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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新聞]身份証遺失→法令修改了 [打印本頁]

發表人: chin1483    時間: 2004-12-22 10:40 AM     主題: [新聞]身份証遺失→法令修改了

>>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
>>  身份証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
>>
>>
>>   收到此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
> 徒
>>  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
>>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
>>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
>>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
>>
>>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正確做法應馬上準
>>  備:
>>
>>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的
>>
>>    2.規費200元
>>
>>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也可
>>  以]
>>
>>
>>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補/換
>>
>>  發手續 大約5-10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
>>
>>  記錄取得連線(<http://www.ris.gov.tw/) ,日後身分文件
>>
>>  以最後一次「身份證領/補/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
>>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
>>
>>  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其他的麻煩,
>>
>>  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身份證領/補/換發申請書" 來證
>>
>>  明舊有(原)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
>>
>>  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
>>  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4-12-22 10:19 PM

轉貼文章時, 請隨手把">>" 這種email forward 的相關符號拿掉
這樣子, 閱讀才方便

Acute.
發表人: qq11    時間: 2004-12-22 11:09 PM

原文章在這裡
http://www.net080.com.tw/DetailNews.asp?NewsID=271
發表人: 阿龍    時間: 2004-12-23 08:21 AM

非戶籍所在地不能辦.連線就失去意義.蠻浪費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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