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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新聞] 毆死車禍傷患 5嫌求處死刑 [打印本頁]

發表人: chacha    時間: 2005-4-29 04:15 AM     主題: [新聞] 毆死車禍傷患 5嫌求處死刑

毆死車禍傷患 5嫌求處死刑
中央社

今年二月十一日發生於花蓮的車禍傷患宋品潔遭押離醫院被圍毆致死案,經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提起公訴;檢方以殺人罪嫌起訴江捷中等五名被告,並求處死刑。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孫進興表示,被告將已受傷的被害人圍毆致死的行為,是目無法紀、泯滅人性。

被告江捷中的幼子江豐佑於二月十一日凌晨四時許,搭乘生母施(王素)珍駕駛的轎車,沿台九線從花蓮縣玉里鎮北上時,與南下由宋品潔駕駛的車輛對撞,導致江豐佑重傷不治死亡,宋品潔則是肋骨和左腿骨折受傷轉送門諾醫院住院治療。

江捷中等人於當天下午到門諾醫院找上宋品潔,要求處理車禍事故善後事宜,但因雙方一言不合,陳明宗和劉啟平等人徒手毆打宋品潔,並於當晚強押宋品潔離開醫院,帶至花蓮市立殯儀館江豐佑靈堂前祭拜,宋品潔隨後即遭圍毆導致頭部重傷昏迷,並於當天深夜被棄置在醫院附近,經急救後仍傷重不治死亡。

全案經檢警調查,確認是江捷中、朱志祥、陳明宗、劉啟平、陳光明等五名被告動手痛毆被害人致死。孫進興指出,嫌犯等人在殯儀館圍毆宋品潔時,江捷中也在現場,雖然他有能力制止圍毆的行為,但卻未制止其他嫌犯逞兇,導致宋品潔重傷不治死亡,五名被告均應以共同正犯論處。

孫進興表示,五名被告目無法紀,在車禍肇事責任未釐清前,即不顧被害人的傷勢,剝奪被害人的就醫權利,並侵入醫院將被害人強押至殯儀館圍毆致死,五名被告的行為泯滅人性,因此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均求處死刑。

目前五名被告中,江捷中於案發後即已不知去向,朱志祥也逃逸無蹤,陳明宗、劉啟平和陳光明等三名被告則是在押。
發表人: chacha    時間: 2005-4-29 04:15 AM

五嫌公然打死宋品潔被求死刑 法界指伸張正義
中央社

花蓮車禍傷患宋品潔遭對方事主糾眾強押圍毆致死案,經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起訴五名被告並求處死刑,對於檢方一口氣求處五名被告極刑的作法,花蓮法界人士指出,檢方應係考量社會人心觀感和治安現況,求處極刑具有辨是非、伸張正義的意義。

宋品潔於今年二月十一日凌晨四時許駕車與施(王素)珍所駕駛車輛對撞,造成施女車內一歲大的男嬰江豐佑頭部重傷不治死亡,宋品潔則是肋骨和左腿骨折轉送門諾醫院住院治療,沒想到男嬰的生父江捷中夥同友人將宋品潔強押至男嬰靈堂前祭拜,並加以痛毆導致宋品潔頭部重傷不治死亡。全案經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於今天依殺人罪嫌起訴五名涉案被告並均求處死刑,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孫進興表示,受傷的被害人宋品潔一天內就遭被告等人毆打三次,並被強押至花蓮市立殯儀館爬到男嬰的靈堂前祭拜,隨後被圍毆傷重昏迷,而被告等人無視被害人已陷入昏迷的狀態,竟將被害人棄置在醫院附近即揚長而去,導致被害人頭部硬膜下出血不治死亡。

孫進興指出,從調查的證據顯示,五名被告有犯意上的聯絡和行為上的分擔,而以殺人罪的共同正犯論處,且審酌五名被告的行為可說是目無法紀,被告等人不顧被害人的傷勢,強押毫無招架之力的被害人,在殯儀館公共場所肆無忌憚痛毆,檢方認為這種行為已泯滅人性,因此求處五名被告死刑以昭炯戒。

對於花蓮地檢署一口氣同時求處五名被告死刑的作法,在法界曾擔任過檢察官的執業律師指出,這種情形確實相當罕見,類似的案例大概只有九年前發生在花蓮的公墓之狼案,當時被告三兄弟趁夜尾隨獨自騎機車的婦女,以棍棒敲昏被害人後押到公墓性侵害並予以殺害,因檢方認為被告手段殘酷、惡行重大而求處死刑。

這位法界人士表示,通常檢方辦案求刑都會觀察被告犯案後的態度,如果被告真有悔意,檢方多會納入考量而求處較輕的刑期,讓被告能有重新做人和悔過的機會,但如果被告惡行重大又無悔過的意思,檢方多會求處較重的刑期,讓被告接受較長的矯治處分,至於求處死刑的決定,則多是檢方認定被告犯案手段殘忍、毫無人性,應與社會永久隔離才會求處極刑。

這位法界人士指出,檢方偵辦宋品潔案對於五名被告求處死刑的情形,應也有考量到被告犯案手段、動機、結果、社會人心觀感和治安現況等各層面的因素後,才會做出求處死刑的決定,雖然未來法院審理結果仍無法預期,但檢方求處重刑的作法,還是有辨是非、伸張正義的正面積極性意義。
發表人: kikakuu    時間: 2005-4-29 04:49 PM

我只是來支持的....
發表人: Allen.R    時間: 2005-4-29 07:07 PM

題外話...
今天考完研究所在士林捷運站等紅燈的時候,突然背後車撞了一下
下車看看後面沒事,那位阿伯也一直和我道歉,我就揮揮手說算了
回家一看,後面車牌旁的防撞鋼樑凹下去兩條...
算了...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5-4-29 11:03 PM


引用:
Allen.R寫到:
題外話...
今天考完研究所在士林捷運站等紅燈的時候,突然背後車撞了一下
下車看看後面沒事,那位阿伯也一直和我道歉,我就揮揮手說算了
回家一看,後面車牌旁的防撞鋼樑凹下去兩條...
算了...


