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吳銘釋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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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讓他查出來.....追究你謊報...豈不是更麻煩
這個實是不用太擔心~
我皮夾不見了~我不知何時不見的~
更不知是被扒了~還是掉了~要證明實在是難上加難!!
除非是你一開始就口供反覆不一~或是報警態度很差~
不然~沒人會理你的備案是不見或失竊!!
但~證件不見~第一件事不是辦新證~就是一定要備案~
不然~後續若有人利用你的證件做不好的事~
事後的舉證證件失竊是很困難的!!
既然自己都不知道怎樣不見的...那又如何判定失竊呢?
是不是自己要先捏造一個地點.時間才能稱為失竊吧?
證件不見是要先辦新證..警察是不會幫你證明什麼的..
要舉證看自己的證件就有日期了..不然找補辦機關要資料即可
~~~我自己遇過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