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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其他] [轉貼]通緝犯王又曾現身洛杉磯唐人街Monterey Park   字型大小:||| 
LiuRam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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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2-5-9 03:03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轉貼自伊莉新聞區

力霸案掏空新台幣427億(約14.4億美元)的台灣通緝犯王又曾夫婦1日晚9時左右,現身蒙市某餐館吃宵夜。這是夫婦兩人相隔五年後同時曝光,86歲高齡的王又曾身穿黑色西裝,太太王金世英則比較醒目,頭戴大紅色寬沿帽子,在臨近打烊的餐館內十分顯眼。席間王又曾和太太閒話家常,太太向其抱怨最近腰痠背疼。相比之下,王又曾則氣色、精神都很好,雖行動間步履緩慢,但耳不聾、眼不花,身體還算硬朗。
兩人共消費40多美元(約1200 台幣),結帳時,服務生因他是多年老主顧,還特別免去茶水錢。王又曾用現金付賬,且每張鈔票都數得很仔細。
當記者趨前問他是否是王又曾時,他神色緊張,反問記者是誰,沒有正面證明自己身分。結帳時,他一人先行離開,在大門口等待妻子出門。
前力霸集團董事長王又曾在2007年時爆發財務危機,將該公司資金掏空後,與妻子王金世英逃到美國。台北地檢署於同年對王又曾夫婦發出長達25年的通緝令,並將兩人列為「十大通緝要犯」,王又曾夫婦的中華民國護照也遭外交部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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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這家店 我好像有去過勒@@
M市就是LA的唐人街呀


相關關鍵字: 王又曾 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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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2-5-11 09:09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muerte寫到:

引用:
axom寫到:
說到底KMT是不會動這類人的,要抓早抓了。
甚麼判刑,甚麼通緝,是給百姓看的


力霸掏空案發生於2007年,當時執政黨是 DPP,撤銷王又曾中華民國護照的也是 DPP 政府,阿扁敢說敢做,總統可不是當假的!執政的時候沒懦弱到做甚麼事、抓甚麼人都還要看 KMT 的臉色,好歹 DPP 也執政了八年,看看現在,DPP 對台灣是有不可抹滅的貢獻。

請不要再婊 DPP 了!

抓通緝犯不是一定要等到政黨輪替才能抓,DPP 執政的時候 KMT 抓不到人絕對不是 DPP 的錯;同樣!KMT 執政 DPP 抓不到人也不應該光是 KMT 的問題。


小心 快踩線......


其實這叫做"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不是誰當頭的問題 而是整個公務、檢調系統都出現問題了
而那個有GUTS的人一直沒出現或者說大家以為說他會很有GUTS卻都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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