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閒話家常] [閒聊] 離職理由千萬別寫..."生涯規劃" !!?? [打印本頁]
發表人:
edsion 時間: 2005-10-23 04:50 AM 主題: [閒聊] 離職理由千萬別寫..."生涯規劃" !!??
不知有過離職經驗的各位,你們是否有寫過同樣的理由 ...... , 看過下面的解釋 , 還是換套說詞吧 ....
不過,若真的在 "非自願離職" 的情況下,有多少人會採用勞工局的方式 : 寄存證信函,向勞方說明離職原因,要求終止勞資契約!?
俺之前有個工作離職時 , 嘿嘿 .... , 在離職申請書上可真是"據實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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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雙方 "有爭議" 的時候,員工離職書上千萬別填「另謀他就」或者「與生涯規劃不符」這些字眼。
引用:
案例:
淡水就有一名員工被資方積欠薪水,卻因為在離職書寫了「另謀他就」四個 字,
被認定成自願離職,結果資遣費一毛都拿不到,損失十幾萬!
家住淡水的李小姐,因為老闆欠薪超過3個月,決定辭職,離職申請書寫上另謀他就 ;
事隔一個月,公司倒閉,撐到最後的員工平分公司退休準備金當作遣散費,
這時李小姐才發現,自己被當成自願離職,遣散費沒有她的份。
北縣勞工局課員周兆昱:「離職原因又註明另謀他職,沒有點名真正的事實,是因為公司積欠工資,所以要離職,依照勞基法14條終止契約請求資遣費。」
台北縣勞工局介入調解,發現民眾最常用的離職理由,不外乎另謀他就、志趣不合、身體不適或者是求學深造等來填寫離職申請書,
不過這些習慣用語要是出現在勞資發生糾紛的情況下,可能會被認定成勞工自願離職,不但爭取不到資遣費,就連勞委會提供的失業補助都申請不到。
北縣勞工局長曹愛蘭:「你填寫離職申請書,就表示你是自願離職,不是被迫離職,如果你是自願離職,那麼公司老闆不需給資遣費,你也領不到失業給付。
勞工如果遇到資方給薪不正常、不平等待遇,或是被老闆侮辱、毆打這些非自願性離職原因,
第一步就可以利用存證信函,向勞方說明離職原因,要求終止勞資契約!
千萬別逞一時之快,遞辭呈拍屁股走人,影響自身權益。
發表人:
C0000C0000C 時間: 2005-10-23 09:08 AM

