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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用心愛社會] 千面人殺人犯意爆激辯 [打印本頁]

發表人: jocosn    時間: 2005-6-18 01:41 AM     主題: [用心愛社會] 千面人殺人犯意爆激辯

千面人殺人犯意爆激辯
辯:已貼警語
檢:毒藥致死量逾百倍


【鄧玉瑩╱台中報導】毒蠻牛「千面人」王進展下毒案昨在台中地院首度開庭,檢辯激烈攻防王嫌有無殺人犯意。王的公設辯護人堅稱王下毒目的是恐嚇取財,無殺人犯意;但遭檢方強烈駁斥,指王每瓶毒蠻牛的氰化鉀劑量,都在致死量的一百倍以上,王殺人犯意不容狡辯。



首度出庭
王進展造成周乙桂死亡、三人受傷,本月二日被檢方起訴並求處死刑。法官昨天上午十時四十分首度開庭,王嫌戴著手銬腳鐐,低頭地被法警帶進法庭,他雖坦承下毒、恐嚇取財,但否認殺人,法官詢問他要不要聲請傳喚證人,王都面無表情說「沒意見」,庭訊後還押。


推稱延誤就醫才害命
檢方是依流通食品下毒罪、殺人罪起訴,最高可判處死刑,辯方則企圖將所犯刑責改成流通食品下毒的結果加重犯罪,最高刑責只到無期徒刑,王嫌可免一死。因此檢辯雙方的攻防戰,主打王嫌到底有無殺人犯意。
王嫌的公設辯護人陳秋靜向法官表示:「王嫌不但事先貼上『我有毒?勿喝』的骷髏警語標籤,還旋開瓶蓋安全裝置,目的都是在引起消費者、店家的注意,引發媒體輿論,達到恐嚇取財的目的,毫無殺人犯意。」
但檢察官李斌馬上駁斥指出:「王嫌開瓶是下毒唯一的方式,且其劑量之重驚人,經刑事局化驗報告指出,查扣的九瓶毒蠻牛,氰化鉀劑量都在5000ppm以上。根據環保署資料顯示,吸入氰化物氣體546ppm十分鐘,即會致人於死,王嫌所放劑量,超過致死量的一百多倍,殺人犯意十分明顯。」
公設辯護人陳秋靜又辯稱,造成一人死亡也非嫌犯本意,當天被害人周乙桂送進台中醫院,院方先以頭部挫傷、中風等方向診治,幾經波折,才轉到榮總,質疑因此延宕搶救時機。


法官追查氰化物來源
檢察官李斌認為,死者周乙桂所喝的毒蠻牛所含氰化鉀劑量,高達8000ppm,居四人之首,且其一口喝下60毫升,也是喝最多的,加上他又是第一個送進醫院,無前例可循,致死機率當然遠高於其他人。
法官最後表示,氰化物來源的調查,也將是開庭重點,力勸王嫌說實話。該案將於下月中旬召開辯論庭,將傳訊醫師、被害人、被告女友和警員共計十人。


------------------------------------
會貼這個新聞不是要洗版,而是那天聽我媽講說蠻牛下毒有寫字:我有毒,勿喝。而且瓶蓋安全裝置也被打開過。
我那時還想說這樣還有人去喝,是神經太大條嗎?而且千面人還有一點良知?以前食品下毒好像沒這樣做?
我不是在為犯人做辯護,而是藉這個事件大家更要知道這個社會應該學會點危機意識,買罐裝的東西都應該看安全開關。
發表人: lovelegend    時間: 2005-6-18 06:52 AM


引用:
jocosn寫到:
我不是在為犯人做辯護,而是藉這個事件大家更要知道這個社會應該學會點危機意識,買罐裝的東西都應該看安全開關。

這就是所謂的知易行難, 過馬路要先望左再望右再望左才行; 上酒樓或其他地方要先留意走火通道在哪裏, 亦要選靠近走火通道的位置來坐; 撘扶手梯機要緊握扶手帶以防電梯突然停止 (升降機也要緊握扶手, 剛剛才發生升降機急墮意外); 買飲品就算是紙包裝的也要檢查清楚有沒有針孔 (因為香港就曾經有迷暈黨用針筒來落迷暈藥來行劫) 等等這些都是應該有的危機意識, 但做幾天我想還可以, 真的每天都帶著危機感來生活的試問又有幾多人呢?

[lovelegend 在 2005-6-17 06:0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Frederic    時間: 2005-6-18 09:33 AM

就算貼上了標示, 但結果還是有人喝了
他是沒有'直接'殺人, 但他'間接'的殺了人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6-18 09:46 AM

你買飲料會拿起來整個檢查過一遍才喝嗎?

