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baby寫到:
引用:
godhandtw寫到:
xxx您於元月十一日被檢舉使用點對點對傳軟體下載非法資料,已經違犯著作財產權,請您移除該軟體,並停止該行為,如果本公司再次收到檢舉信,本公司有權將您的帳號關閉,並請你到本公司填寫聲名書。謝謝!
電影公司還身兼法官嗎?!!
被檢舉就等於判定非法了喔...
再被檢舉ISP就可以停權喔
一切不過是檢舉而已
--------------------------以上只是針對信的邏輯問題...隨口說說
Acute寫到:
引用:
godhandtw寫到:
1.如果客戶下載侵害版權的檔案,ISP業者可以把客戶的帳號關閉,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
2.如果客戶下載侵害版權的檔案而被ISP業者關閉帳號,客戶能不能要求ISP業者退還先前所預繳的網路費用??
如果有了解這方面法律問題的朋友,希望能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ISP 可以根據當初跟你簽約的內容裏面的"涉及不法" 一條(詳細條文, 請參閱ISP 的條款, 但我記得各ISP都有這樣的條文), 而停止你的網路使用權
至於能不能要求退費, 就看那個條款有沒有說他可以無條件片面終止你的使用權, 如果沒有相關描述, 他應該要退費給你, 如果有相關描述, 當然, 你想要到錢就很困難了
不過, 我不認為ISP會斷然停止你的網路使用權限, 因為, 他說你"涉及不法", 他必須有具體證據, 否則, 他會牽扯違約問題. so, 警告信是他的自保動作, 將來引起法律糾紛時, 他才能免責, 但是, 根據那樣的信件, 就把user停權, 他恐怕得先面對來自user 的官司, 他應該沒有那麼笨, 呵呵
Ac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