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石頭仔寫到:
A跟B的行為,要分開看
[石頭仔 在 2010-9-18 10:38 AM 作了最後編輯]
雖然就文字上看起來沒什麼問題,但是換個方式來看卻很怪,舉個例子來說:
假如A國主動攻擊B國,B國為了保家衛國而被迫反擊A國
站在法律的角度上,B國的罪搞不好會比A國還重(因為要分開來看)
分開來看後結果就變成:
A國攻擊B國(主動攻擊被忽視了?),但因為A國國王染重病在身+精神異常+智能不足,因此才發動戰爭的,所以適用較輕的法條
B國攻擊A國(被迫反擊被忽視了?),但因為B國國王一切正常,所以適用較重的法條
換句話說,法律就像是在教育被害人遭受攻擊時不要反抗加害人,並鼓勵加害人要依照法條來攻擊被害人似的
[umin 在 2010-9-19 12:06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