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閒話家常]
[分享]超過3人時,免繳健保費_別讓權益睡著囉!!
[打印本頁]
發表人:
steven0143
時間:
2004-10-11 05:31 PM
主題:
[分享]超過3人時,免繳健保費_別讓權益睡著囉!!
超過3人時,免繳健保費(CHECKED)
http://fw.nhieb.gov.tw:8030/main/b/b4b.htm
沒錯喔 :icons8
**************************************
這資訊對年收入不佳的大家也不無小補
少繳點錢
但不知是否是真的
超過3人時,免繳健保費
免繳健保 超過3人時免費
是真的,有些公司人事不知, 我也是自己爭取來的.
第 十九 條 前條被保險人及其每一眷屬之保險費率以百分之六為上限;開辦第一
年以百分之四點二五計繳保險費;第二年起,依第二十條規定重新評估保險費率;如
需調整,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本保險實施後,前二年盈虧,由中央撥補之。
前條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超過三口者,以三口計。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9條請諸位參考之)
Dear All ,
我有求證健保局, 確實是眷口數第4口(含)以上, 免繳健保費.
超過3人時,免繳健保費
參考一下囉
畢竟錢不好賺阿
超過3人時,免繳健保費
這是真的事,因為我的健保內含我父母、老公及兩個幼齒的兒子,
加上我父母的戶籍在台北市,超過65歲的人又可每月退610元,
所以我的保費僅收600多元而已。
健保附加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被保險人繳多少,
附加眷屬的保險費就是多少,但附加眷屬超過3人時,以3人的保險費計收,
所以當兄弟姐妹之間對於父母的健保應依附在誰身上時,
可考慮
1.誰的健保保費比較低。
2.誰的配偶、子女及父母附加後會超過3個人,
因為超過3個人的部分並不會收費的。
請告訴妳(你)周遭的朋友,讓權利給每一個人都知道。
發表人:
leon1206
時間:
2004-10-12 08:23 PM
引用:
steven0143
寫到:
但不知是否是真的
既然是健保局的網站 應該是真的吧 @@
發表人:
老江
時間:
2004-10-12 08:57 PM
我家剛好五個人
也可以交三人份了
發表人:
愛吃魚
時間:
2004-10-12 09:31 PM
看起來應該是在同個單位保的才能免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4-10-14 08:21 PM
引用:
愛吃魚
寫到:
看起來應該是在同個單位保的才能免
是真的,
要把全部沒工作的人隨著家中收入最低的人保最划算
發表人:
阿龍
時間:
2004-10-14 11:21 PM
如果一家只有三口不就只有........
很難做到每個人都心服口服.不是嗎:icons8
發表人:
ccweiang
時間:
2004-10-15 10:50 AM
對眷屬超過三口的家庭來說,
確實很划算
發表人:
burnaby
時間:
2004-10-15 01:18 PM
不知道能不能退回以前多繳的
雖然我很久沒繳了......
歡迎光臨 TWed2k (http://twed2k.org/)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