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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5-7-20 1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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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050720/4/22ycl.html
胖子性侵恐龍妹,法官判無罪
新竹縣一名廿三歲體重九十多公斤的胖哥,被指控對身高一六五公分、體重八十多公斤的女子性侵害,不過承審法官以兩人「體型噸位」差不多,胖妹遭強制性侵害卻沒有任何外傷,有違一般的經驗法則,因而判處胖哥無罪。(彭清仁報導)
新竹縣一名廿三歲羅姓男子,被控在九十二年九月間透過行動電話聊天室認識住在台北市的被害女子,在多次連絡之後,被害女子在九十二年十月間兩度搭車到新竹市,並和羅姓男子發生性行為,由於被害女子家人向警方提出強制性侵害的告訴,全案檢察官依強制性交罪嫌將羅姓男子提起公訴,不過法官在開庭審理後發現,被害人的說詞和家人的說法出入甚大,加上羅姓男子身高一百七十三公分,重達九十公斤,而遭性侵害的女子則是一六五公分、八十多公斤,兩人體型噸位差不多,如果依告訴人指控是遭對方以暴力強行性侵害,身上不可能沒有任何外傷,有違一般經驗法則,法官最後還是判處被告羅姓男子無罪。至於羅姓男子案發後,已和對方以七十萬元達成和解,法官則是認為,廿三歲的羅姓男子當時在面對女方盛怒的家屬,加上羅姓男子年紀尚輕,又基於道義責任等因素,以和解方式免於訴訟化解爭端,也是相當正常,不過花了七十萬和恐龍妹二度春風,又官司纏身近兩年,對羅姓胖哥來說,無論怎麼算都是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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