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1-8-17 1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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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zztop寫到:
政府應該立法
生一個發10萬獎金
第2胎發20萬獎金
第3胎發50萬獎金
第4胎發100萬獎金
這個激勵效果不大, 領了10萬, 一年就花完了,
後面還要養十幾年也.
像現在的5歲免學費也一樣.5 歲前的費用很高也.
養小孩要花錢, 夫妻倆一起上班, 賺的錢都給保姆了.
上到小學, 原想可以少花錢, 錯了,
我們小孩不學才藝,
但小孩上半天, 去安親班, 更花錢.
何不去學校安親? 學校安親外包, 那和外面安親一樣.
學校老師自帶的, 16:00收工, 父母17:00下班, 那中間誰帶.....
政府應該要提高一個小孩免稅額到20萬, 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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