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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新聞]匯款1元摧毀詐騙人頭戶 [打印本頁]

發表人: BigDanny    時間: 2005-6-11 12:24 PM     主題: [新聞]匯款1元摧毀詐騙人頭戶

詐騙聽煩 她匯1元摧毀人頭戶  
2005-06-11 02:50/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劉姓女大學生聽夠了詐騙集團的騷擾電話,最近佯裝上當,套出人頭帳戶,臨櫃花卅元的手續費匯出「一元」,然後報警設定為「警示帳戶」予以凍結,讓詐騙集團無從再使用。她說這些人太可惡,若再接到這種電話還會如法炮製。
劉女向基隆市警局刑警隊六組報案時,請警方凍結詐騙集團的三支電話和一個銀行帳號。組長黃垂郎稱讚她的機智,說若民眾都能這樣做,詐騙案件將愈來愈少。

上月中旬,劉姓女大學生接獲一通電話說要做問卷調查,一聽是大陸人口音,她警覺是詐財集團,佯裝上當,捏造假名回答問卷。隔兩天對方來電,給她一個問卷給獎的會員編號;翌日,對方又來電說在台北巿舉辦抽獎活動,要她去參加。

再隔一天,對方來電恭喜她中獎九十九萬元,但要先繳律師費及稅金共六千八百元,並透過自動櫃員機轉帳到指定帳戶;她說沒用提款卡,要到郵局匯款,對方不疑,給了她一個帳戶。

本月七日下午,她到台北巿的郵局匯款,郵局人員質疑她為何只匯一元。她說,為了讓詐財集團的人頭帳戶變成警示戶,臨櫃匯款雖要花手續費卅元,比持提款卡轉帳的十七元要多,但只要用假名,就不易被對方查出。匯款後,劉女到基隆巿警局刑警隊六組報案。

劉女半工半讀,白天在服務業上班,常接到詐騙集團發送的簡訊或打來的電話,接到煩了還會「虧」對方;像有次聽到中獎兩百萬元,她很「慷慨地」就送給對方,詐騙集團成員聽出騙不了她,就掛了電話。

她說,這次會這麼費事,是因先前聽新聞報導,說台中地區有郵局女職員轉匯四次「一元」給詐騙集團,摧毀了四個人頭帳戶,讓詐騙集團沒法再利用騙人。
發表人: 紅包s7533967s    時間: 2005-6-11 12:45 PM

讚呀!不過誰有那麼多錢可以幫忙這樣做呢?還是政府幫忙多出一些錢!就會更多善心人士了!
發表人: Frederic    時間: 2005-6-11 12:55 PM

好狠的方法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5-6-11 02:12 PM

但...
怎麼最近接到的詐騙集團的語音都是大陸人的語腔阿

我接的也一樣
發表人: innova    時間: 2005-6-11 02:41 PM

有了帳號 直接拿這個帳號 去報警 不行嗎??

不懂 為什麼 要花 NT$30+1元 去`摧毀`該帳戶咧?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6-11 09:53 PM


引用:
innova寫到:
有了帳號 直接拿這個帳號 去報警 不行嗎??

不懂 為什麼 要花 NT$30+1元 去`摧毀`該帳戶咧?

因為如果沒有人被騙到錢 依法不能列為警示帳號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5-6-12 04:01 AM

其實我很好奇,騙到錢了不是要有人去提款...
那只要警方依照綫索,請銀行提供匯款到那個人的戶口,
然後利用提款的監視攝影應該可以照到提款人的樣子呀??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6-12 08:32 AM


引用:
bryansun寫到:
然後利用提款的監視攝影應該可以照到提款人的樣子呀??

如果他帶著口罩跟安全帽
那拍下來也沒用..
發表人: bryansun    時間: 2005-6-12 09:21 AM

那銀行可不可以協助警方,就是説當被害人,其實也不是被害人
就是如上面新聞的這位同學,把轉賬過去的這個賬戶故意修改成只有直接到銀行提領
那這下應該可以抓得到了吧...就算不抓,尋綫追下去,應該還是可以破獲...
發表人: innova    時間: 2005-6-12 11:46 AM

可是 文中 那位 聰明的女大學生
他又如何能舉證 對方帳戶 是 詐騙專戶 嘞?

他匯款時 用的 又不是自己的真實姓名
人家警方 會受理 `非當事人`報案嗎!!?
(因為匯款單上 不是他的名字! 所以 他並非當事人!!)

那 我路上不小心撿到別人的匯款單
我也隨便去報案
在 報稅截止前兩天, 拿著跟流浪漢買來的身分證
去把人家 國稅局 的報稅專戶 也給他封鎖起來!!?

這樣也行嗎!!??????
發表人: PXA250    時間: 2005-6-12 12:52 PM

連這種事都要依賴人民去做
我會覺得繳稅就跟交給詐騙集團是差不多的!
發表人: 紅包s7533967s    時間: 2005-6-12 03:21 PM


引用:
PXA250寫到:
連這種事都要依賴人民去做
我會覺得繳稅就跟交給詐騙集團是差不多的!


讚!說的沒錯!
發表人: biggian    時間: 2005-7-14 02:45 PM

我還是不懂為什麼要匯款才報警,不能直接報警設警示帳戶嗎??
發表人: tureeye1    時間: 2005-7-14 11:29 PM

最近超多這作問卷的

還說自己是香港人

還會兇人哩

最近換了一些台灣口音的了

大概是失敗率太高了

我PHS收到香港公司的收訊問卷調查

遠傳收到台中XX公司的收訊調查

煩死人了
發表人: 小斌    時間: 2005-9-22 11:35 PM


引用:
PXA250寫到:
連這種事都要依賴人民去做
我會覺得繳稅就跟交給詐騙集團是差不多的!

並不是要依賴人民喔。
這只是在告訴大家說你可以用這種方法貢獻自己的一份小力量,來對抗詐騙集團。
沒有人強制你一定要這樣做;如果你覺得這不算是你的責任,大可不必理會~
發表人: shelley0411    時間: 2005-9-23 04:42 AM

重點還是請政府趕快想個辦法讓詐騙案不要再發生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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