沒人會這麼作

所以趕快槍決他 垃圾 人渣
發表人: woooooolin    時間: 2005-6-18 09:54 AM

我覺得他不會死,因為現在死刑沒那麼容易,三審之後

一定差不多是無期徒刑,因為他有貼字條。

除非你能證明他貼字條也是為了未雨籌繆減罪用

我們又沒發明讀心機,怎麼證明呀。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6-18 09:59 AM

所以才說趕快槍決
我不想浪費我繳的稅去養這種垃圾
發表人: OTTFFENT    時間: 2005-6-18 11:10 AM


引用:
shiuh寫到:
所以才說趕快槍決
我不想浪費我繳的稅去養這種垃圾

那不就正和他的意
他被抓到時正在拜死者
不如關一輩子,讓他永遠良心不安(在他的牢房裡掛死者的照片)

[OTTFFENT 在 2005-6-18 11:13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Catman    時間: 2005-6-18 01:21 PM

我看法很簡單...買東西不留意包裝...消費者的警覺性要加強..店家也該撿討..至於下毒的人..是最卑鄙且天地不容..沒什麼好說..(一開始就不懷好意..還想脫罪..真不要臉!!)
發表人: jocosn    時間: 2005-6-18 05:48 PM


引用:
shiuh寫到:
你買飲料會拿起來整個檢查過一遍才喝嗎?
沒人會這麼作
所以趕快槍決他 垃圾 人渣


阿笨今天還有下雨嗎?

教大家一個簡易的方法
搖一搖就可以了
還有安全開關一開就知道有沒有被動手腳,觸感不一樣。你轉的時候不要太大力。再不行,靠近耳朵聽有沒有那個安全開關斷掉的聲音

不過還是不做這種壞事阿
像我姐前幾天綠燈過馬路
就 "很膽+不看→ 這種行為要不得" 的走過去
沒想到遇到闖紅燈+技術很差的笨蛋
就撞到她了
哇咧~
發表人: kaezorr    時間: 2005-6-18 07:24 PM

什麼時候開始
喝飲料已經不是純粹只是喝飲料
放毒是絕對的錯
買飲料不檢查是錯嗎?是相對於有人放毒才衍生出來的錯!
難道要說是周乙桂自己太笨,死了活該嗎?
發表人: Louisgaru    時間: 2005-6-18 09:49 PM

良知?..
我想有那種東西就不會去做那種事吧...
被害人有沒有去看字條
跟他有沒有下毒殺人我想是兩回事...

[Louisgaru 在 2005-6-19 10:15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ur2581    時間: 2005-6-19 12:44 AM

今天晚上不是又有一件是在飲料下毒的案件出現了嗎......

引用:
廟前喝奉茶 3老人中毒命危

               
                   
         
竹山警分局刑事組偵查員拿著遭下毒山泉水的水桶。
記者紀文禮/攝影          
               
         
【記者莊芳銘、紀文禮、李曜丞/連線報導】

南投縣竹山鎮玉峰寺祖師公廟3名上了年紀的志工,今天清晨在廟裡泡茶時出現中毒現象,緊急送醫發現是農藥中毒,均有生命危險,警方從3人泡茶剩餘茶水及使用的山泉水中,聞到濃濃農藥味,懷疑可能遭人下毒。3人經台中榮總插管急救,院方驗出有他們體內有「鈉奈得」成分的農藥,經搶救後仍未脫離險境。

警方說,中毒的3人中,78歲的王清俊是祖師公廟廟祝、58歲的陳榮和、66歲游劉阿月(女)為志工,3人都住玉峰寺附近,長期在廟裡擔任志工,也經常到廟裡泡茶。

今天清晨3人在廟裡泡茶時,陳榮和發現王清俊雙手發抖、頭痛,以為王氣喘發作,連忙打電話通知王的媳婦將王送到竹山秀傳醫院,隨後他與游劉阿月也出現同樣症狀,送醫後發現3人均農藥中毒。

警方調查,廟裡泡茶的水是由附近一名民眾每周提供,這名民眾8日送來的水仍未使用,有農藥味道的則是1日送來,只剩五分之一,初步排除送水人涉案,懷疑另有人下毒。

玉峰寺主委楊長浩說,廟方未與任何人結怨,一個月前的委員改選也十分平順,想不出為何、何時被下毒。廟方人員指出,昨晚另一廟祝柯明德在家辦喜事,廟方人員全部前往柯家幫忙,「壞人」可能趁廟裡無人之際下毒。

