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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閒聊]如果學校的無障礙空間做的很好,你會幫玻璃娃娃推輪椅嗎? [打印本頁]

發表人: kant    時間: 2005-8-29 09:58 AM     主題: [閒聊]如果學校的無障礙空間做的很好,你會幫玻璃娃娃推輪椅嗎?

請問大家~~~~
如果學校的無障礙空間已經做的很好(殘障用該有的都有)~~~~
我想,玻璃娃娃也需要人家幫忙推輪椅(上下斜坡及平時);
請問有人想幫忙的嗎? 尤其是下雨天的時候!

補別人貼出的法院判決書連結 http://geocities.com/markliu8/glass-doll.txt

[kant 在 2005-8-29 10:56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shiuh    時間: 2005-8-29 11:03 AM

不會
打死都不會
要是又一個不小心
弄他受傷 被告被關又要賠錢 打死不幹
發表人: Louisgaru    時間: 2005-8-29 11:43 AM

很抱歉,是我我也是不願意
發表人: 阿龍    時間: 2005-8-29 12:46 PM


引用:
shiuh寫到:
不會
打死都不會
要是又一個不小心
弄他受傷 被告被關又要賠錢 打死不幹



me too
發表人: woooooolin    時間: 2005-8-29 01:06 PM

上訴人顏貞祥、顏林杏請求
被上訴人景文高中、陳易靖,或被上訴人林惠美、陳易靖,
各連帶給付顏貞祥192萬3528元 (60萬元+32萬3528元+100萬元=192萬3528元)、
    顏林杏141萬4508元 (41萬4508元+100萬元=141萬4508元),
    及均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民國91年10月16日起至清償日
    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重點如上。

連帶給付就是一起賠,陳同學、林惠美、景文高中各賠3/1。
別忘了91年10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但是已經上訴了,所以不確定,大家幫人還是量力而為吧。
發表人: 趙雲    時間: 2005-8-29 02:49 PM

不會耶!關我屁事!到時候我又天雨路滑!不小心閃個腰!他又不小心掛掉!那我不就飛了三百萬!自己花的錢都不夠了!何必雞婆而了錢?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5-8-29 03:36 PM

當心喔... 輪椅壞了也要你賠... 因為你沒推好

Acute.
發表人: BoAMai    時間: 2005-8-29 04:22 PM

應該會喔~不過我周圍應該沒有玻璃娃娃八~QQ" 若是有低話 而周圍沒人 那我會幫助他
發表人: bear242    時間: 2005-8-29 07:54 PM


引用:
BoAMai寫到:
應該會喔~不過我周圍應該沒有玻璃娃娃八~QQ" 若是有低話 而周圍沒人 那我會幫助他

很重要的重點,
"沒人"看到我才敢幫,
而且有但書,
他不能認得我!
發表人: OTTFFENT    時間: 2005-8-29 09:25 PM

無障礙空間做的好
有事情還是要賠啊
只是賠的人沒有學校而已....
發表人: Joanne    時間: 2005-8-29 09:27 PM



怎辦?我沒有愛心了(爆,早沒了不是嗎?)


:icons8:icons8不是不幫  是怕出事
發表人: joe0328    時間: 2005-8-30 12:32 AM

日頭赤炎炎,隨人顧性命!!!
不幫!出事了沒我的事!!!
幫!出事了事情就大條!!!
不是我沒愛心,只是愛心是要看事情的(不是看人喔!) 路邊的游民先生可以幫他一頓飯錢!
可是千萬不能幫他過馬路!因為誰知道他會不會突然暴斃,然後就開始你暗無天日的生活!
發表人: wooerder    時間: 2005-8-30 12:47 AM

就算這樣~我看到了~我還是會去幫助他~
只要他是我的同學~
人本來就是要互相的幫助~但也不是誰都可以幫忙~
自己的能力也沒有那麼大~~
當對方真的需要我~我會量力幫忙的~
發表人: ametofo    時間: 2005-8-30 12:57 AM

不管如何
在下肯定會幫
至於是好是壞
冥冥之中一切已註定
發表人: jianxin702    時間: 2005-8-30 02:02 AM

看情况而定吧
發表人: oldk999    時間: 2005-8-30 05:52 AM

請他簽死亡跟受傷切結書我就會幫吧
發表人: jkd    時間: 2005-8-30 06:41 AM


引用:
wooerder寫到:
就算這樣~我看到了~我還是會去幫助他~
只要他是我的同學~
人本來就是要互相的幫助~但也不是誰都可以幫忙~
自己的能力也沒有那麼大~~
當對方真的需要我~我會量力幫忙的~


