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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台瀕死流浪狗 成英選美冠軍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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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驢友〔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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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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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4-3-19 06:53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有一種措施叫做TNR,但是做了TNR放回原地,是誰要養呢?就是這些「善心人士」。

常常有人說,為甚麼不抱回家養。這樣子說好了,一隻兩隻或許有可能抱回家。10幾20隻就不太可能了。抱兩隻回去,那剩下的18隻呢?而事實上,很多餵食的人,家中已經撿了很多回去了。剩下的,只是盡力而已,看看還有沒有其他的好心人願意抱回家。

當在要求這些人將貓狗帶回家養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想,餵食的人是不是有義務去餵食,去幫這些動物做TNR,除蚤,帶去看病,收屍...,解決社區的問題。這時候,政府是在做甚麼?台北市動保處每年TNR的經費,不用半年就用光了,剩下的時候都是各種協會、志工與捐款人在掏錢。所以,還是有一個大漏洞,在不斷的生出新的小動物。

有沒有辦法?當然有辦法,但是沒有「個人」有能力全面去做。所以他們只能做剩下可以做的的──餵食。貓狗都有地域性的,你不餵他,他會去覓食,但是牠的生活圈就在一個範圍,不會跑遠。而動物很直接,沒有東西吃,只有闖禍!

餵食流浪動物的人,其實是很辛苦的。出錢出力,還要忍受很多不了解實際情況的人的壓力。與其去責難這些人,還不如去給政府壓力,訂出各種管理與解決的辦法。不然,很多人很努力作。那個大漏洞一直生出來,成效有限,就變成現在這種情形了。

不管怎樣,生命都是需要尊重的,問題都是要有計劃性的去解決,而且不是倒楣的、看不下去的個人去解決。也不是將眼睛遮起來,問題就會不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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