警方上午已將疑遭下毒的水查扣送驗,展開偵辦。

陪同王清俊一起就醫的友人告訴院方,當時有不少人都喝了茶,但只有王等三人喝寫有「奉茶」字樣的大桶裝白開水,懷疑是水裡被人下毒,也有可能是桶子以前裝過農藥,沒有洗乾淨,才發生意外。

【2005/06/18 聯合晚報】



說真的,他帶來的影響真的很大.....
現在市面上的罐裝飲料..
都有人不敢碰了

[ur2581 在 2005-6-19 12:47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akita690    時間: 2005-6-19 01:01 AM

帥爸就事論事
千面人並不一定知道氰化物致死劑量為多少
就算帥爸學化學的也只知道氰化物為劇毒 且多有杏仁味
所以檢查官反駁的理由並不充分
我會同意被告律師的說辭
檢察官應找其他證據 證明千面人的目的是置人於死 而非恐嚇

[akita690 在 2005-6-19 01:02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fred3030    時間: 2005-6-19 01:06 AM


引用:
OTTFFENT寫到:

引用:
shiuh寫到:
所以才說趕快槍決
我不想浪費我繳的稅去養這種垃圾

那不就正和他的意
他被抓到時正在拜死者
不如關一輩子,讓他永遠良心不安(在他的牢房裡掛死者的照片)

[OTTFFENT 在 2005-6-18 11:13 AM 作了最後編輯]


這樣有用嗎?應該早就麻痺了吧,如果它會良心不安的話,就不會是警方登門拜訪它,而是他去找警察投案吧,會說回來,警方去它家時它的反應還真是經典啊。

不過他應該還算是有殺人之犯意吧,依犯罪故意的觀點來看,得預知犯罪結果之發生,仍實行或是結果之發生不違其本意都算是故意,今天王桑他並不是不知道毒蠻牛喝了會死人的三歲小孩(從他貼的警告標語可得知,他知道它的所作所為會致人於死),因此不能排除王桑殺人之故意,僅能確定殺人之對象為不固定而已,所以他貼的警告標語應該是他想脫罪的後招。
發表人: akita690    時間: 2005-6-19 01:13 AM


引用:
fred3030寫到:

引用:
OTTFFENT寫到:

引用:
shiuh寫到:
所以才說趕快槍決
我不想浪費我繳的稅去養這種垃圾

那不就正和他的意
他被抓到時正在拜死者
不如關一輩子,讓他永遠良心不安(在他的牢房裡掛死者的照片)

[OTTFFENT 在 2005-6-18 11:13 AM 作了最後編輯]


這樣有用嗎?應該早就麻痺了吧,如果它會良心不安的話,就不會是警方登門拜訪它,而是他去找警察投案吧,會說回來,警方去它家時它的反應還真是經典啊。

不過他應該還算是有殺人之犯意吧,依犯罪故意的觀點來看,得預知犯罪結果之發生,仍實行或是結果之發生不違其本意都算是故意,今天王桑他並不是不知道毒蠻牛喝了會死人的三歲小孩(從他貼的警告標語可得知,他知道它的所作所為會致人於死),因此不能排除王桑殺人之故意,僅能確定殺人之對象為不固定而已,所以他貼的警告標語應該是他想脫罪的後招。


感情上我認為他是故意的
但不能用假設說辭判人死罪 必須要有確切證據
例如可能的方向可以是 千面人取得毒物時是否特別去了解毒物的特性....等等
發表人: fred3030    時間: 2005-6-19 01:17 AM


引用:
akita690寫到:
帥爸就事論事
千面人並不一定知道氰化物致死劑量為多少
就算帥爸學化學的也只知道氰化物為劇毒 且多有杏仁味
所以檢查官反駁的理由並不充分
我會同意被告律師的說辭
檢察官應找其他證據 證明千面人的目的是置人於死 而非恐嚇

[akita690 在 2005-6-19 01:02 AM 作了最後編輯]


嗯嗯...我想這點檢察官可能無法證實,因為他原本的目的應該還是恐嚇吧,致人於死只是他犯罪的副產物,現行法可能要用牽連犯來處理吧,即他本意是「恐嚇取財」,而手法卻犯了「公共危險」,依新法可用想像競合犯和數罪併罰來處理。不過犯罪故意我想應該跑不掉...不太可能論以過失殺人。
發表人: akita690    時間: 2005-6-19 01:21 AM


引用:
fred3030寫到:

引用:
akita690寫到:
帥爸就事論事
千面人並不一定知道氰化物致死劑量為多少
就算帥爸學化學的也只知道氰化物為劇毒 且多有杏仁味
所以檢查官反駁的理由並不充分
我會同意被告律師的說辭
檢察官應找其他證據 證明千面人的目的是置人於死 而非恐嚇