我也贊同這位大大的說法 ;因為畢竟是同學吧.若是週遭的熟人. 行動不方便請您幫個忙
您也要在心裡自行投票表決一下 ;那就太過了. 對對方也很失禮吧
在鄙人看來 這件事不過是給那些原本就不會去幫忙別人的人一個很好的藉口罷了.
那原本就熱心助人的 倒是能以此做借鏡.更小心行事 避免出錯
只是.在媒體小事化大的惡劣本質渲染下.讓"幫助別人"這種雙方都出於自然及自願的行為
變成一件要被公審的事. 這實在是非常莫名其妙的.
而且.其實我們也不是當事者 只是從新聞報紙看來的道聽塗說. 若就此被這些不肖的媒體洗腦讓所謂的禮儀之邦、讓原本熱心幫助他人的社會變成一個冷陌及無禮的社會那受害的也是民眾本身吧 試想.若不幸有那麼一天 事情發生在自已身上 ;有不方便的地方要求別人幫忙.卻反遭對方白眼吐槽. 我們是不是也只能自認倒楣?.
發表人: kant    時間: 2005-8-30 09:50 AM

我為何貼出判決書,就是要有公正的証明。
不看媒體報導請看判決書。
同學,該案主角就是同學關係。

有人說這是"個案",但何時換你當個案主角?
法怎麼來!!??誰訂的??
法官判案採自由心證,法條由他選用。
這也是為何一審跟二審為何如此大的差異。

人人有不同的意見及看法,這是一定的。
有人說不要隨媒體起舞,那就請自已看判決書吧。
如果法沒有錯,那就是古人教我們的是錯的(時代在變,人也要跟著變才是)。

討論這個議題,主要是有立委或部分人士覺得是學校設備的問題?
但真的學校做好無障礙空間,這樣就沒事了嗎?

P.S.該法官說沒想到會影起這麼大的效應,這表示什麼呢?

[kant 在 2005-8-30 09:51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雙刀火雞    時間: 2005-8-30 10:42 AM


引用:
kant寫到:

P.S.該法官說沒想到會影起這麼大的效應,這表示什麼呢?

[kant 在 2005-8-30 09:51 AM 作了最後編輯]

這就表示那位法官已經跟社會完全脫節
完全不知道他的判決會對社會大眾引起多大的影響
難道他判決時都沒有考慮到這會害到所有有愛心的人不敢幫助他人
也害到需要幫助的人的不到幫助
一位高高在上的法官讀了這摩多書難道小學時沒學過公民與道德嗎
照他的判決來看以後也不能扶老太太過馬路了
萬一不幸老太太被路過的車嚇到死於心臟病發
或者走到一半被酒醉駕駛的車子撞死
那這位法官恐怕要判好心扶老太太過馬路的你蓄意謀殺了

[雙刀火雞 在 2005-8-30 10:43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表人: 趙雲    時間: 2005-8-30 01:38 PM


引用:
雙刀火雞寫到:

引用:
kant寫到:

P.S.該法官說沒想到會影起這麼大的效應,這表示什麼呢?

[kant 在 2005-8-30 09:51 AM 作了最後編輯]

這就表示那位法官已經跟社會完全脫節
完全不知道他的判決會對社會大眾引起多大的影響
難道他判決時都沒有考慮到這會害到所有有愛心的人不敢幫助他人
也害到需要幫助的人的不到幫助
一位高高在上的法官讀了這摩多書難道小學時沒學過公民與道德嗎
照他的判決來看以後也不能扶老太太過馬路了
萬一不幸老太太被路過的車嚇到死於心臟病發
或者走到一半被酒醉駕駛的車子撞死
那這位法官恐怕要判好心扶老太太過馬路的你蓄意謀殺了

[雙刀火雞 在 2005-8-30 10:43 AM 作了最後編輯]


沒錯!竟然法那麼重要!那就請當機器人吧!機器人就不會那麼有愛心而害死別人了!
發表人: kikakuu    時間: 2005-8-30 04:53 PM

看情況..
何必做到這麼無情....=="
發表人: xxxman    時間: 2005-8-30 05:09 PM

不會
人手失手馬有失蹄
一個不小心
n百萬就沒了
現在經濟不景氣
錢難賺
發表人: boonies    時間: 2005-8-30 06:27 PM

絕對不會
依照法官說法"要有專業能力才能幫"
所以等我有醫師執照時,我再去幫他推輪椅吧
發表人: Acute    時間: 2005-8-30 06:31 PM


引用:
boonies寫到:
絕對不會
依照法官說法"要有專業能力才能幫"
所以等我有醫師執照時,我再去幫他推輪椅吧


牙醫師執照也幫他推嗎?

Acute.
發表人: 歐貝力斯克    時間: 2005-8-30 06:37 PM

我還是會幫,不過我會蒙面,準備出事時落跑!這也可以解釋成「為善不欲人知吧!」
發表人: Osama    時間: 2005-8-30 06:39 PM


引用:
Acute寫到:

引用:
boonies寫到:
絕對不會
依照法官說法"要有專業能力才能幫"
所以等我有醫師執照時,我再去幫他推輪椅吧


牙醫師執照也幫他推嗎?

Acute.

禮儀師執照也不錯,出事的話順便.......

這也是一種商機呢
發表人: MU    時間: 2005-8-30 10:20 PM

這年頭只要顧好自己就好囉....哪還能管得了別人.......
發表人: jia_ming_06    時間: 2005-9-1 09:04 PM

這個社會變態了~~
好心幫忙~
出是要被家人指責~
政府更是""垃圾""~~
真不曉得管這一件事的政府機關腦袋都裝啥
還要好心人士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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