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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情趣用品買貴了? 男大生PO文挨告 病母奔300里求情   字型大小:||| 
kenken
銀驢友〔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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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Wed2k-DVD幫BT組
#1 : 2009-12-9 04:36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ARMANI寫到:
我不理解的是
男大生上網比過價,也真的比較貴
說出一個事實,怎麼變成毀謗了
現在法律都是先告先贏嗎?

除非他在文章中做出其它的惡意批評,否則只要提出證明,怎麼可能會輸
男大生不懂法律,也沒時間耗,就這樣被嚇到了

我比較心疼的是他的老媽,好偉大.......


大概是因為這句 "老闆娘會噱人" 被老闆娘告吧

"老闆娘會噱人" 這就要由法官如何判定"噱人" 這兩個字意思

如果是"形容詞" 則是代表誇大不實
如果是"動詞" 則就須要 老闆娘親自示範如何"噱人"  
所以老闆娘是否會 "噱人" 法官應該會查清楚

以上是冷笑話 請見諒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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