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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家常]
[新聞] 死人飯餐館 驚爆11家--死人飯第 2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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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jocosn
時間:
2005-6-5 04:27 AM
主題:
[新聞] 死人飯餐館 驚爆11家--死人飯第 2 部
死人飯餐館 驚爆11家
消基會:王育誠應公布名單 免起恐慌
【連線報導】台北市議員王育誠踢爆北市殯儀館有「殯葬蟑螂」,偷喪家的腳尾飯及三牲祭品,提供餐飲業者加工給消費者食用,震驚社會;王昨續爆料,大台北地區做這種黑心「死人飯」的小吃店和餐館,起碼有十一家。
喪盡天良
台北市社會局殯葬處副處長劉立方表示,未來將事先與喪家協調祭品處理方式,註明祭品交由殯葬處統一回收或自行攜回,並要求殯儀館員工全程監控流向,集中交由環保局廚餘回收。台北市長馬英九也表示,詳細管理辦法會在一個月內出爐。
王昨提出了六個黑心商家,台北市衛生局昨晚緊急就王所提出的地點調查,但並未發現可疑食物來源。台北地檢署昨則就此事件,主動聯繫北市社會局了解,並表示若有官員或業者違法,不排除分案偵辦。
據《蘋果》語音民調結果顯示,「死人飯」事件已引起全民恐慌,在五百五十一名十八歲以上受訪者中,有四成四懷疑自己可能吃過這種「死人飯」;更有高達七成六受訪者因此擔心外食餐館食品的來源和衛生。
被爆料店家要求王對質
王育誠前天公布一跟拍光碟片,畫面中顯示一身分不明的黑衣人,自第一殯儀館蒐集喪家祭品,再交給在館外接應的同夥帶走,並送至農安街一家赤肉羹店。王昨在議會質詢,再就「殯葬蟑螂」問題爆料,表示他的助理經過三個月跟拍,發現大台北至少有十一家麵攤、小吃店,在收購一、二殯外流的祭品,「沒拍到的不知道還有多少?」
他並拿出一罐豆腐乳,稱是殯儀館外流腳尾飯釀成的豆腐乳,要求備詢的官員吃,台北市長馬英九則回應:「你拿出一罐豆腐乳,就說裡面的米是腳尾飯,我無法接受,拍攝到的影片也無法證實。」馬表示,交通局會去調查黑衣人使用的機車資料,了解狀況。
質詢後,王育誠在
媒體追問
下,提出
農安街赤肉羹店
外,另五家「死人飯」業者地點。但據《蘋果》實地追查,
均無王所稱的無良店家
;而台北市衛生局昨晚緊急就王所提出的地點調查,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說明稽查結果,
發現公館汀州路無「真好味自助餐」、台大附近無「池田便當」、萬華區東園街「富貴小館」已歇業一年半,公館交通裁決所旁的十五家攤販與農安街的三家赤肉羹都可提供食材來源,都未發現腳尾飯外流。
在王育誠提供的光碟片中,收下黑衣人物品的赤肉羹店,王姓業者昨天大喊冤枉表示,開業一年多絕未買祭品當食材,昨天一整天都沒有生意,店家要求王育誠出面對質,並交出黑衣人。
另外,
王育誠遲遲未提出明確餐廳所在地則大犯眾怒
。汀州路附近麵攤因王的指控,業績至少下降三成。業者表示,祭拜的三牲是熟食,但他們幾乎都用生肉、生魚現場調製,林姓麵攤老闆氣得大罵:「叫王育誠不要亂點名,不然我們將提出告訴。」資深喪葬業者李益男也表示,希望王速交出不肖「殯葬蟑螂」,還大家一個公道。
全民恐慌:最近改吃素
在台大商圈的消費者則半信半疑,部分民眾覺得吃祭品心中發毛,「最近改吃素好了」;許多民眾對死人飯的反應都認為「很噁心!太缺德!」消基會副董事長程仁宏認為,有證據就應明確公布違法業者名單,讓消費者安心,也可避免不必要的恐慌,「不要讓消費者連外頭的飯都不敢吃。」
跟拍助理稱不記得位置
王育誠的跟拍助理阿男對此解釋,黑衣送貨員通常送貨給流動攤販,而且跟拍時間已過一個多月了,所以記不得正確位置,但
保證確有其事
。
對於「死人飯」引起恐慌,北市聯合醫院膳食供應組主任趙珊建議外食族,盡量選擇清蒸的菜餚,因為拜過的雞鴨魚肉,二次處理時多會油炸、紅燒、以醬油滷。
台中市與高雄市政府都表示,這種情況「不可能出現」。台中市殯葬管理所所長張元慶指出,腳尾飯統一由環保局定期回收。高雄市民政局殯葬管理所所長孫鎮寰則強調,祭拜飯菜全由家屬或殯葬業者自行提供,管理員會監督他們把祭拜過的飯菜集中,由固定的養豬戶回收當餿水。
三牲祭品可能變成菜色
雞(鴨):炸雞塊、炸雞(翅)、滷雞肉、滷雞腿(翅)、紅燒雞、三杯雞等。
豬:滷豬肉、滷豬肉凍、肉羹、紅燒肉(蹄膀)、炸肉丸等。
魚:魚丸、紅燒魚、糖醋魚等。
※資料來源:仁愛醫院膳食供應組
消費者申訴電話
行政院消保會1950
台北市消保官02-27287812
台北市衛生局02-27208777
消基會:
北區02-27001234
台中04-23757234
台南06-2411234
高雄07-2251234
※資料來源:上述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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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發表人:
tako77
時間:
2005-6-5 04:41 AM
跟拍助理稱不記得位置
王育誠的跟拍助理阿男對此解釋,黑衣送貨員通常送貨給流動攤販,而且跟拍時間已過一個多月了,所以記不得正確位置,但保證確有其事。
跟拍一個多月
還不曉得正確位置
真的還挺奇怪的
現在連送到哪邊都不知道
搞的人心惶惶
現在那些業者已經沒生意到要關門了
我覺得揭發這種醜聞很不錯
只可惜最重要的流向何方都不知道
害了不少業者倒楣吧
有辦法跟拍一個多月
應該順便通知警方加入幫忙
蒐集一下那黑衣人帶走那些飯賣給別人的證據
然後抓起來問流向何方
這樣不用幾天就可以抓到了
搞不懂在想什麼
獨佔揭發的功勞嗎?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5-6-5 07:24 AM
其實王XX也曾經被X周刊報導出有利用職務的方便做某些事情
也常常利用電視節目來打響知名度
也就是說電視上看到的跟私底下的他不一樣
發表人:
lovelegend
時間:
2005-6-5 01:29 PM
跟拍連店名都不知道, 這太講不過去了吧?!
亂指一通比殯葬蟑螂更不負責任...
發表人:
wwang
時間:
2005-6-5 02:35 PM
新聞鬧很大
還在看他們怎麼收拾殘局
不過以往的經驗是三分鐘熱度過後就不了了之了
當事者不管好壞都上了鏡頭,達到宣傳效果了
現在的新聞媒體只要是夠聳動的題材都像是蒼蠅看到大便
沒一個不黏上去的
我老爸每天看新聞,一面看一面罵
但就是愛看...因為夠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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