還好你沒過去打他...不然在新聞看到的人就是你了....
發表人: Allen.R    時間: 2005-4-29 11:46 PM

其實是因為他車上還有兩個人...我只有一個人...
俗話說好漢不吃眼前虧嘛!
我是俗辣...

以上都是瞎掰...

當時真的是沒看到有凹下去...
發表人: Observer    時間: 2005-4-30 12:38 AM

哇!那法拉利的防撞桿換起來一定不少錢吧?
發表人: jocosn    時間: 2005-4-30 01:00 AM

這個社會真是愈來愈恐怖了。
治安怎麼這麼差阿
高幹應該發表聲明要強力取締,可是最近好像都沒聽到什麼治安大掃蕩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5-4-30 03:55 AM


引用:
Allen.R寫到:
其實是因為他車上還有兩個人...我只有一個人...
俗話說好漢不吃眼前虧嘛!
我是俗辣...

以上都是瞎掰...

當時真的是沒看到有凹下去...


還好你沒有學新聞上的
過後把人拉到你家停車庫亂打一通
不然上電視的人就是你了...
發表人: Allen.R    時間: 2005-5-1 02:07 AM

小弟還不想太出名...
5/11.12有畢業公演,要是有什麼差錯可就慘了
明天(應該說今天)要去錄音室配演出的音樂,第一次錄音有點小緊張說~
緊張到睡不著....

謎之聲:明明已經習慣晚睡不是嗎?
發表人: jowa    時間: 2005-5-2 10:29 AM


引用:
Allen.R寫到:
謎之聲:明明已經習慣晚睡不是嗎?

嘿嘿嘿...現在習慣早睡的年輕人已經不多見了吧.
像我,不到1點,還不太想去睡呢.
發表人: 結誠晶    時間: 2005-5-2 11:27 AM


引用:
Allen.R寫到:
題外話...
今天考完研究所在士林捷運站等紅燈的時候,突然背後車撞了一下
下車看看後面沒事,那位阿伯也一直和我道歉,我就揮揮手說算了
回家一看,後面車牌旁的防撞鋼樑凹下去兩條...
算了...

這東西本來就是設計準備來接受撞擊的....
但是老實說,心愛的車車被A到,心裡面真的很痛啊...
發表人: wbluenatt    時間: 2005-5-2 02:50 PM

買車就一定要有被A的覺悟...我心買的馬車也是被不知名的人是給推倒.一個電動耳朵2000......
發表人: jowa    時間: 2005-5-3 11:19 AM


引用:
Allen.R寫到:
回家一看,後面車牌旁的防撞鋼樑凹下去兩條...

這得提醒大家一下,因為我也曾遇過.
也是有次停紅燈,被後方來車追撞.
是一個媽媽,也是一直跟我道歉,我想外觀也沒啥事,就算了.
也是回到家,開後行李箱時,才發現有些 ' 卡卡的 ' .

有時,發生這種事時.從外觀上我們看無異樣時,通常就算了.
但還是建議,開開行李箱,或趴下去看看底盤之類的.
雖說無意一定要求償,但若真有損壞,那對方付費本也就應該啊.
發表人: Allen.R    時間: 2005-5-3 10:56 PM


引用:
wbluenatt寫到:
買車就一定要有被A的覺悟...我心買的馬車也是被不知名的人是給推倒.一個電動耳朵2000......


新買的啊?那可真的很心疼喔!
我一開始開車也是超寶貝我的愛車的~
可是常常停路邊就會被不知名人士A到
每次都氣到不行,到後來還是習慣了...
發表人: 歐貝力斯克    時間: 2005-5-5 11:03 AM

「全民拼治安」的真正意義就是所有有關於治安的事務都要由全民負責,警察只是負責在旁邊看而已!
發表人: chacha    時間: 2005-5-6 02:12 AM

車禍私刑殺人案 江捷中落網
中央社

今年二月間,花蓮地區發生一起因幼子車禍傷重不治,涉嫌將肇事對方活活打死的殺人命案,刑事局一隊二組今晚在北縣三重逮捕教唆殺人的主嫌江捷中。這起命案,花蓮檢方日前將包括江嫌與動手五人都求處死刑。

這起車禍發生在今年二月十一日凌晨,男子江捷中的妻子載著四個月大嬰兒由玉里返回花蓮,途中與宋品潔發生車禍,小嬰兒傷重延至當天下午不治,重傷的宋品潔,因肋骨、左腿骨骨折送門諾醫院醫治。

喪子的江捷中與友人陳明宗、劉啟平、陳光明及朱志祥四處尋找宋品潔下落,當天下午二時在門諾醫院找到宋品潔後,騙過醫院警衛,先在醫院病房內當著被害人母親面前連續多次痛毆宋某,更強行押往殯儀館小孩靈堂前凌虐,最後宋某因頭部重傷延至十三日死亡。

案發後花蓮縣警方全面逮捕五名涉案嫌犯到案,其中涉嫌教唆犯案的主嫌江捷中趁隙逃脫。承審本案的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上個月二十八日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將五名共犯提起公訴,具體求處死刑。

刑事局偵一隊第二組追查江嫌行蹤,發現即使因車禍喪生的兒子出殯時都不敢現身,直到日前才鎖定江嫌藏身北縣三重市公寓,經布線今晚七時三十分在文化北路、大同路口將他逮捕。全案訊後解送花蓮地院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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