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ARMANI寫到:
我不理解的是
男大生上網比過價,也真的比較貴
說出一個事實,怎麼變成毀謗了
現在法律都是先告先贏嗎?
除非他在文章中做出其它的惡意批評,否則只要提出證明,怎麼可能會輸
男大生不懂法律,也沒時間耗,就這樣被嚇到了
我比較心疼的是他的老媽,好偉大.......
大概是因為這句 "老闆娘會噱人" 被老闆娘告吧
"老闆娘會噱人" 這就要由法官如何判定"噱人" 這兩個字意思
如果是"形容詞" 則是代表誇大不實
如果是"動詞" 則就須要 老闆娘親自示範如何"噱人"
所以老闆娘是否會 "噱人" 法官應該會查清楚
以上是冷笑話 請見諒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