像我這種人就...
我寫另謀他職...
原來是不利的
謝謝樓主的提醒~~
以後~一定據實以告!!!!
但..還是希望最好不要發生這種事=^.^=
發表人:
mis617 時間: 2005-10-24 02:14 AM
我當時是寫啥原因呢
好像是 "時候到了"
據說老闆很生氣呢
貳話不說就簽了
所以我算是離職最快 最順利的
發表人:
jason_0336 時間: 2005-10-24 02:14 PM
樓上的應該是社會新鮮人吧!
才會說的好像這樣做有點得意
出來做事,留點面子給人家,就是給自己留一步
離職最順利沒什麼了不起,難道老闆還會把你綁起來不讓你走
離職的最圓滿,才真的是難
發表人:
mis617 時間: 2005-10-26 11:06 PM
引用:
jason_0336寫到:
樓上的應該是社會新鮮人吧!
才會說的好像這樣做有點得意
出來做事,留點面子給人家,就是給自己留一步
離職最順利沒什麼了不起,難道老闆還會把你綁起來不讓你走
離職的最圓滿,才真的是難
大大您教訓的是
不過 我們大部分離職之前 都會先找好工作
當您按照公司規定
辦理離職程序
結果公司在離職前10天
跟你說 因為找不到人 "希望"你等一個月再走
結果一拖再拖 預先安排的計畫都被拖延
我之前的一位同事被拖2個月之後 是乾脆不出現
結果離職原因變成 曠職3日
所以我覺得我這樣做算剛好而已
發表人:
雲 時間: 2005-10-27 12:56 AM
不然 請問一下 要寫什麼呀
發表人:
jason_0336 時間: 2005-10-27 12:17 PM
引用:
mis617寫到:
引用:
jason_0336寫到:
..............................
離職的最圓滿,才真的是難
大大您教訓的是
不過 我們大部分離職之前 都會先找好工作
當您按照公司規定
辦理離職程序
結果公司在離職前10天
跟你說 因為找不到人 "希望"你等一個月再走
結果一拖再拖 預先安排的計畫都被拖延
我之前的一位同事被拖2個月之後 是乾脆不出現
結果離職原因變成 曠職3日
所以我覺得我這樣做算剛好而已
不敢...不敢.....說教訓就言重了
純粹建議換個方式比較好
身邊朋友就是常有處理良好,之後又因緣既會而回鍋的情況
當然如果都在基層,影響不大,但是如果原本已在一個階級之上......
絕對比找報紙好很多,平時備胎要多準備
發表人:
edsion 時間: 2005-10-27 12:27 PM
怕大家看到這篇文後,寫離職理由都不留情面的把怨言都寫出來了 
(不知有否注意俺標題是下:離職理由千萬別寫..."生涯規劃" !!?? )
俺補充一下:
"生涯規劃"當然還是可以當成離職理由的!
如果您認為"好聚好散",且先前又沒有遭受到足以造成勞資糾紛的對待....
那麼,當然得要以"作人"為前提!
!!?? 表示...."這可不一定哦!!"
發表人:
mis617 時間: 2005-10-27 11:43 PM
其實 我個人認為
與其談離職原因
還不如談 求職原因
大家找一份職業 "希望這份職業能為我們帶來什麼呢?"
我個人認為 求職的目的在 "累積"
1. 累積 財富
2. 累積 實力
3. 累積 經歷
一切都是為了我們的夢想在鋪路
所以我認為離職的原因
只要是以上三個條件有一個
不能達到我們 心中的理想
就構成離職原因
各位大大 也分享一下
各位求職的目的好嗎
發表人:
edsion 時間: 2005-10-28 02:27 AM
引用:
雲寫到:
不然 請問一下 要寫什麼呀
辭呈
老闆老闆別神氣,我將不再拍馬屁;
因為你常發脾氣,經常拿我出出氣;
微薄薪水真小氣,要求業績與壓力;
我是白癡兼奴隸,忍氣吞聲當小弟;
若非生活有壓力,早就離職與唾棄;
竟然上班沒波蜜,下班也無供馬力;
聊天不得話情意,害我嘴巴變麻痺;
加班沒有維士必,福利也沒KTV;
初一十五要拜祭,也沒賞賜表心意;
辦公不准吹冷氣,汗流夾背一滿地;
沒有電腦來算計,自己大腦當機器;
文具用品都不必,自掏腰包當救濟;
公司小姐雖美麗,只能觀賞與哭泣;
我想泡妞談天地,因為忙錄無體力;
你也不供好藥劑,提神解腦玩床戲;
你常花天與酒地,雖是逢場與作戲;
竟然將我來忘記,令我難嚥這口氣;
我是禍首不規避,寫真底片已丟棄;
你可安心演床戲,今後無人耍詭計;
我在公司令你氣,不如改行展魄力;
辭呈放在你抽屜,求我挽留都不必;
本月薪水別忘記,我會回來找會計。
老闆偷姦甜蜜蜜,竟被偷拍成日記;
大家爭相來傳遞,老婆演出跳樓記;
(沒錯!俺是來亂的!)
發表人:
雲 時間: 2005-10-28 09:35 PM


我說 edsion 版主大大
亂的好呀
.......
因為 最近 想 別找出路 剛好看到 這篇
然後 妳又回我這些
我想 我還是不要換好了


(不過 真的有種衝動想寫給老版耶)

發表人:
nokia3g 時間: 2005-10-29 01:04 AM
引用:
edsion寫到:
辭呈
老闆老闆別神氣,我將不再拍馬屁;
因為你常發脾氣,經常拿我出出氣;
微薄薪水真小氣,要求業績與壓力;
我是白癡兼奴隸,忍氣吞聲當小弟;
若非生活有壓力,早就離職與唾棄;
竟然上班沒波蜜,下班也無供馬力;
聊天不得話情意,害我嘴巴變麻痺;
加班沒有維士必,福利也沒KTV;
初一十五要拜祭,也沒賞賜表心意;
辦公不准吹冷氣,汗流夾背一滿地;
沒有電腦來算計,自己大腦當機器;
文具用品都不必,自掏腰包當救濟;
公司小姐雖美麗,只能觀賞與哭泣;
我想泡妞談天地,因為忙錄無體力;
你也不供好藥劑,提神解腦玩床戲;
你常花天與酒地,雖是逢場與作戲;
竟然將我來忘記,令我難嚥這口氣;
我是禍首不規避,寫真底片已丟棄;
你可安心演床戲,今後無人耍詭計;
我在公司令你氣,不如改行展魄力;
辭呈放在你抽屜,求我挽留都不必;
本月薪水別忘記,我會回來找會計。
老闆偷姦甜蜜蜜,竟被偷拍成日記;
大家爭相來傳遞,老婆演出跳樓記;
(沒錯!俺是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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