[akita690 在 2005-6-19 01:02 AM 作了最後編輯]


嗯嗯...我想這點檢察官可能無法證實,因為他原本的目的應該還是恐嚇吧,致人於死只是他犯罪的副產物,現行法可能要用牽連犯來處理吧,即他本意是「恐嚇取財」,而手法卻犯了「公共危險」,依新法可用想像競合犯和數罪併罰來處理。不過犯罪故意我想應該跑不掉...不太可能論以過失殺人。


只能判無期徒刑而非死刑
恐怕衆怒難犯
檢察官多加油吧!
發表人: jocosn    時間: 2005-6-19 04:34 AM

看大家討論很多,我覺得帥爸講的有道理
劑量多少會致人於死或許下毒者不知道
個人感覺這個千面人比其他千面人是有良心多了
我只是就千面人間互相比較
想起以前小時候統一被千面人下毒事件還鬧的超大的

我覺得這個社會真是嚕來嚕害了
社會上一堆壞事愈來愈多


我講一下個人小看法
人死了
再判一個死刑不能改變什麼
或許要看一下加害者的情況
是不是有悔意
願不願意替自己的犯行付責任
例如把無期監禁期間做工賺的錢寄給被害者家屬
這樣比較實在一點

法律判他死刑很簡單
就給他一個死~
可是家屬找誰賠?
蠻牛會賠嗎?

這個社會需要多一點原諒和愛心
壇友也時常轉貼文章提到
但是看了這種事
真不知道我們的愛心和寬容心要不要繼續下去~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6-19 10:09 AM

就算他不死 他也是浪費我們的稅金去養他
他也不會反醒  頂多就跟陳進興一樣假裝懺悔
他害死人是事實..如果每個害死人的都說他反悔了
就留他狗命
十幾年後又放出來 那麼 對那些被害者要怎麼交代
如果你是受害者家屬 我就不信你想他活著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5-6-19 11:25 AM

悔意... 其實挺難認定的...
他上次搶銀行... 有悔意... 所以這次當千面人
這次沒死... 有悔意... 下次當.. ?

至於說他沒其他千面人狠... 我覺得其實是他比較狠...
以前都是先寄恐嚇信, 新聞先鬧起來, 然後才開始搗蛋
他卻是悶不吭聲就開始下毒,
雖然有在瓶子上面做些標示, 問題是, 因為沒有前面的恐嚇信, 民眾根本不知道
他的標示只會被當惡作劇, 不會被當真
或許受害者危機意識不夠, 但是, 也是他的悶不吭聲下毒, 造成民眾危機意識不夠
so, 我個人認為, 他是想先製造恐慌, 然後才要恐嚇取材, 這樣子, 廠商比較會乖乖給錢
至於他是不是想弄死人? 我覺得... 搞死人了, 恐慌才會加大, 有利於取財
不然幹嘛悶不吭聲先下毒再說哩

Acute.
發表人: HappyCow    時間: 2005-6-19 03:48 PM

想起以前看過的日劇 : 司法研習八人組 ...

不過日劇 Hero 有一段話我很喜歡,大意是說:死者已經不能說話了,所以檢察官才要替死者說話

其實檢方要駁倒辯方的說法是很簡單的,但法官怕判的太重會造成不良的範例,怕真正的無辜者因為這件案例被判太重而無法翻身,公門好修行,無可奈何,我們死老百姓能做的就只有看戲,頂多不滿意時摔摔電視出氣
發表人: kaezorr    時間: 2005-6-19 05:04 PM


引用:
jocosn寫到:

例如把無期監禁期間做工賺的錢寄給被害者家屬
這樣比較實在一點



這我也有想過...但...
好像想不出什麼鬼

不然
把他送到釣魚台去好了
規定他每天都要喊10000次釣魚台是我們的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6-19 07:29 PM


引用:
kaezorr寫到:
不然
把他送到釣魚台去好了
規定他每天都要喊10000次釣魚台是我們的

這樣
他可能會脫逃
不然
把他跟毒都送到那邊
只要有人上去就毒死...
發表人: MU    時間: 2005-6-19 08:37 PM

明知道毒藥不小心吃了會死!還放毒!....代表當時他早已有了故意傷人致死的意思.....所以無需再辯解.....
發表人: jocosn    時間: 2005-6-19 10:09 PM


引用:
Acute寫到:
....................(略)

至於說他沒其他千面人狠... 我覺得其實是他比較狠...
以前都是先寄恐嚇信, 新聞先鬧起來, 然後才開始搗蛋
他卻是悶不吭聲就開始下毒,
....................(略)
so, 我個人認為, 他是想先製造恐慌, 然後才要恐嚇取材, 這樣子, 廠商比較會乖乖給錢
至於他是不是想弄死人? 我覺得... 搞死人了, 恐慌才會加大, 有利於取財
不然幹嘛悶不吭聲先下毒再說哩

Acute.


