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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ken
銀驢友〔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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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1-7-14 04: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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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七天鑑賞 北市:Google不改善就罰
台北市消保官要求美商蘋果、Google,必須針對手機應用軟體,訂出7天鑑賞退費機制,台北市法規會已經在今天(14號)收到蘋果的正面回應,表示從今天(14號)開始,台灣消費者購買蘋果的手機應用軟體,可以享有7天鑑賞,至於美商Google的期限到今天(14號)下班前,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期待Google今天下班前有正面回應,如果沒有改善,明天(15號)會有動作,不排除再開罰。(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北市府14號上午,接到蘋果公司的通知,表示蘋果公司已經,修正定型化契約,確保消費者購買手機應用軟體可以在七天鑑賞期內,取消應用軟體的購買,消費者只要通知蘋果,刪除了相關應用軟體的備份,蘋果就會將所有的購買款項退給消費者,而這完全遵守台灣消保法的規定,北市府予以肯定,至於之前蘋果的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軟體,因為有問題,許多台灣消費者下載之後不能用,蘋果也表示,已經在上週退費給消費者,而美商Google是否跟進?建立7天鑑賞的退費機制,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北市府給予Google的改善期限到14號下班前,北市府已經將蘋果的修改定型化契約的作法告知Google,如果Google沒有善意的回應,在15號會有動作,而之前北市府已經向Google開罰100萬元,如果Google再不改善,不排除再度做出開罰。
PS:
我認為七天鑑賞期太久了
三天內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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