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BlackSun寫到:
總結 我簡單說 沒有成本讓人成長的話 千萬不可讓他擔當事情
所以大嫂不可管錢
這跟小孩耍大刀一樣的意思 會自己砍傷自己
至於債務協商 可以走公上法院的話 還好 最悲慘是破產(個人破產)
當然我推薦找有財務相關的律師 請他給你專業意見
不要找代書 債務整合 ....這種
[BlackSun 在 2018-7-27 11:22 PM 作了最後編輯]
這點我已經嘗試過很多次了
怎麼說很多次呢
就是只要吵到錢的問題呢 我就會將財務權收回
所謂的收回 就是不把全部的錢都交出去 只給日常開銷一萬元 其他該繳的該存的我自己處理
不過呢 過個幾個月等她氣消了 我自己又會腦殘的又放回去給她處理了
然後過個一陣子就又會重來一次
最早一次的負債 其實當時收入很不錯的
之所以會負債 是她玩股票 賣出買入搞錯 變成必須要投兩倍錢進去才捅出這簍子
中間的被罵(她家人 我家人是為了顧全以後的相處 只有背後罵一罵)過程 就跳過了
反正在她家人的幫助之下 把債務快速處理掉了 (這部分我沒參與到)
後來至少她就不再碰股票了 也算是學到了
這次風波其實是四年前的事了
當時起因是工廠的訂單太少(這事我以前也講過不少次了) 少到兩人總收入低於22K
就這樣撐了幾個月實在沒辦法 她就動用了她所有的信用卡
我當初只以為她是借出保單貸款 沒想到的是信用卡借出超多的
到後來我跳出工廠到外頭找工作了 然後有了穩定收入甚至身兼三職
那些協商之後的貸款自然也是由我來擔了
唉 能不給管當然是不想給 就很多狀況會動搖自己的心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