我剛剛背後突然一陣寒意
毒王對案件這麼有研究
去做案一定不得了
發表人: poliu    時間: 2005-6-20 07:15 AM


引用:
akita690寫到:
帥爸就事論事
千面人並不一定知道氰化物致死劑量為多少
就算帥爸學化學的也只知道氰化物為劇毒 且多有杏仁味
[akita690 在 2005-6-19 01:02 AM 作了最後編輯]



引用:
檢方表示,王進展有無殺人犯意,檢方審酌的重點在他是否預見有人喝了毒飲料會死,且這種結果是否違反他的本意。由於恐嚇信中明確寫著「三分之一瓶的氰化物,可以殺死一隻兔子,一瓶的氰化物可以毒死一條狗及一個人。」


http://times.hinet.net/SpecialTo ... n_drink/1549584.htm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6-20 08:09 AM

所以說
這篇文章那說不要讓他死的那些人
都不知道頭腦在想什麼..

讓他活著再讓他出來
下一次不曉得死的是誰家..
發表人: akita690    時間: 2005-6-20 08:39 AM


引用:
poliu寫到:

引用:
akita690寫到:
帥爸就事論事
千面人並不一定知道氰化物致死劑量為多少
就算帥爸學化學的也只知道氰化物為劇毒 且多有杏仁味
[akita690 在 2005-6-19 01:02 AM 作了最後編輯]



引用:
檢方表示,王進展有無殺人犯意,檢方審酌的重點在他是否預見有人喝了毒飲料會死,且這種結果是否違反他的本意。由於恐嚇信中明確寫著「三分之一瓶的氰化物,可以殺死一隻兔子,一瓶的氰化物可以毒死一條狗及一個人。」


http://times.hinet.net/SpecialTo ... n_drink/1549584.htm


帥爸實在不想替壞人說話
不過既然要討論 帥爸會把好惡先放在一邊

如果我是辯護律師
三分之一瓶的氰化物,可以殺死一隻兔子,一瓶的氰化物可以毒死一條狗及一個人 剛好是他脫罪的證據
王進展手中有幾瓶氰化物呢?我想1瓶就夠了! 假設只有一瓶
但下毒了5瓶飲料! 算他全部用完好了!
剛好毒不死一隻兔子!  這樣的信就當證據! 剛好為王進展的無知作註腳!
如果用這種證據判他死刑!
他是被民意殺死的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6-20 08:42 AM


引用:
akita690寫到:
剛好毒不死一隻兔子!  這樣的信就當證據! 剛好為王進展的無知作註腳!
如果用這種證據判他死刑!
他是被民意殺死的

那死掉的人是被誰弄死的?
也是被民意囉?
還是他該死
發表人: akita690    時間: 2005-6-20 09:00 AM


引用:
shiuh寫到:

引用:
akita690寫到:
剛好毒不死一隻兔子!  這樣的信就當證據! 剛好為王進展的無知作註腳!
如果用這種證據判他死刑!
他是被民意殺死的

那死掉的人是被誰弄死的?
也是被民意囉?
還是他該死


當然是王進展害死的
只是目前的證據
只能判他無期徒刑而已
當然我相信民意有時可以決定一些事情的

想要我們的法律改成
殺人償命
笨要不要去當立委為民請命
發表人: poliu    時間: 2005-6-20 09:24 AM

http://times.hinet.net/SpecialTopic/940527-poison_drink/

這裡整理了相關新聞...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6-20 09:29 AM


引用:
akita690寫到:殺人償命
笨要不要去當立委為民請命

我想
可是我怕我會變政客
我喜歡嚴刑厲法
發表人: yang3642    時間: 2005-6-20 09:39 AM


引用:
OTTFFENT寫到:

引用:
shiuh寫到:
所以才說趕快槍決
我不想浪費我繳的稅去養這種垃圾

那不就正和他的意
他被抓到時正在拜死者
不如關一輩子,讓他永遠良心不安(在他的牢房裡掛死者的照片)

[OTTFFENT 在 2005-6-18 11:13 AM 作了最後編輯]



怎麼可能關一輩子...............
台灣的無期徒刑好像關10年或是再多幾年就能假釋了
就表現好一點
在裡面沒事做,就多讀書....也許給考上大學...到時又是新聞一大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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