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閒話家常]
[新聞]身份証遺失→法令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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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hin1483
時間:
2004-12-22 10:40 AM
主題:
[新聞]身份証遺失→法令修改了
>>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
>> 身份証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
>>
>>
>> 收到此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
> 徒
>> 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
>>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
>>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
>>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
>>
>>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正確做法應馬上準
>> 備:
>>
>>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的
>>
>> 2.規費200元
>>
>>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也可
>> 以]
>>
>>
>>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補/換
>>
>> 發手續 大約5-10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
>>
>> 記錄取得連線(<
http://www.ris.gov.tw/)
,日後身分文件
>>
>> 以最後一次「身份證領/補/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
>>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
>>
>> 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其他的麻煩,
>>
>> 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身份證領/補/換發申請書" 來證
>>
>> 明舊有(原)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
>>
>> 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
>> 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4-12-22 10:19 PM
轉貼文章時, 請隨手把">>" 這種email forward 的相關符號拿掉
這樣子, 閱讀才方便
Acute.
發表人:
qq11
時間:
2004-12-22 11:09 PM
原文章在這裡
http://www.net080.com.tw/DetailNews.asp?NewsID=271
發表人:
阿龍
時間:
2004-12-23 08:21 AM
非戶籍所在地不能辦.連線就失去意義.蠻浪費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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