬家,每個家庭都有他們自已的生活作習,這種情形要他們改善可能會花好一段時間和力氣,
讚
上面的欠我花ㄛ
最近沒有看到WWE 心情不太好
發表人:
大澤木小鐵 時間: 2004-7-12 08:09 PM
一個辦法...
放搖頭音樂...
嗶嗶嗶...
發表人:
which 時間: 2004-7-13 12:46 PM
最後我還是寫了封信
拿去給警衛 請他拿給鄰居
結果
晚上果然收斂許多
所以晚上看到我在論壇的機會大減囉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4-7-13 01:37 PM
引用:
which寫到:
最後我還是寫了封信
拿去給警衛 請他拿給鄰居
結果
晚上果然收斂許多
所以晚上看到我在論壇的機會大減囉
這樣大家都會想你的
發表人:
bullet99 時間: 2004-7-15 02:56 AM
引用:
which寫到:
最後我還是寫了封信
拿去給警衛 請他拿給鄰居
結果
晚上果然收斂許多
所以晚上看到我在論壇的機會大減囉
這樣就解決啦,本來想幫妳聯絡...
金恐怖版豬! 看是要整棟樓爆破,還是把她們全家空投到中南美洲...都可以!
[bullet99 在 2004-7-15 02:41 PM 作了最後編輯]
[bullet99 在 2004-7-15 02:43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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